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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23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12

债券代码:188895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 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76955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703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匡振兴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苏斐、财务总监宋慧、营运总监胡萍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7008970 99.8273 617600 0.1552 69000 0.0175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6987370 99.8219 611700 0.1538 96500 0.0243

3、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6971070 99.8178 632100 0.1589 92400 0.0233

4、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6959970 99.8150 653900 0.1644 81700 0.0206

5、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6998670 99.8247 596600 0.1500 100300 0.02536、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7022470 99.8307 602200 0.1514 70900 0.0179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6969470 99.8174 629100 0.1581 97000 0.0245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97007770 99.8270 603000 0.1516 84800 0.021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2024年度利润分

4593331888.96976539009.8051817001.2252

配预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598111889.68646030009.0419848001.2717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1-8项议案均为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逄杨、王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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