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肯特催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17 00:00 查看全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肯特催化

股票代码:603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1: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88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扬子江新金融创意

街区5号楼1-402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两家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均由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肯特催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肯特催化、上市公司指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毅达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指专精(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毅达

指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有上市公本次权益变动指

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托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史云中)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88号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经营期限2018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00MA2T3RMD31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史云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注册地址

扬子江新金融创意街区5号楼1-402室成立日期2015年5月19日经营期限2015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339007367F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均由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长期居他国家或者姓名性别国籍所在任职单位职务住地地区的居留权史云男中国南京市否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管理合伙中金管理有限公司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山毅达、毅达成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业务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权益的安排2026年5月20日,上市公司披露《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肯特催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毅达专精持有公司股份3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6%;毅达成果持有公司股份2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1%。上述股份已于2026年4月

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股)例(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33100003.66%24475002.71%毅达专精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29400003.25%20724002.29%毅达成果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62500006.91%4519900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16日,毅达专精、毅达成果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7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本次权益变动后,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1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89%。具体如下:

减持价格区减持股数占总股本变动后持股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间(元)(股)比例比例

集中竞价50.12-58.694175000.46%

毅达专精2026/6/11-2026/7/162.71%

大宗交易52.00-59.774450000.49%

集中竞价50.03-58.693956000.44%

毅达成果2026/6/11-2026/7/142.29%

大宗交易49.58-59.774720000.52%

8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不适用。

9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6日

13(本页无正文,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6日

1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上市公司所在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称地股票简称肯特催化股票代码603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徽

信息披露义务人1:黄山高新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林大道88号

信息披露义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国

务人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毅达人注册地(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合伙)号扬子江新金融创意街

区5号楼1-402室

拥有权益的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有?

股份数量变减少?

人无□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务人是否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是□否?上市公司第公司实际控制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请注明)信息披露义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务人披露前伙)、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拥有权益的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1%,具体如下:

15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持股比

股东名称股票种类

占上市公司(股)例已发行股份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人民币普

29400003.25%

比例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通股 A股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人民币普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33100003.66%通股 A股限合伙)

合计62500006.91%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19900股。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下降1.913827%。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持股数量持股比股东名称股票种类动后,信息披(股)例露义务人拥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人民币普

20724002.29%

有权益的股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通股 A股份数量及变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人民币普动比例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24475002.71%通股 A股限合伙)

合计45199005.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6/6/11-2026/7/16的股份变动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

16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7(本页无正文,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6日

18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