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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机电:康尼机电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11证券简称:康尼机电公告编号:2025-03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80506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506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2017年11月30日,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廖良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49号),核准公司向廖良茂等16位自然人及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机构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康尼机电已于2017年12月6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新增股份数量为1572922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中向廖良茂发行50590801股股份、向田小琴发行3514535股股份、向梁炳基发行15090748股股份、向刘晓辉发行6793299股股份、向王

赤昌发行5509809股股份、向曾祥洋发行3307814股股份、向胡继红发行

3307814股股份、向孔庆涛发行3307814股股份、向邓泽林发行2754902股股

份、向苏金贻发行2424314股股份、向吴讯英发行2205209股股份、向苏丽萍

发行2205209股股份、向符新元发行1248889股股份、向罗国莲发行1102604股股份、向林锐泉发行918300股股份、向蔡诗柔发行550981股股份、向深圳市

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锦文并购”)发行25624553

股股份、向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旺昕”)发

行19992026股股份、向南京盛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创置业”)发行

6842613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62030672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632595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 A股股票限售股,2017年12月,公司完成并购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后,公司股本数量由738383250股变为895675484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8年2月,公司向东莞市拓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7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于 2018 年 2月 28日完成证券登记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9760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976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由895675484股变为993275484股。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

股票共计69806861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7.0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3275484股变更为923468623股。

2024年1月25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

票共计4051415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4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23468623股变更为919417208股。

2024年5月15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

票共计1108419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1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9417208股变更为918308789股。

2024年6月14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票共计3307814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3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918308789股变更为915000975股。

2024年8月28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

票共计225422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5000975股变更为912746754股。

2024年11月5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

票共计573870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2746754股变更为907008052股。

2025年1月2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

票共计3893982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4.2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7008052股变更为868068223股。

2025年9月17日,公司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注销股

票共计603755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95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8068223股变更为86203067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限售承诺根据《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曾祥洋、胡继红、罗国莲、苏丽萍、吴讯英、孔庆涛的锁定期承诺

*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曾祥洋、胡继红、罗国莲、苏丽萍、吴讯英、

孔庆涛承诺如下:

A、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并且在业绩承诺履行完毕之前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B、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C、若本人/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D、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廖良茂、田小琴、众旺昕的进一步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刘晓辉的锁定期承诺

刘晓辉承诺如下:

*本人以持股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的部分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以持股时间不足12个月的部分的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前述12个月、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本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盛创置业的锁定期承诺

盛创置业承诺如下:

*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上述股东以外其他股份支付交易对象的锁定期承诺

泓锦文并购、梁炳基、蔡诗柔、林锐泉、符新元、苏金贻、邓泽林、王赤昌

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本人/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康尼机电与龙昕科技原股东诉讼情况

1、民事诉讼判决情况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栖霞法院”)下达

的盛创置业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盛创置业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所持6037551股康尼机电股票返还给康尼机电,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盛创置业未能足额返还前述股票,对于未能返还部分,盛创置业应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不超过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股票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起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4年8月,公司收到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盛创置业的二审民事判决书,

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诉讼事项的部分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民事诉讼执行情况

202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栖霞法院执行盛创置业持有的6037551股康尼机电股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6037551股康尼机电股票已完成注销,且盛创置业已履行完毕对公司的赔偿义务。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就康尼机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的1名龙昕科技原股东持有康尼机电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

且已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赔偿义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康尼机电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05062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

(股)总股本比例(%)数量(股)量(股)

1南京盛创置业有限公司8050620.0934805062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内容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325955-8050621552089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45704717805062846509779

三、总股本8620306720862030672

七、上网公告附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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