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立企业,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事项。(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周夏飞:
何嘉:
许静之:
刘辉:
黄乐: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