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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江苏华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097证券简称:江苏华辰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3695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降低

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增强业务协同效应,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徐州启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能电气”)。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启能电气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由公司承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华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1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每工作日8:30-11:30,13:30-16:

30。

2、申报登记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内钱江路北,银山

路东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4、邮箱:hc@hcbyq.com

5、联系人:赵青

6、请在信函封面/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2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3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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