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证券简称:万林物流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其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4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及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同时对部
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期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期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87.6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12.61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4330.6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外币报表本期计提本期核销本期转回期末余额折算差异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0.080.050.080.05
应收账款7566.86-40.140.007526.72其他应收款83395.421727.774330.651112.5379680.01
小计90962.361687.684330.651112.6187206.78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1294.650.041294.61
在建工程87.178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952.88-35.77917.10
小计2334.700.04-35.772298.89
合计93297.061687.684330.691112.61-35.7789505.67如上表,公司报告期计提及转回的减值损失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减值损失。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主要为公司贸易代理业务客户上海梵畅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梵畅)的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进一步降低,公司将其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对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减值计提。
(一)上海梵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林)自2013年起为上海梵畅进口木材提供代理及仓储服务。根据上海迈林和上海梵畅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上海迈林根据上海梵畅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理上海梵畅与上海梵畅指定的外商签订木材进口合同,上海梵畅负责与外商谈判、协商进口合同条款,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导致上海迈林损失,由上海梵畅赔偿;上海迈林根据上海梵畅的要求,也为上海梵畅提供垫资、仓储等服务并收取仓储管理服务费。上海梵畅签订合同时的股东王翼(实控人)、股东王建华(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顾睿臻签订《担保承诺函》,为上海梵畅和上海迈林签订的部分《进口代理协议》相关款项提供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效力到担保书中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止。
2022年8月3日,上海迈林向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
梵畅清偿欠付上海迈林包括货款、代理费、保险费、海关税金、仓储服务费等在内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2027736.91元(后追加合同金额到42529803.98元),判令王建华、顾睿臻就此清偿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追加王翼就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本案涉及的进出口代理业务相关人员涉嫌骗购外汇罪,经法院查明事实以及原告申请,于2023年9月6日裁定驳回民事起诉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骗购外汇不成立并退回法院,公司计划重新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完成立案。
公司报告期末根据该案件进展情况判断其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进一步降低,将其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补计信用减值损失600万元。
(二)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产业园)2020年7月和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一公司)、涿州长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州长隆)签订《工程款抵房协议》,涿州长隆用其所持有的位于涿州市琉璃河镇挟河村南侧的涿州铂悦山69亩项目中18套
未设置其他方担保权的房产(建筑面积约2154平方米)抵偿中建二局一公司欠
公司的2768万元货款。上述抵押房产具体信息明细如下:
序号房号面积(㎡)序号房号面积(㎡)
16-1-402124.03109-1-601124.07
26-1-802124.03119-1-802124.07
35-1-401124.501211-1-202110.69
49-1-201124.071311-1-101110.77
59-1-202124.071411-2-201110.69
69-1-301124.071511-1-201110.77
79-1-401124.071611-3-102110.77
89-1-402124.07179-1-101124.07
99-1-501124.071811-3-201110.69
协议约定完成网签后即视为中建二局一公司偿还完公司债务,但因当地房产限购等原因公司未能办理网签及房产买卖协议。公司于2023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上述抵房协议,并判令中建二局一公司偿还欠款。2024年3月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无证据显示木材产业园公司无法实现以房抵债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木材产业园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申请法院撤销前述判决,重新审理并判令解除抵房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再审申请尚未判决。公司根据二审生效判决将对中建二局一公司的应收货款改列为对涿州长隆的其他应收款,并根据评估机构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价值评估结果1941.49万元(嘉瑞评报字2025第0078号)
调整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资产购置款,差额补计减值准备826.59万元并核销。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转回的主要为前期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客户,经过公司追讨,本期收回或获得可收回凭证并在期后已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本期核销资产减值4330.69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核销4330.65万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包括根据调解协议已免除的上海佑大木业有限公司2521.32万元上述(二)涿州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826.59万元及客户公司已注销,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982.74万元。
三、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计提、转回及核销各项减值净损失575.07万元减少公司
2024年度利润总额575.07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末的净资产,公司依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转回及核销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核销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