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我们作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李连军先生、独立董事曲亮先生、董事郑连平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连军先生担任,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20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完成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决议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1 月 13 议案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一致委员会第日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一致
2025年1月17事会审计表的议案》同意委员会第日十四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4月11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初一致委员会第日稿的议案》同意十五次会议议案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一致要》;同意一致
议案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议案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一致履职情况报告》;同意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一致的议案》;同意议案5、《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一致
第五届董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事会审计2025年4月21议案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一致委员会第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同意十六次会日报告>的议案》;
议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一致案》;同意议案8、《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一致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议案9、《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一致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议案10、《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一致交易的议案》;同意议案11、《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一致作总结的议案》。同意第五届董议案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一致事会审计2025年4月28议案》;同意委员会第日议案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一致十七次会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同意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7月14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一致委员会第报表的议案》同意十八次会日
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7月18议案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一致委员会第日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十九次会议议案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一致
第五届董摘要》;同意事会审计2025年8月25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一致委员会第日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二十次会议议案3、《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一致工作总结的议案》。同意一致
第五届董议案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事会审计2025年10月30议案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一致委员会第日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同意二十一次议案3、《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一致会议的议案》。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12月31议案1、《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计一致委员会第划的议案》同意二十二次日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对其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其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通过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及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阅经初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其进行沟通。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意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