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募集资金承诺募集资金累计募集资金累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进展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计投入进度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
178511.9254000.0050593.5093.69%本次拟延期
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1项目投资募集资金承诺募集资金累计募集资金累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进展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计投入进度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
27612.803651.072446.1667.00%本次拟延期
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1000.0021000.0021015.67100.07%已结项
合计107124.7278651.0774055.3394.16%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前期延期的情况
考虑到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主动放缓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节奏,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初延长至2025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首次延期后项目本次延期后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定可使用状态计划达到预定可计划达到预定可日期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
12025年初2025年12月2026年4月
产业链延伸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
22025年初2025年12月2026年4月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产能建设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正有序推动生产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安装并投入生产。为进一步促进汽车零部件合
2资业务的落地及扩展,公司于2025年4月新增华翔圣德曼(上海)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华翔圣德曼(山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和“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受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投入节奏影响,部分设备仍未交付,尚需安装调试后方可投入生产,因此上述相关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相关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继续延期至2026年4月。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除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时跟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快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同意将“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翔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基于外部市3场环境存在的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对华翔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丹李翔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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