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等情况,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柴毅、王定祥、胡永平、柴蓉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