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证券简称:华翔股份公告编号:2026-003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投资金额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种类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存在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理财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发行机构,并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资金运营平台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
会计核算,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