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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JOINN LABORATORIES (CHINA) CO. LTD.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27)
根據股份激勵計劃(H股)授予獎勵股份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4月28日的公告(「該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5月26日的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採納股份激勵計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授予H股獎勵股份
於2026年4月30日,本公司根據股份激勵計劃的條款向12名選定參與者授予合共1430000股獎勵股份(「授予」)。獎勵股份須經選定參與者接納且若干歸屬條件獲達成後方可歸屬。
授予的詳情載列如下:
授予的日期:2026年4月30日。
(「授予日期」)
授予項下涉及的 : 1430000股H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H股總數的1.20%獎勵股份數目及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包括庫存股份)的0.191%。
承授人數目:12名選定參與者,包括董事馮宇霞女士、高大鵬先生、孫雲霞女士、顧靜良先生、羅樨女士及李葉女士。
– 1 –股份於授予日期的 : 每股H股21.500港元。
收市價
授予股份獎勵的:零。
發行價
獎勵股份的來源:受託人透過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場內交易收購的
現有H股(如該公告及該通函中所披露)。
歸屬期:授予項下獎勵股份的歸屬日期如下,惟須滿足以下歸屬條件:
歸屬日期(附註1)歸屬比例
首個歸屬日期授予日期的首個週年日40%
第二個歸屬授予日期的第二個40%日期週年日
第三個歸屬授予日期的第三個20%日期週年日
附註:
1. 倘歸屬日期為非營業日,歸屬日期應為H股停牌或停止
交易後的一個營業日。
歸屬條件:根據股份激勵計劃授予的獎勵須符合本公司績效
指標的條件以及下文、獎勵函、該公告及該通函中所載的任何其他適用歸屬條件後方可歸屬。詳情載列如下:
–2–(1)本公司的績效指標
考核年度為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
31日止的三個財政年度,每個財政年度考核一次。待獎勵股份的每年績效指標及任何其他適用歸屬條件獲滿足後,獎勵股份將分別於三個歸屬日期歸屬。
(2)本公司對選定參與者進行個人考核向選定參與者授予的獎勵股份須待達成個人考核指標後方可歸屬獎勵。
(3)選定參與者無違反適用法律法規
(4)不存在限制根據適用法律法規歸屬獎勵的任何條件
有關獎勵歸屬條件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該通函中「14.建議採納股票激勵計劃(H股)及建議授權董事
會處理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建議採納股票激勵計劃(H股)-XI.獎勵的歸屬-(a)歸屬條件」的部分。
回撥機制:倘不良離職者因違反法律或本公司內部規例而被解僱,或在離職後加入競爭對手或成立競爭業務,則本公司有權收回就授予及歸屬予其的獎勵向不良離職者支付的任何實際獎勵價格。
–3–向選定參與者及關連人士分配獎勵股份
下表列出了授予所有選定參與者的獎勵股份的分配情況:
佔將已授予授予獎勵佔已發行佔已發行
的獎勵 股份總數 H股總數 股份總數選定參與者與本集團的關係股份數目的百分比的百分比的百分比(附註1及4)(附註2及4)(附註3及4)本公司董事
馮宇霞主席兼執行董事50000034.97%0.42%0.067%
高大鵬執行董事800005.59%0.07%0.011%
孫雲霞執行董事600004.20%0.05%0.008%
顧靜良執行董事600004.20%0.05%0.008%
羅樨執行董事600004.20%0.05%0.008%
李葉職工董事300002.10%0.03%0.004%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董事
Dalin Yao 董事 300000 20.98% 0.25% 0.040%
Yunkui Guo 董事 50000 3.50% 0.04% 0.007%
本公司高級管理層300002.10%0.03%0.004%(合共1人)其他選定參與者
本集團其他管理人員26000018.18%0.22%0.035%(合共3人)總計(合共12人)1430000100.00%1.20%0.191%
附註:
1.計算相關百分比的公式為:授予相關選定參與者的獎勵股份數目╱授予中涉及的獎勵股
份總數(即1430000股H股)。
2.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H股總數為 118995206股H股且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H股作為庫存股份。計算相關百分比的公式為:授予相關選定參與者的獎勵股份數目╱已發行H股總數。
3.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49348220股股份(包括庫存股份)。計算相關
百分比的公式為:授予相關選定參與者的獎勵股份數目╱已發行股份總數。
4.上表中若干百分比數字已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三位。因此,表中顯示的總和數字可
能並非其前面數字的算術總和。
–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授予所涉及的選定參與者均非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的聯繫人。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除馮宇霞女士、高大鵬先生、孫雲霞女士、顧靜良先生、羅樨女士、李葉女士、Dalin Yao先生及Yunkui Guo先生以外的選定參與者均獨立於本公司(除作為本公司僱員外)且並非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股份激勵計劃規則,(i)股份激勵計劃的上限為受託人將按現行市價不時透過場內交易收購的H股數目上限,金額不超過人民幣600百萬元(不包括根據計劃已被沒收、失效或註銷的獎勵股份)(「計劃限額」)。未經股東批准,本公司不得進一步授出任何獎勵導致根據股份激勵計劃作出的所有授予相關的H股總數(不包括根據股份激勵計劃已失效、註銷、沒收的獎勵股份)超過計劃限額。
於本公告日期,(i)受託人 (a)自採納日期以來已累計購買合共13238580股H股;
(b)持有合共 13238580股H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 1.77%;及 (ii)根據計劃授予各選定參與者的獎勵股份數目不超過本公司於採納日期已發行股本的1%。於授予獎勵股份後並假設全部獎勵股份將獲歸屬,以及受託人不再收購股份,則受託人將持有合共11808580股H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
1.58%,這部分股份將根據計劃可供未來授予。
授予獎勵股份的理由及裨益本集團主要從事向醫藥及生物技術公司提供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服務。
計劃的目的為:(i)吸引及挽留核心管理團隊,充分調動僱員的積極性,促進業務的可持續發展;(ii)使僱員及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並加強本公司及個人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及企業文化;及 (iii)推動本公司經營業績的進一步提升,共同實現本公司的戰略目標。董事會經考慮各選定參與者的職位、任期、貢獻、責任以及其在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的作用,釐定獎勵股份的分配。董事會認為,授予符合計劃的宗旨,能夠鼓勵及留住選定參與者,為本集團的長期成長及發展作出貢獻。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獎勵乃按一般商業條款授予,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5–繼董事會及股東於2022年4月28日及2022年6月24日議決採納股份激勵計劃之後,為了提高股份激勵計劃的實施效率並確保授予的靈活性及有序進行,本公司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分別議決授權本公司管理層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於股份激勵計劃架構內處理與授予有關的事項。
上市規則的涵義
計劃構成上市規則第十七章項下的股份計劃,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7.12條規定的適用披露規定。然而,計劃不涉及授予透過發行新股方式履行的獎勵。因此,計劃不構成上市規則第十七章所述涉及發行新股的計劃。向 (i)本公司董事(即馮宇霞女士、高大鵬先生、孫雲霞女士、顧靜良先生、羅樨女士及李葉女士)
及 (ii)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董事(即Dalin Yao先生及Yunkui Guo先生)授予獎勵均構
成本公司於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關連交易。然而,授予董事及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董事獎勵股份亦構成其與本公司的各自服務合約項下薪酬方案的一部分,因此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95條項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承董事會命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主席馮宇霞中國北京
2026年4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馮宇霞女士、執行董事高大鵬先生、孫雲霞女士、顧靜良先生及羅樨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帆先生、陽昌雲先生、楊福全先生及應放天先生,及職工董事李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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