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翔股份
股票代码:603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一路南霍侯一级路西侧华翔办公楼
通讯地址:临汾市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华翔股份指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
指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翔实业
华翔实业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触及本次权益变动指5%刻度的权益变动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山西华翔本报告书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7136185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春翔
成立日期:1999年6月9日
注册地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一路南霍侯一级路西侧华翔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王春翔持股40%,王渊持股30%,王晶持股30%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春翔男中国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2051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401705股,
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803411股,
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拟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13日~2026年2月12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报告书签署后,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翔股份297784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3%,其中,27113507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4974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翔股份29709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其中,27044397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4974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
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29778482055.13%2970937205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翔股份69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减持数量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比例性质(股)
山西临汾华翔2025年12月1日——无限售流
集中竞价202512246911000.13%实业有限公司年月日通股
合计6911000.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97093720股,其中质押股份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根据最新股本数540170563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认购的华翔股份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翔股份实行
4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的,本公司基于持有的上述认购股份而增持的股
份亦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就本次认购的华翔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将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本公司认购股票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7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春翔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
9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甘亭镇华林村股票简称华翔股份股票代码603112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河汾一路南霍侯一级名称注册地路西侧华翔办公楼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29778482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5.13%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297093720股务人拥有权益的持股比例:55.00%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数量:减少691100股
比例变动比例:减少0.13%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4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已信息披露义务人
12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是否拟于未来
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个月内继续增持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0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是□否√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11(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春翔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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