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万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9699978股减少至53879997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39699978元减少至53879997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2.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67856668
5. 邮箱:stock@centerint.com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