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7证券简称:江苏华辰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3695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价格:由12.45元/股调整为12.25元/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
1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 12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爱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2025年 1月 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2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2025年6月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12.45-0.20=12.25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12.45元/股调整为12.25元/股。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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