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建设、薪酬考核机制等进行独立判断,将合规治理、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管理作为核心履职重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跃军,男,197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998年10月至2006年9月,历任山西大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主任、董事会秘书;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2019年7月,历任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博通(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2023年2月至9月,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今,任博通(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4年6月至今,任恒银科技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已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
认自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能够以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公司合规治理、制度建设、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决策工作,全
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制度梳理进展、薪酬考核、重大事项推进、合
规治理与制度体系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缺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相关背景资料及说明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议案涉及的核心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着重审阅与公司合规治理、制度修订、章程完善、董事高管薪酬考核相关的会议
议案、背景资料及说明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制度梳理的范围、修订依据、合规性审核、薪酬机制等核心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事项细节;会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情形,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监管要求,推动公司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应参加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股东会的次以通讯方式参会亲自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并表决次数数并表决次数
8884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将合规治理要求融入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工作。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出席战略委员会1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
本人结合各专门委员会定位,从制度合规性、流程规范性、治理有效性角度进行专项研究,同时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身份,牵头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独立审议,对制度梳理过程中涉及的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考核机制优化等内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规与专业支撑,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制度体系完善及薪酬考核机制落地。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四次,本人均准时参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会议期间,针对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并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贷款债权所涉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议。本人在认真查阅相关材料、充分核实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作出专业判断,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监管规定,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合规治理、制度体系建设、董事高管薪酬
发放合规性等事项保持常态化沟通。一方面,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工作进展及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执行情况审计
结果的汇报,督促其将制度梳理与内控审计、薪酬审计相结合,对梳理完成的制度进行有效性测试,对薪酬发放、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制度执行、薪酬考核中的问题,强化内部监督的合规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及薪酬发放合规性对财务核算的
影响等内容充分交流,审阅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薪酬考核、制度执行的相关资料,监督审计工作进程和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确保公司财务信息、薪酬发放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均真实、准确、合规。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
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主动反馈公司经营业绩及合规治理等情况,保障中小股东对公司治理核心工作的知情权,构建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渠道,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合规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相关问题,推动公司重视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长约16个工作日,将公司制度全面
梳理、合规治理落地、董事高管薪酬情况作为现场工作的核心内容,深入公司生产相关部门、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实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的同时,重点核查制度梳理的工作推进、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薪酬考核
3进展及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对制度梳理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衔接、薪酬考核中涉及
的业绩指标核算等问题进行现场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及薪酬发放的合规性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规治理水平及薪酬考核管理的全面掌握。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尤其对合规治理、制度建设及薪酬考核相关的履职需求积极配合:及时传递制度梳理工作方案、薪
酬制定及考核方案等文件,定期汇报公司合规治理推进情况、薪酬考核进展,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和履职权,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全面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公司合规治理、全面梳理、董事高管薪酬及考核管理纳入
核心关注范畴,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定期报告披露等事项一并进行持续关注和监督,对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独立核查和判断,重点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
益冲突事项,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薪酬考核工作均在合规的制度框架下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经本人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独立核查,重点关注公司与实际控
制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为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前述交易行为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及交易流程,定价公允、决策合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全面梳理工作,针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梳理与修订,对标最新监管要求细化了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审议流程、信息披露及后续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内控管理体系。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梳理完善后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报、2025年一季报、中报、三季报等定期报告。本人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营业收入、
4利润实现、现金流及董事高管薪酬核算与发放等核心数据,同时结合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核查了财务数据、薪酬发放与内控制度执行的匹配性,确认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薪酬考核执行情况。
同时,重点核查了公司内控体系与制度梳理的衔接情况,确认公司已将制度梳理成果融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梳理过程中发现的内控漏洞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和薪酬考核管理风险,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考核管理作为年度核心履职工作,全程牵头开展审议、监督、核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方案的合规性与公允性核查:2025年度,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本人对公司现行薪酬方案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薪酬结构设置科学合理,既兼顾了董事高管的基本履职保障,又将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深度绑定,具备较强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且薪酬水平与金融科技行业同类型公司相比保持公允,不存在超额薪酬、违规薪酬情形。
薪酬考核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监督:本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2024年度
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审慎核查,该体系涵盖经营效益、经营管理及个人履职三大维度,指标设置贴合年度经营目标,量化与定性指标清晰可评、权重分配合理,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能够客观反映履职成效,不存在激励不当或指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同时,本人对薪酬考核执行全过程开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报送完成情况,并在年末牵头完成专项核查,确认考核数据真实准确、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薪酬发放的合规性核查: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实际
5发放情况进行了独立核查,确认公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核算并发放薪酬,基本薪
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薪酬发放流程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操作合规,且薪酬发放情况已按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披露的隐性薪酬、福利等情形。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合规公允、考核指标科学合理、执行过程规范透明、发放结果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责,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核对专户银行流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核查确认,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规范管理与使用。对于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人进行了重点核查与全程监督,经审慎分析后认为,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充分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已依规履行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等法定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流程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经营运作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人同时确认,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公司合规治理及全面梳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公司合规治理及全面梳理工作作为履职的核心重点关注事项,全程监督工作推进流程,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度启动了全业务、全部门的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工作,梳理范
6围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关联交易、人力资源、薪酬考核、生产
经营、研发管理、对外担保、投资者关系等所有经营管理领域,本人关注并督促公司梳理工作进展,严格对标最新的监管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开展。经核查,公司已按计划完成全部制度的梳理、审核工作,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台账。
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制度修订的依据和审核流程,确认公司对梳理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滞后、条款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逐一修订和完善,尤其对薪酬考核、关联交易等核心制度进行了优化升级,对各部门之间存在的制度交叉、衔接不畅等问题进行了整合优化,所有制度修订草案均经过合规性审核、内部征求意见等流程,确保制度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最新监管要求,兼具合法性和实操性。
(六)其他重点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等事项;未因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终将合规治理和薪酬考核作为核心履职内容,保持独立判断,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经营管理事项和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本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经过全业务、全部门的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工作,形成了符合最新监管要求、适配公司经营发展的制度体系,且建立了制度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合规要求落地执行;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推进,能够充分重视并保障独立董事的履职权,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本人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制度体系完善、合规治理落地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作用,圆满完成2025年度各项履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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