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江
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43.63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6.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 3 月 14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名称
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3月14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38403.8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5296.85
二、募集资金净额33107.01
1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0.00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9479.85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324.1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16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0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4.86
现金管理收益135.51
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8.2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481.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余额江西江南新材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鹰潭高新143974010400097230.00已注销
司开发区支行(注1)
2报告期末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余额江西江南新材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南昌64220078801700000225340.57使用中
司经开支行(注2)韩亚半导体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贵溪)有限公公司南昌广场南路8115701011900319297891.80使用中
司支行(注3)韩亚半导体材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贵溪)有限公有限公司鹰潭四海1506211029202520686249.26使用中司支行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注2: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注3: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6324.11万元(其中以票据背书到期支付的金额为685.30万元)。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3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3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重大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南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4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南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公司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5年3月14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03.9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03.9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募投已变更项累计投入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预定可使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目,含部分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金额与承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用状态日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变更(如资总额入金额诺投入金(%)(4)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性质总额金额(1)金额(2)期(具体重大变有)额的差额=(2)/(1)到月份)化
(3)=(2)-(1)
年产1.2万吨电生产2028年3子级氧化铜粉建不适用17914.0317914.0317914.0310124.9510124.95-7789.0856.52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月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2028年3研发不适用4223.504223.504223.500.000.00-4223.5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目月营销中心建设项运营2027年3不适用5299.355299.355299.350.000.00-5299.350.00不适用不适用否目管理月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不适用11000.005670.135670.135679.005679.008.87100.1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注4)
6合计38436.8833107.0133107.0115803.9515803.95-17303.06————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不适用
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不适用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5296.85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33.02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670.1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印花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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