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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14 查看全文

新经典 --%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股票代码:603096)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股东代表

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将登记资料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到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5

号楼2层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并需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12月29日下午14:00到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

5号楼1层会议室提前办理签到登记。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

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宜过长。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3年12月29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股东、监事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或代理人)、股东

代表不发给表决票。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股东代表,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

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日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三号5号楼一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陈明俊先生

五、会议议程:

1、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签到登记

2、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4、介绍出席及列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5、推选计票、监票人员

6、逐项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4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回答股东提问

8、填写表决票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10、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11、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严格履行邀标程序,综合评标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相关公告已于

2023年 12 月 14 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议案二: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独立董事承担的工作内容及相应责任,充分考量独立董事的专业度和敬业度,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提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及工作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议案三: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相关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3年12月14日发布在上

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议案四: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并

重新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并以子议案的形式逐项审议并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

4.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4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2023年12月14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及各项子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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