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证券简称:越剑智能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78261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75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8261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8261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8261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8261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是否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孙剑华先生为公司第是
5.0111782477199.9988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伟良先生为公司第是
5.0211782477199.9988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韩明海先生为公司第是
5.0311782477199.9988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关于选举李兵先生为公司第三11782477199.9988是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黄苏华女士为公司第
6.0111782477199.9988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屠世超先生为公司第
6.0211782477199.9988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段亚峰先生为公司第
6.0311782477199.9988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黄晓明先生为公司第
7.01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11782477199.9988是
议案关于选举孙国华先生为公司第
7.02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11782477199.9988是
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比例票比例
(%)数(%)数(%)关于变更会计
4师事务所的议1186430100.000000.000000.0000
案关于选举孙剑华先生为公司
5.01第三届董事会118503199.882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伟
5.02118503199.8820
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韩明海先生为公司
5.03第三届董事会118503199.882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兵先生为公司第
5.04三届董事会非118503199.882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黄苏华女士为公司
6.01第三届董事会118503199.882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屠世超先生为公司
6.02第三届董事会118503199.882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段亚峰先生为公司
6.03第三届董事会118503199.8820
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3、4为普通表决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5、6、7采取累积投票制,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沈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