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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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JOINN LABORATORIES (CHINA) CO. LTD.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27)補充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1)2026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及
(2)2026年生仝智能服務框架協議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5日有關2026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及2026年生仝智能服務框架協議的公告(「持續關連交易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持續關連交易公告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持續關連交易公告所披露,本公司於釐定2026年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時已將各項因素納入考量。本公司謹此提供有關建議年度上限基準的進一步資料。
持續關連交易
2026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
2026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項下之建議年度上限及年度上限基準
在達致人民幣47百萬元的建議年度上限時,本公司已考慮以下因素:(i)舒泰神計劃於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大量項目中委聘本公司及舒泰神於截至
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對藥物研發服務的預期需求;(ii)與舒泰神的過往交易金額;(iii)藥物研發服務的人工及設備成本;及 (iv)本公司提供藥物研發服務的能力。
– 1 –就上述第 (ii)項因素而言,於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間的過往交易金額約為人民幣15.04百萬元。於釐定2026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年度上限時,2025年的估計交易總額預期將低於2025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預期上限金額,主要乃由於因應市場環境變化及舒泰神對研發作出的調整,若干研發項目的項目實施進度放緩所致。
就上述第 (i)、(ii)、(iii)及 (iv)項因素而言,本公司預期將於2026年開展非臨床及臨床服務項目。將於2026年開展的非臨床及臨床項目已完成初步項目啟動。項目的後續進度將視乎實際市場環境及舒泰神對研發作出的調整而定。
經考慮藥物研發服務的人工及設備成本以及本公司提供有關服務的能力,並結合各項目的項目進度預測,本公司估計,預期將於2026年自非臨床及臨床服務項目收取的款項,連同將於2026年就往年若干項目根據其研發進度收取的相應款項,合計將約為人民幣47百萬元。
因此,建議年度上限設定為人民幣47百萬元,相關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因此,2026年舒泰神研發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之申報、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2026年生仝智能服務框架協議
2026年生仝智能服務框架協議項下之建議年度上限及年度上限基準
在達致人民幣16.5百萬元的建議年度上限時,本公司已考慮以下因素:(i)本公司對生產經營數智化相關的軟件開發、自控開發、系統集成服務與技術服務等
項目的預期需求;及 (ii)生仝智能提供上述服務的預期成本。
於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未經審核過往交易金額為人民幣10.3百萬元。
– 2 –就上述第 (i)及 (ii)項因素而言,本公司預期於2026年的交易金額乃基於 (1)本公司與生仝智能於2025年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將於2026年繼續;(2)2026年項目的數
量較2025年增加1至2個;及(3)生仝智能提供服務的預期成本包括實驗室相關系
統軟件開發及數據管理系統優化等服務的人力費用,連同於各項目階段軟件開發服務產生的營運管理費用。該等成本乃根據2026年項目要求釐定,並可能出現波動。
因此,建議年度上限設定為人民幣16.5百萬元,相關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因此,2026年生仝智能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之申報、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董事會意見
於釐定2026年協議的年度上限時,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已考慮並衡量上述各項因素,並認為2026年協議的年度上限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釐定,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股東務請注意,2026年協議年度上限乃董事根據現時所得資料對相關交易金額的最佳估計。2026年協議年度上限與本集團未來財務資料或表現並無直接關係,亦不構成指引或承諾。
承董事會命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主席馮宇霞中國,北京
2026年1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馮宇霞女士、執行董事孫雲霞女士、高大鵬先生、顧靜良先生及羅樨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帆先生、陽昌雲先生、楊福全先生及應放天先生,及職工董事李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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