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稳胜)
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戴稳胜,男,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曾任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及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并充
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1100审计委员会7700提名与薪酬委员会00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00
2025年度,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7次,审议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审计机构、聘请财务负责人、修订
公司相关制度等事项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1次,研究讨论了《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报告》并发表意见;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
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年审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有效监督外部审计质量,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四)与中小股东、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时,详细了解现场参会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听
取中小股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参加3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培训学习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市场舆情,在经营管理、转型发展、投资运作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6年第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积极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股份变动规则解读》
《如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修订介绍》
《独立董事履职实践》《把握网络舆情规律提高应对处置能力》《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内控合规、信息披露、财务管控、社会责任的传导与互动》《深化并购重组改革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强化 ESG 助力企业质量发展》等专题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和信息
的基础上,充分独立地进行了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发表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租赁、托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情况大体一致。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与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富”)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海科融通与新源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与关联方同比例增资事项是为了支持海科融通的持续经营发展和资本金需求,防范经营与合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完整充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股东各自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拥有海科融通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审阅报告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方案有序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或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更好地为公司长远发展服务,提议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请董事会聘任宋慧为公司财
务负责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其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慧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一届高管人选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陶清懋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满柯明、苏斐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慧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姜荣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胡萍为公司营运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对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202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核定方案》,公司2024年度高管人员年薪核定结果是依据海淀区国资委对区属企业负责人年薪考核结果及内部薪酬考核相关程序进行,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9月董事会换届后,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我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积累与行业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始终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运营与业绩高质量增长。
独立董事:戴稳胜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