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26-04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20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20号解释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号解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