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定价、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据可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补充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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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张文崔艳秋马新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