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证券简称:康尼机电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91788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2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陈巍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彭
纪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维胜先生作述职报告;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58905516 99.924 124300 0.035 149000 0.041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905516 99.924 124300 0.035 149000 0.041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58905516 99.924 124300 0.035 149000 0.041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58905516 99.924 124300 0.035 149000 0.04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56794190 99.336089 2384526 0.663883 100 0.000028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58974516 99.943 204300 0.057 0 0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68216627 99.887 303500 0.113 0 0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比例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51602378 99.914 303500 0.086 0 0
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58905516 99.924 124300 0.035 149000 0.041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9723240 97.367446 9455476 2.632526 100 0.000028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5262679 96.125569 13916037 3.874404 100 0.000028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5262679 96.125569 13916037 3.874404 100 0.000028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5262679 96.125569 13916037 3.874404 100 0.000028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5262679 96.125569 13916037 3.874404 100 0.000028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5262679 96.125569 13916037 3.874404 100 0.000028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5262679 96.125569 13916037 3.874404 100 0.000028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比例比例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5182679 96.103 13916037 3.874 80100 0.02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8.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议案席会议有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表决权的比当选例(%)
18.01选举陈颖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5870731699.87是
18.02选举陈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106850394.96是
18.03选举毕光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5513711698.87是
18.04选举胡国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5870731699.87是
18.05选举陈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5513711698.87是
19.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是否当出席会议选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有效表决序号权的比例
(%)
19.01选举王维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5791276899.65是
19.02选举彭纪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5870731699.87是
19.03选举潘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5847756899.80是(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610766501799.8112043000.18900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
7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10756581799.7193035000.28100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
8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10756581799.7193035000.28100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91.23423
109841374194554768.7656771000.000093
消监事会的议案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87.09907
11939531801391603712.9008301000.000093事规则》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87.09907
12939531801391603712.9008301000.000093规则》的议案7选举陈颖奇为公司第六届
18.0110739781799.5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磊为公司第六届董
18.0210776931799.91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毕光明为公司第六届
18.0310382761796.2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胡国民为公司第六届
18.0410739781799.87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野为公司第六届董
18.0510382761796.25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维胜为公司第六届
19.0110660326998.83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彭纪生为公司第六届
19.0210739781799.56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潘华为公司第六届董
19.0310716806999.35
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9以及议案13—议案19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10、议案11、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王顺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