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1证券简称:汇嘉时代公告编号:2022-03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银行授信品种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以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88号1栋负1层、5层、6层、7层、8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0945.13平方米)作为抵押(具体抵押房产信息以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12个月,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经与银行协商确认,同意将上述银行授信品种调整为综合授信(可以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国内保函等符合银行要求的业务品种)人民币1亿元,抵押物、融资期限及利率不变,上述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88号1栋负
1层、5层、6层、7层、8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0945.13平方米)
所有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1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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