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26-05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36.0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37.07%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注:2026年7月,公司先后完成2026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39699978股变更为539519978股,刘爱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桂茹女士、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6.00%增至36.01%。本公告中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变更后的股本总数计算。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_____________刘爱森
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_____________李桂茹
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110302763546124L
限公司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森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刘爱森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刘爱森先生《关于增持森特股份比例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其在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4090股,增持金额75008608.39元,占森特股份总股本的1.06%,刘爱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6.01%增加至37.07%,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变动前变动后资金来源
投资者名变动前股数变动后股数权益变动方权益变动的比例比例(仅增持称(万股)(万股)式时间区间
(%)(%)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2026/1/27-自有资金
刘爱森13663.815625.33%14233.224626.38%大宗交易
2026/9/2
□
其他:____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李桂茹0.02400.00%0.02400.00%///北京士兴
盛亚投资5766.269610.69%5766.269610.69%///有限公司
合计19430.109236.01%19999.518237.07%------
注:2026年7月,公司先后完成2026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39699978股变更为539519978股,刘爱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桂茹女士、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6.00%增至36.01%。本公告中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变更后的股本总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刘爱森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