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6证券简称:中材节能公告编号:临2025-022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40643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081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孟祥俊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118836 99.7082 725400 0.2238 220100 0.068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111236 99.7058 757850 0.2338 195250 0.0604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080736 99.6964 751850 0.2320 231750 0.0716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059936 99.6900 771150 0.2379 233250 0.072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037836 99.6832 838300 0.2586 188200 0.0582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147436 99.7170 712000 0.2197 204900 0.0633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2986186 99.6673 854500 0.2636 223650 0.0691
8、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3061636 99.6905 761450 0.2349 241250 0.0746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22939286 99.6528 864450 0.2667 260600 0.080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137683831882
593.05885.66851.2727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500000《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137185452236
792.70955.77811.5124保计划的议案》040000508《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137893.219776145.148924121.6314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58505050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
136686442606
9事、监事绩效考核结果及92.39245.84541.7622
35005000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阳律师、王淼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