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JOINN LABORATORIES (CHINA) CO. LTD.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27)須予披露交易進一步認購金融產品進一步認購金融產品
董事會謹此公佈,於2025年4月14日(交易時間後),本集團成員公司剛透過中信證券及其附屬公司認購且於本公告日期仍未到期的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合計投資總額分別為人民幣400000000元。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確認除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仍未到期外,其餘的所有向中信證券認購的金融產品均已按照各自的條款悉數贖回;(ii)本集團相信
認購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各自均獲得合理利息;及 (iii)認購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將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上市規則的涵義
在認購第八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之前,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首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二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三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第四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五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六項中信證券金融
產品及第七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計算(無論是單獨計算或按合併基準計算)
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認購首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二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三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四項中信
證券金融產品、第五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六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及第七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並不構成須予公佈交易。
–1–然而,在認購第八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之後,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認購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而按合併基準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
但低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認購該等中信證券產品將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34條所載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進一步認購金融產品
董事會謹此公佈,於2025年4月14日(交易時間後),本集團成員公司剛透過中信證券及其附屬公司認購且於本公告日期仍未到期的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合計投資總額分別為人民幣400000000元。
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的概要如下:
(i) 首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4年6月19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中信期貨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60000000元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3.0%
起息日:2024年6月26日
到期日:持有29天後,無費率贖回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18000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 2 –(ii) 第二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4年11月4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華夏資本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5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2.05%–5.05%
起息日:2024年11月8日
到期日:2025年5月14日
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525100元-人民幣12936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iii) 第三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4年12月23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華夏資本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5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2.15%–5.15%
起息日:2024年12月27日
到期日:2025年7月2日
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275400元-人民幣6596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 3 –(iv) 第四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4年12月24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中信證券資產管理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元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3.6%
起息日:2024年12月25日
到期日:持有330天後,無費率贖回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7200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v) 第五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5年2月10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華夏資本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7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2.45%–5.45%
起息日:2025年2月14日
到期日:2025年8月13日
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845800元-人民幣18814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 4 –(vi) 第六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5年2月28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華夏資本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10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2.55%–5.55%
起息日:2025年3月7日
到期日:2025年9月10日
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1306400元-人民幣28434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vii) 第七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5年3月4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中信證券資產管理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5000000元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3.6%
起息日:2025年3月5日
到期日:持有330天後,無費率贖回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9000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
– 5 –(viii) 第八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
協議日期:2025年4月14日
訂約方:(1)昭衍管理科技
(2)華夏資本
產品:投資本金為人民幣5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預計年回報率:2.45%–5.45%
起息日:2025年4月18日
到期日:2025年10月15日
預期將於到期日:約人民幣604100元-人民幣1343800元
收取的利息╱年利息目前狀況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確認除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仍未到期外,其餘的所有向中信證券認購的金融產品均已按照各自的條款悉數贖回;(ii)本集團相信認購
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各自均獲得合理利息;及 (iii)認購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將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認購金融產品的理由及好處
為了盡量善用資本賬戶中的富餘現金餘額而不影響運營流動性,集團運用各自本身部分的銀行結餘認購中信證券提供的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以其在保持高流動性和相對較低的風險敞口之同時實現較高的利息收益率。
考慮到(其中包括)(i)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的風險相對較低;(ii)預期回報率勝於中國商業銀行一般提供的正常銀行存款;及 (iii)有關產品的較短期限(即於十二個月內到期)(或在沒有固定期限的情況下,昭衍管理科技可以於1年內無費率贖回),公司認為,相比起在中國的持牌商業銀行安排的常規存款,該等金融產品長遠而言可為本集團帶來更佳收益。該等金融產品由本集團作密切及有效的監察和管理。
–6–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預期在該等金融產品均賺取利息(利息收益將於其各自的到期日錄得)。此外,該等金融產品由本集團的富餘現金結餘提供資金,並且具有高流動性,因此投資於該等金融產品不會影響本集團的營運資金或運營。因此,董事認為各項金融產品之條款均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在認購第八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之前,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首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二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三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四
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五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六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及
第七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計算(無論是單獨計算或按合併基準計算)的所有適
用百分比率低於5%,根據上市認購首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二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三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四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五項中信
證券金融產品、第六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及第七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並不構成須予公佈交易。
然而,在認購第八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之後,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認購該等中信證券金融產品而按合併基準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
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認購該等中信證券產品將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34條所載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認購金融產品參與各方信息本集團
本集團為一家專注於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的領先合同研究組織,正擴展以提供涵蓋藥物研發服務鏈上藥物發現、非臨床和臨床試驗階段的綜合服務。本集團的非臨床研究指藥物研發研究,並非以人為受試對象進行的臨床試驗。該等非臨床研究涵蓋藥物研發過程的所有重要階段,包括藥物發現、非臨床及臨床試驗階段。
昭衍管理科技是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主營業務為投資管理等。
–7–訂約對方
根據公開信息:
中信期貨的主營業務是金融業(側重期貨及衍生品),由中信證券全資擁有。
中信證券資產管理有的主營業務是金融業(側重資產管理),由中信證券全資擁有。
華夏資本的主營業務是金融業(側重私募股權投資),由中信證券間接持有62.2%的權益。
中信證券為一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030)及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6030)掛牌上市交易的公司。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基於本公司可獲得的公開資料,夏資本、中信證券和中信期貨及其分別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釋義
在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華夏資本」指華夏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該等中信證券指首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二項中信證券金融
金融產品」產品、第三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四項中信
證券金融產品、第五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
六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第七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及第八項中信證券金融產品的統稱
「中信證券」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資產管理」指中信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期貨」指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8–「本公司」指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第八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華夏資本所訂立日期為2025年
金融產品」4月14日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5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首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中信期貨所訂立日期為2024年金融產品」6月19日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60000000元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第四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中信證券資產管理所訂立日期
金融產品」為2024年12月24日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0000000元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第五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華夏資本所訂立日期為2025年
金融產品」2月10日的認購協議項下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
7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昭衍管理科技」指北京昭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主板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第二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華夏資本所訂立日期為2024年
金融產品」11月4日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5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9–「第七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中信證券資產管理所訂立日期
金融產品」為2025年3月4日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5000000元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第六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華夏資本所訂立日期為2025年
金融產品」2月28日的認購協議項下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
100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三項中信證券指昭衍管理科技與華夏資本所訂立日期為2024年
金融產品」12月23日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5000000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指百分比承董事會命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主席馮宇霞北京,2025年4月14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馮宇霞女士、執行董事高大鵬先生、孫雲霞女士、羅樨女士及顧靜良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帆先生、楊福全先生、陽昌雲先生及應放天先生。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