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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剑智能: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4-28 查看全文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1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2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7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

议案四: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6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7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0

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1

议案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6

议案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7

议案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8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9

议案十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40

2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

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请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三、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或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股东

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

3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票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9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剑华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大会法定人数,宣布大会合法有效,正式宣布大会开始

(三)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及审阅以下议案: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阅《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现场讨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6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国内宏观经济持续平稳恢复,公司所处纺织机械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

公司产能利用较为充分,公司主要产品加弹机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公司把握市场机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同心协力,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020.79万元,同比增长109.8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393.62万元,同比增长162.20%;扣除非经常行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20531.16万元,同比增长126.08%。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科学组织生产,不断挖掘潜能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持续保持旺盛,在手订单不断增加。为了尽快满足客户的订购需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整生产结构,不断挖掘生产潜能。2021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加弹机的产销量大幅增加,其中大加弹机销售498台,较上年同期增长122.32%;小加弹机销售942台,较去年同期增长99.58%。

2、积极推进“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推进“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建设。截止2021年12月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768.85万元,公司管理团队始终坚持

7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安全为前提,统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井然有序,为上述募投项目如期投产打下坚实基础。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满足客户对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需求,提升行业竞争力。

3、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创新体制进一步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机制,持续增加研发投入。2021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合计投入516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0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评,核发了编号为 GR20213300649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同时,公司继续借助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越剑纺织机械装备研究院”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平台,进一步加强了独立设计、研发、生产纺织机械的能力。截止2021年末,公司共拥有包括27项发明专利在内的10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此外,公司积极推动与各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技术研发合作,注重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完善了研发创新体系。

4、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2021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的人才发展目标指引下,不断加强基层员工队伍及中层管理团队建设,逐步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努力形成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公司通过完善目标导向式的绩效考评和管理体系,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5、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监管政策、业务知识、履职能力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公司继续加强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经营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公司根据新《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并公平及时地对外披露,使投资者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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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审慎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为推进董事会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均合法合规,主要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审议通过议案召开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

12021.2.5

第三次会议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2.25

第四次会议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第二届董事会3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2021.4.9

第五次会议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4《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2021.4.26

第六次会议

5第二届董事会《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2021.7.6

9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七次会议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公

62021.8.16第八次会议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7《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2021.10.8

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82021.10.26

第十次会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9《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12.28

第十一次会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各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议事规则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认真研究公司经营重要事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主要内容。

4、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并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则披露了67份临时公告。

二、2022年工作目标

2022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纺织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优势行业之一,将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基础。公司秉承“诚信、责任、创新、卓越”的经营宗旨,本着“客户至上、品质

10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为先、诚信经营、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稳定、专业化售后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品牌及地域等各项竞争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设备投入,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竞争力,使公司成为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纺织机械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11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4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赵英敏女士、缪兰娟女士、李旺荣先

生和胡弘波先生,均为各自领域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履职经历。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1、赵英敏女士,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辽宁丹东市工商银行元宝支行经营科副科长、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上海三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上海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上海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三佳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缪兰娟女士,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之江饭店主办会计、浙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

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李旺荣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历任绍兴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绍兴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4、胡弘波先生,195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省纺织机械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国家水电部杭州钻探机

12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械厂工程师、浙江省纺织机械器械工业公司技术部常务副主任、浙江省纺织机械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站总工程师,现任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推进董事会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股东大会

赵英敏9--5-1

缪兰娟9--511

李旺荣9---11

胡弘波9----1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各类现场会议的机会,在公司现场进行考察、调研,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基于各自的专业背景,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积极推动董事会

13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科学决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度,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内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

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主管部门限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231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我们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4份定期报告及67份临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的信息披露业务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其他工作情况

15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加现场调研,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阅。

独立董事:赵英敏、缪兰娟、李旺荣、胡弘波

2022年5月9日

16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依法合规、公正客观、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态度,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出席或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分别为李兵先生、孙生祥先生及孙国华先生。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及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审议通过议案召开日期

第二届监

《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1事会第三2021.2.5实施地点的议案》次会议

第二届监

2事会第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2.25

次会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第二届监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3事会第五2021.4.9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次会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监

4事会第六《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2021.4.26

次会议

第二届监

5事会第七《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2021.7.6

次会议

6第二届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2021.8.16

17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会第八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次会议

第二届监

7事会第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1.10.26

次会议

第二届监

8事会第十《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12.28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较好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或事后的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属于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中,履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为控股子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

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更好地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9日

19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23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减

营业收入1550207862.97738824383.4210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936180.39123546563.1516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5311565.6590813555.48126.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502632.42118510959.29178.04%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1年末2020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4407538.301942512124.5315.03%

总资产3353234453.332687211892.9124.78%

(二)主要财务指标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51.0214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51.0214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60.7510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97.62增加7.9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85.60增加4.28个百分点

20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5323.45万元,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期上期期本期期末项目名末数占末数占金额较上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情况说明称总资产总资产期期末变的比例的比例动比例主要系本期赎回银行理货币资

867511052.5425.87%398365300.3814.82%117.77%财增加及收

金到拆迁补偿款所致交易性主要系本期

金融资638171739.5119.03%925200000.0034.43%-31.02%赎回银行理产财增加所致主要系营业应收账收入增加应

156097341.094.66%103685400.643.86%50.55%

款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本期预付材预付款

6543566.580.20%4288926.230.16%52.57%料、设备款增

项加所致本期验布机其他应项目增加一

2423921.290.07%1739713.990.06%39.33%

收款笔开竣工保证金所致公司签署拆迁协议,相应持有待土地及房屋

50532429.191.51%6727448.090.25%651.14%

售资产建筑物账面价值转入所致主要系待抵其他流

32437192.380.97%9565956.870.36%239.09%扣增值税增

动资产加所致

21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期增加三长期股

102879440.893.07%66879812.472.49%53.83%家联营企业

权投资所致主要系公司其他权参股的瑞丰

益工具82999379.282.48%50926142.951.90%62.98%银行市值增投资长所致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固定资

517725181.9015.44%175352642.306.53%195.25%究院建设项

产目基建转固所致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在建工

148221901.514.42%274808880.0310.23%-46.06%究院建设项

程目在建工程转固所致本期增加基长期待

1520295.250.05%871266.700.03%74.49%金管理费所

摊费用致递延所资产减值准

得税资2139819.690.06%1591600.740.06%34.44%备及预计负产债增加所致其他非主要系预付

流动资3746433.630.11%1941486.000.07%92.97%设备款款项产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11847.24万元,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期上期期本期期末项目名末数占末数占金额较上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情况说明称总资产总资产期期末变的比例的比例动比例短期借银行借款增加

70080055.552.09%40045749.991.49%75.00%

款所致合同负预收客户货款

249578085.007.44%181675786.996.76%37.38%

债增加所致应交税企业所得税增

35279780.371.05%8956146.210.33%293.92%

费加所致

22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营业收入增长其他应导致应付暂收

42672991.391.27%26240257.580.98%62.62%

付款款相应增加所致其他流拆迁补偿款增

138161603.684.12%16595198.880.62%732.54%

动负债加所致营业收入增长预计负导致预计售后

2869476.080.09%721236.790.03%297.85%

债服务费用增加所致建设越剑纺织机械装备研究院和设立智能递延收

1069670.000.03%1680910.000.06%-36.36%纺织印染装备

益重大攻关课题专项补助摊销所致递延所其他权益工具

得税负7973391.420.24%2977031.090.11%167.83%投资公允价值债变动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3476.20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期上期期本期期末项目名末数占末数占金额较上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情况说明称总资产总资产期期末变的比例的比例动比例主要系公司参其他综

44132093.741.32%16869842.860.63%161.60%股的瑞丰银行

合收益市值增长所致盈余公本期计提盈余

66000000.001.97%49863996.751.86%32.36%

积公积所致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

未分配加,归属于上

703989617.4420.99%462189440.3017.20%52.32%

利润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3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因国内疫情缓解,公司所营业收入1550207862.97738824383.42109.82%处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公司销售大幅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

营业成本1220749031.73559783949.24118.08%长,营业成本同比例上升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

销售费用19173676.8813155594.5845.75%长,销售人员薪酬、业务招待费及售后服务费相应上升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

管理费用23807886.6818885521.0926.06%长,管理人员薪酬相应增加及子公司办公楼折旧和摊销增加所致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增加及收到拆迁补偿款等导致本期货币

财务费用-8708453.74-3732808.33不适用

资金余额大幅增加,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研发投入,研研发费用51664563.6132904553.6957.01%发人员薪酬和材料投入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长导致销经营活动产生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

的现金流量净329502632.42118510959.29178.04%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额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

的现金流量净13164883.74-834693148.21不适用产品增加及收到拆迁额补偿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

的现金流量净-50189240.26809674111.99不适用首发上市吸收募集资额金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25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26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聘期即将届满,天健自2016年以来一直被聘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在此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为了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天健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1901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2020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客户家数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2020年上市公司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计情况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7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何时开始从何时开何时开始为项目组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姓名注册会计事上市公司始在本本公司提供员情况师审计所执业审计服务

2020年,签署海象新材、新华医疗等

项目合伙2003

廖屹峰2003年2003年2022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晶人年

科科技、凯恩股份等2020年度审计报

20032003告;2022年,签署晶科科技、咸亨国

廖屹峰2003年2022年年年际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浙江富润2018年度审计

签字注册报告;2020年,签署浙江富润2019年会计师

王新华2009年2009年2009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晶科科技、浙江富润、万林物流2020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签署或复核瑞斯康达、国药现代、苏垦余龙2007年2009年2015年2021年复核人农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号因在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广东监管

1廖屹峰2021年3月行政监管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广东监管局

局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28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00万元及35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29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3936180.39。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3480775.84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60%。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30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办公地址已经变更,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公司拟对公司住所进行变更,拟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阳嘉龙村”变更至“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

街道阳嘉龙村,312065道壶瓶山路688号,312065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新增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必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议。董事会会议决议。

31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会审议通过:

…………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的担保;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

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作出决议。出决议。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享有一票表决权。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32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份总数。

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公司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不得对征集股东权利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利。

第八十二条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第八十二条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大会批准。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外投资及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外投资及相关事项的审

……批权限如下:

(三)对外担保……

1、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批(三)对外担保

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

33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六)对外捐赠

1、董事会审议批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

20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2、超出上述限额的对外捐赠事项,需经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一百二十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第一百二十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级管理人员。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新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

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意见。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第一百八十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

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程而存续。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九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

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人员由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逾期不成立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逾期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之日起生效。

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后,并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修订和增加/减少条款及因增加/减少条款相应调整条款顺序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3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35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36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37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9日

38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

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39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

公司薪酬结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年度奖金

绩效年终奖金=标准绩效年终奖金*公司业绩所对应系数*个人绩效排名所对应的年薪系数

年收入标准=月收入标准×12月+绩效年度奖金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参考上述标准执行。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2021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姓名职务年度薪酬(万元)含税

孙剑华董事长60.00

王伟良董事、副总经理50.00

韩明海董事、副总经理30.00

赵英敏独立董事5.00

繆兰娟独立董事5.00

胡弘波独立董事5.00

李旺荣独立董事5.00

李兵监事会主席27.26

孙国华监事13.68

孙生祥监事20.99

40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马红光总经理50.00

吴国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42.88

单生良原副总经理8.05

报告期内,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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