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证券简称:金能科技公告编号:2025-101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被担保人名称简称“金能化学青岛”)
本次担保金额44204.24万元担保对
象一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52851.87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以被担保人名称下简称“金狮国贸青岛”)
本次担保金额18017.50万元担保对
象二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1017.5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60047.09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64.89%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开立230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11月4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11月4日办理完毕。
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黄岛金狮国贸最高保2023-001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20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9821.71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11月6日与中信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信青人银国内证字第251029号的《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信用证于2025年11月6日办理完毕。
2025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信青人银最保字第251029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2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开立130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11月6日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为LX25110533413的《进口跟单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11月7日办理完毕。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兴业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4000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11月25日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为GN202511250202901M01的《国内信用证在线融资主协议》,信用证于2025年11月27日办理完毕。
2024年4月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
银青借高保字2023-1232号-1,担保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28日,担保金额45000万元。
4、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1196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11月5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第1104001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11月7日办理完毕。
2025年9月11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5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908002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110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11月13日与北京银行签订编号为KZSQ2025111301的《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11月14日办理完毕。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967162001,担保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张再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MR1PR24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9日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主要财务指标(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535710.601425786.65负债总额742532.90615675.10
资产净额793177.70810111.55
营业收入1016367.571003536.30
净利润-19732.650-19359.01
(二)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0MABMWWA61G成立时间2022年05月05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同注册地
江路 576 号办公楼 208 房间(A)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
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经营范围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10773.89146115.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00331.17134223.50
资产净额10442.7211891.99
营业收入272539.4110128.32
净利润-1459.73737.73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7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亿柒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3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20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中信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24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兴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
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28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下同)、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限: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8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北京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载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拾亿元。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担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040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0047.09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