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汽配
股票代码:6031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格洛利國際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FLAT D 7/F GOLDEN SUN CENTRE 59-67 BONHAM
STREETWEST HK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188号3幢6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9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汽配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海汽配、本公司、公司、指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格洛利國際公司、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格洛利指格洛利國際公司
迪之凯指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章程指《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格洛利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格洛利國際公司企业类型境外法人
FLAT D 7/F GOLDEN SUN CENTRE 59-67 BONHAM
住所/通讯地址
STREETWEST HK成立时间1992年6月1日
东主 ANG HOCK GUAN(洪福源)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 ANG HOCK GUAN(洪福源)持股 100%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格洛利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ANG HOCK GUAN(洪福源) 男 东主 新加坡 上海
(二)迪之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6262745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住所/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188号3幢605室
成立时间2004-05-24
法定代表人 ANG HOCK GUAN(洪福源)
注册资本1093.05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通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与非区
经营范围内企业从事贸易业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区内商品展示;区内贸易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仕佐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持股84.86%;格洛利股东构成
持股15.14%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迪之凯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ANG HOCK GUAN(洪福源) 男 董事长 新加坡 上海
(三)ANG HOCK GUAN(洪福源)为上海汽配董事,其通过格洛利与迪之凯
间接持有上海汽配股份,未直接持有上海汽配股份。其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ANG HOCK GUAN(洪福源)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职务格洛利国际公司东主
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高新园区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格洛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壹伍零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开垣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格洛利持有迪之凯 15.14%的股份,且格洛利之东主 ANG HOCK GUAN(洪福源)担任迪之凯的董事长。2020年3月2日,格洛利与迪之凯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4月11日,双方重新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的期限延长至格洛利与迪之凯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图如下: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洛利与迪之凯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海汽配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格洛利持有上海汽配股份50415315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14.95%;迪之凯持有上海汽配股份7070870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2.10%。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洛利持有上海汽配股份46039764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
13.6481%;迪之凯持有上海汽配股份4560570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1.351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85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15.0000%。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比例
(股)
大宗交易2025/05/15人民币普通股8230000.2440%
集中竞价2025/06/03-2025/06/09人民币普通股13154000.3899%格洛利
集中竞价2025/06/10-2025/06/16人民币普通股11781510.3493%
大宗交易2025/06/12-2025/06/16人民币普通股10590000.3139%
集中竞价2025/03/2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15%
集中竞价2025/05/16-2025/05/28人民币普通股8276000.2453%迪之凯
大宗交易2025/06/03-2025/06/11人民币普通股16660000.4939%
集中竞价2025/09/01人民币普通股117000.0035%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格洛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41531514.95%4603976413.6481%
迪之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708702.10%45605701.3519%
合计—5748618517.04%5060033415.0000%综上,以上权益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由57486185股降至
5060033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自17.04%下降至
1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汽配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的限制情况。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6%。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2025年6月16日减持计划期满,格洛利与迪之凯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874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78%。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5%。根据减持计划公告,2025年9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5%。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为:
减持股数减持价格区间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比例
(股)(元/股)
大宗交易2025/05/158230000.2440%
集中竞价2025/06/03-2025/06/0913154000.3899%
格洛利13.9-15.88
集中竞价2025/06/10-2025/06/1611781510.3493%
大宗交易2025/06/12-2025/06/1610590000.3139%
集中竞价2025/03/2050000.0015%
集中竞价2025/05/16-2025/05/288276000.2453%
迪之凯13.73-17.45
大宗交易2025/06/03-2025/06/1116660000.4939%
集中竞价2025/09/01117000.0035%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格洛利國際公司
东主:
ANG HOCK GUAN(洪福源)年月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ANG HOCK GUAN(洪福源)年月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公司路1188号股票简称上海汽配股票代码603107
格洛利國際公司、迪之凯国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香港;上海市
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7486185股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7.04%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6885851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变动比例:2.0413%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5060033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9月1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是□否□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是□否□上市公司股票(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格洛利國際公司
东主:
ANG HOCK GUAN(洪福源)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迪之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ANG HOCK GUAN(洪福源)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