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充分考虑目前二级市场行情、行
业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后,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审慎考虑,公司拟再次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并调整发行方案。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而调整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并调整发行方案的情况,编制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其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