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证券简称:恒银科技公告编号:2025-05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王淑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浩然先生、江斐然先
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王淑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6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929%。前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前述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9月
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王淑琴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股东王淑琴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王淑琴女士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18日期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3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1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5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淑琴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情况
1王淑琴女士于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1%。王淑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6699500股变动至50999500股。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01815279股变动至296115279股,因此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7.9834%减少至56.888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王淑琴女士于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185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84%。王淑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50999500股变动至44449500股。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由296115279股变动至289565279股,因此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8884%减少至55.63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王淑琴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56699500股
持股比例10.8929%
IPO前取得:30070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6629500股
备注:王淑琴女士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系公司2017年、2018年、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恒融投资集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江浩然
24167000046.4286%
团有限公司先生持有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股权比例为80%公司实控人江浩然先生与公司
第一组王淑琴5669950010.8929%董事江斐然先生的母亲
江浩然34457790.6620%公司实控人
公司董事、实控人江浩然先生
江斐然00%的弟弟
合计30181527957.983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股东名称王淑琴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8月28日减持数量1225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18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大宗交易减持,10400000股量集中竞价减持,185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9.17~11.23元/股减持总金额126264923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3365600股
减持比例2.3534%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0000%当前持股数量44449500股
当前持股比例8.5394%
3(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王淑琴?不适用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4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91110108681952858R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江浩然□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不适用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江斐然?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备注:公司股东王淑琴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及恒银科技董事江斐然先生为母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江浩然先生、王淑琴女士、江斐然先生及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其中,江斐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王淑琴女士于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1%。王淑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6699500股变动至50999500股。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01815279股变动至296115279股,因此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7.9834%减少至56.888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股东王淑琴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王淑琴女士于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5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7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84%。王淑
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0999500股变动至44449500股。王淑琴女士及一
5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96115279股变动至289565279股,因此王淑琴
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8884%减少至
55.63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变动前股数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权益变动的名称(万股)(%)(万股)(%)方式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5099.95009.79784444.95008.5394?2025/11/14-王淑琴大宗交易2025/12/18
其他:____(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恒融投资
集团有限24167.000046.428624167.000046.4286//公司
江浩然344.57790.6620344.57790.6620//
江斐然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29611.527956.888428956.527955.6300----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6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