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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阅资本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1-12 查看全文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能科技

股票代码:603113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代表旗下“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座 41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0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能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能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

行5%的情况................................................6

第三节持股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8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9

一、备查文件................................................9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附表...................................................12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代表旗下“中阅聚焦11号私指人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金指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科技本交易或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指权益变动司股份86500000股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5号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名称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阅聚焦11号”)成立时间2017年3月1日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91110111MA00CCAX9T

代码法定代表人孙建波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座 411经营期限2017年3月1日到2047年2月28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经营范围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姓名上海阅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名称限公司、北京天阅未来文化传媒股份公司、孙建波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产品名称: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备案编码:SXW500

3、备案时间:2022年12月21日

4、基金类型:私募投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56、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长期居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地

1孙建波男董事长、经理中国否北京

2刘安田男董事中国否北京

3张芮葆男董事中国否江苏

4李岩男董事中国否北京

5吴冰莹女董事中国否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规划的需要,同时也是对金能科技整体战略的认同和前景的看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阅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

62023年1月10日,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焦11号)与金能科技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金能科技股票8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59%。中阅资本的持股比例由0%升至10.1159%,金能科技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由11.1593%降至

1.04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秦璐9542142211.1593%89214221.0433%

中阅资本--8650000010.115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协议转让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甲方(出让方):秦璐乙方(受让方):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甲方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金能科技部分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拟转让的上述金能科技之股份。

2、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1)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86500000股,即总股本10.1159%股份。(2)每股转让价格: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数平均值的90%与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孰低的价格原则确认本次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57元/股,签约日前收盘价为9.36元,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为8.42元,本次定价不低于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中第6条第5款的规定。(3)股份

7转让款:双方同意按照前述转让股数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款,即人民

币74130.5万元。

3、付款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市公司公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乙方向基金托管券商

出具划款指令,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即人民币3706.525万

元;(2)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本次协议签署日90个交易日内完成支付。

4、股份交割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交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乙方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或其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视为交割完成。

5、生效时间及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补充协议;

3、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2、履行完毕上述程序后,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才能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金能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代表旗下“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波

日期:2023年1月10日

10(本页无正文,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波

日期:2023年1月10日

11附表: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工业园上市公司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区金能大道1号股票简称金能科技股票代码603113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中阅资本(代表旗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阅聚焦11号)注册地

名称 B座411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不变,但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86500000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10.1159%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是□否□股东权益的问题

1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是□否□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14(本页无正文,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波

日期:2023年1月10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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