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该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的出资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夏飞:
何嘉:
许静之:
冯国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