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目录
会议须知..................................................2
议程安排..................................................4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5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6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7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2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43
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44
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下事项敬请注意: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请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要求,按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确认与会资格。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股东请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会议签到,13:20为会议报到的终止时间。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
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
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2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6日13:3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
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做出紧急处理。
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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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13:30开始
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421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2年5月6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2022年4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4七、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3)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4)宣读、审议如下提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5)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
(6)现场表决:对会议提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7)大会工作人员清点现场表决票,计票人进行表决票统计;
(8)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0)会议结束,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晴、胡骞月
联系电话:0571-89195143
5指定邮箱:board01@cfmot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邮政编码:3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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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春风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简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61亿元,同比增长7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亿元,同比增长12.78%;公司营业收入、产销量等主要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并重点推进完成以下工作:
1、深耕主营业务,业务规模再创新高
公司坚持“两四轮并进、国内外平衡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挖掘市场机会,有力地抵御了市场风险,保证全球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业绩持续增长。
(1)国际市场
继续深耕欧美市场,加强客户关系和新市场开拓,积极扩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受益于零售市场强劲,外销全年完成销售收入55.57亿元,同比增长117.50%,累计销售四轮整车14.88万台,两轮整车2.20万台。
全地形车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公司根据“聚焦战略客户、培育优质客户、挖掘潜力客户”策略,全球化市场布局持续发力,新增零售网点150家,累计超3000家。得益于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和经销渠道数量增加,全地形车销售增速优于行业水平,美国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欧洲市占率蝉联第一,全地形车出口额稳居国产品牌出口额第一,出口龙头地位不断强化。
8外销两轮车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46亿元,同比增长
196.16%,不仅扩大高端产品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而且持续拓展经销渠道,
整体呈现稳健良好发展态势,未来发展可期。
(2)国内市场
坚持“自主+合资”双轮驱动,紧紧围绕产品推广、渠道建设、活动推广、线上线下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市场效应,内销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3.05亿元,同比增长16.94%,累计销售两轮车8.94万台、全地形车1800台。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调优,大排量产品销售比重持续提升,≥250cc 跨骑式摩托车销量位列行业前茅,国内玩乐类市场头部地位明显,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内市场销售网络铺设,新增经销商164家,累计经销商超650家,实现省会100%覆盖,地级市覆盖率超92%以上。
2、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深化高端形象
品牌推广方面,公司融合官网、APP、电商商城、KOL 自媒体、社交平台等媒体矩阵,为品牌赋能;充分利用行业展会、促销活动、网络推广等多种形式做好品牌及产品推广工作,并针对主力消费人群和主力消费地区实施精准品牌传播,举办及参加市场活动 100 余场,如骑行学院、EMT 挑战赛、SR 全民赛道体验、北京摩展、四轮车中卫穿越等活动,将品牌推广与消费者体验相融合,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3、推动产品力升级,竞争优势持续积累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用户消费需求,顺势而为、全面创新,全年研发投入
3.79亿元,同比增长60.35%,占营业收入的4.82%,稳步推进以两轮车、四轮
车为核心的大排量动力产业转型升级。在重点开发新车型的同时,着力已上市产品的更新迭代,全方位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各
9个产品线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250SR 赛道版、800MT、1250TR-G、UTV600
等重磅车型相继上市销售,产品矩阵日趋丰富,获得市场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
公司加快实施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双线并进的产品策略,积极开拓电动化产业新赛道,CFORCE EV110、首款电摩 AE8 相继筹备,全力打造公司第三条业务成长曲线。进一步强化以智能化为核心的产品创新设计,加强对车辆智能感应、自动检测及远程维护等智能网联技术的开发与布置,打造“人车互联”出行生态体系,不断优化客户体验。
2021年公司新增4项发明专利、12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4项外观设计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有效授权的专利733项,其中境内617项、境外专利116项,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整体专利布局与风险梳理,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4、聚焦核心资源,做大产业规模
公司坚持“聚焦资源、做强主业”的长期发展思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球化布局的生产制造能力,合资工厂生产效能逐步释放,泰国工厂顺利竣工投产,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年完成整车生产28.39万台,产量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实现从生产自动化到研发设计、管理、仓储物流和服务等全流程智能化发展,企业先后获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浙江省未来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称号。
5、践行以人为本,追求和谐发展
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建设,根据经营形势变化持续优化组织结构,稳扎稳打修炼内功;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尤其是运营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
10加强核心团队建设;积极提升员工幸福感指数,新一期股权激励组合方案顺利推出,让更多员工完成从“雇员”向“股东”身份转变,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6、持续精耕细作,扎实修炼企业“内功”
继续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优化成本构成,依据生产需求把握采购节奏、适时调整备货策略,扎实修炼企业“内功”,努力提升应对风险能力;通过加强采购环节控制、完善生产工艺、加强物流和仓储成本控制等举措,努力克服海运费上涨、关税提升等不利因素影响,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内,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高青女士、司维先生、倪树祥先生、邓高亮先生、任家华先生、唐国华先生、张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任家华先生、唐国华先生、张杰先生为独立董事。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团队的依法合规组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实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有机衔接、科学治理、和谐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审议议案83项,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
11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年报工作等,并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2021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充分保障各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稳步开展证券相关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落地非公开发行再融资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成功到位。募集资金的投入不仅有效扩大公司产能,促进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同时将不断强化公司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助推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提升;综合自身发展实际、现金流状况、股东意愿等因素,公司确定并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83元(含税),积极回馈投资者,增强市场投资信心。
二、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董事会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忠实履
12行职责:
(一)围绕战略重点,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1、深耕高端市场,多维度推进业绩增长
进一步深耕高端细分领域,以重点产品为抓手,加强重点市场营销力度,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推动销售区域渠道优化及拓展,加大新兴市场营销建设,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用户服务体系建设,将品牌应用贯穿营销全流程,通过多方位媒体运营及参与全球赛事等各项品牌活动,扩大品牌曝光。
2、创新驱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研发投入,重点跟踪行业动态及新技术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对标行业先进技术,丰富产品谱系,加快研发成果转换;积极巩固技术优势,加大车身轻量化、智能化、电动化、网联化、安全可靠、低碳环保的研究和探索,打造差异化、优质化产品,不断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聚焦主业,加大产业渗透深度
加快全球化产业布局和生产能力转化,有序推进产能扩张,提高公司生产能力,以快速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立足更高战略方向,推动数字化制造基地建设,提升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和智能化制造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4、推进提质增效,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认真落实增收节支举措,抓好全产业链降本增效工作,降低制造成本,加强现金流和费用预算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5、深化内部改革,提升运营效率
推进公司机构职能优化,以业务逻辑为核心,各业务层面分模块推进,打造
13高效协同、绩效驱动、敏捷创变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夯实人才队伍,建立合理
公正的绩效考核,通过择优引进、系统培养、严格考核、开放晋升等系列措施提升人才质量;继续探索诸如股权激励等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激励制度,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潜能,推动组织和运营的高效化、年轻化和柔性化。
(二)利用资本平台,做大做强企业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通过资本运作助推资源整合,按照优势互补、扩大经营、增加收益和降低风险的原则,审慎评估、选择兼并重组业务;丰富融资渠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灵活选择各类融资工具,进行直接或间接融资活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三)做好信息披露,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
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决策参谋功能,确保董事会履职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争取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为成为世界一流动力运动品牌而努力奋斗。
特此报告。
1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1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内容
《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2021年1四届二《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月15日十二次案》《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1年3四届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月15日十三次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召开时间届次审议内容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1年4四届二《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月12日十四次《关于与苏州蓝石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杰西嘉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1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6 四届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月15日十五次《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7四届二月13日十六次《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1年8四届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8召开时间届次审议内容月19日十七次《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年9四届二《关于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月23日十八次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年10四届二
《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月11日十九次
《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0四届三
《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月28日十次《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1年11四届三《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月15日十一次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1年12四届三《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月3日十二次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12五届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月21日次《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1年12五届二《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月29日次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1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会
19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
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各重要环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2021年4月12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蓝石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杰西嘉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
20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规合法。
(三)财务活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控制情况良好,相关制度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关键节点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审阅了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21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不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
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6日
2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每年需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春风动力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忠实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关注公司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改革发展、规范运作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任家华、唐国华、张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第五届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任家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
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
任、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24-事。
2、唐国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1985年至1995年,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年至2004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年至2011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张杰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远方信息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日发精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现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和我们的直系亲属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共召开董事会15次,股东大会5次,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与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审议议题共计120项,详细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5-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应出席实际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数次数次数何元福13130055曹悦13130055李彬440011任家华11110044唐国华330011张杰330011
(二)会议表决情况
在召开会议前,我们均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1年度,我们利用参加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监督。公司管理层与我们独立董事保持紧密联系,使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能及时、充分的了解公司经营动态、项目建设进展及公司整体运行情况,为我们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的做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筹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26-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春风动力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蓝石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杰西嘉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商贸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
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益,完善公司产品链提高产品配套能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27-(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09512099.87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28-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1、2021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我们认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具有良好的
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2021年4年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财务总监卸任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资料的审阅,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司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杨东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29-4、2021年4年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情况
1、限制性股票解锁
报告期内,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已符合要求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期权行权情况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0-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期权的授予、调整、行权、注销均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1-(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及时学习新出台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内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配套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政策运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预期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科学、合理的做出相应的决策,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合理化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1年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起到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十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32-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经核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高
青女士、司维先生、倪树祥先生、邓高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家华先生、唐国华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二)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视董事会自身建设,运行规范,决策高效。公司治理制度全面,权责清晰,管理层执行有力,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审慎有效。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特此报告。
-3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家华、唐国华、张杰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彬、何元福、曹悦
2022年5月6日
-3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春风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3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90000元/人*年(税前)。
二、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薪酬: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标准》领薪。
2、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兼任高管的,按照所在高管岗位领薪。
三、其他事项: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此方案在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追溯从2022年1月1日执行。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3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美国春风 CFP、美国财务 CFF、香港和信 HS、春风凯特摩机车、春风销售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春风摩范、上海摩芯、泰国春风 CFT 和杭州杰西嘉)合并数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美国春风 CFP、美国财务 CFF、香港和信 HS、春风凯特摩机车、春风销售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春风摩范、上海摩芯、泰国春风 CFT 和杭州杰西嘉)合并数据。
一、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115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62.34万元,同比增长12.7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比率
一、营业收入786148.80452561.5373.71%
减:营业成本616896.84319875.2592.86%
税金及附加9728.598772.5410.90%
销售费用51908.6039228.4432.32%
管理费用27803.5820813.9333.58%
研发费用37900.0323636.3360.35%
财务费用3250.636496.60-49.96%
资产减值损失777.431090.58-28.71%
信用减值损失-232.49-131.0277.45%
加:投资收益2620.133777.72-30.6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74.35520.5267.98%
资产处置收益12.64-
其他收益2947.512328.3226.59%
二、营业利润44570.2239405.4413.11%
加:营业外收入481.21110.39335.91%
减:营业外支出138.34390.86-64.61%
三、利润总额44913.0939124.9714.79%
减:所得税费用3763.313754.660.23%
四、净利润41149.7835370.3116.34%
38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比率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52.2436489.9012.78%
2.少数股东损益-2.45-1119.59-99.78%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3.71%,其中内销增长16.94%,外销增长117.50%。
KTM 同比增长 46.87%,四轮车同比增长 22.54%,两轮车增长 117.04%,公务车同比增长1.09%。
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 10.90%,主要是 250cc 以上排量的产品内销同比增
长19.08%导致的消费税金及附加上涨。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2.32%,职工薪酬增长3753.70万元,增长比率为
35.64%;广告费增长2570.05万元,增长比率为35.85%;美国市场促销费增长
769.29万元,增长比率为13.43%;三包费增长2584.71万元,增长比率为58.24%;
仓储费增长1171.97万元,增长比率为151.11%。
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3.58%,其中职工薪酬增长3348.35万元,增长比率
为34.14%;中介服务费增长607.16万元,增长比率为22.50%;财产保险增长
1092.46万元,增长比率为54.53%;资产摊销增长376.58万元,增长比率为
33.76%;招聘费增长440.57万元,增长比率为123.17%;固定资产折旧增长382.61万元,增长比率为64.67%。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0.35%,其中职工薪酬增长9267.57万元,增长比率
为90.75%;中间试验费增长4489.24万元,增长比率为79.81%;试制费下降
1052.05万元,下降比率为28.60%。
6、财务费用减少3245.97万元,主要系2021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和
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根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分别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777.43万元,冲回
应收款项减值232.49万元。
398、投资收益2620.13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008.38万元,理财收益458.94万元。
9、其他收益金额为2947.51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2909.03万元。
二、公司资产结构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97076.34万元,净资产367962.56万元,资产负债率53.84%。
1、资产总额比年初增长47.29%。主要是业务增长和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所致,其中:货币资金增加211666.96万元、应收账款增加30702.84万元、存货增加64256.3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120.17万元、在建工程25305.26万元。
2、负债总额比年初增长37.43%。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其中:应付票据增
加64970.04万元、应付账款增加80712.68万元、合同负债增加5338.40万元、
职工薪酬增加3946.18万元。
3、净资产比年初增长58.80%。主要系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增加
的资本公积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26372.39万元,其中销售扣除采购付款、职
工薪酬等其他运营资金后金额为-15737.60万元,税收返还42109.99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38673.82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38627.61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160278.75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12142.34万元,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0905.34万元所致。
40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变动
销售毛利率21.53%29.32%下降7.79个百分点盈利能力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26%28.89%下降9.63个百分点
流动比率155.32%120.15%增长35.17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速动比率117.97%85.25%增长32.72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53.83%63.91%下降10.08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5.8814.32增长1.56次营运能力
存货周转次数4.994.77增长0.22次
1、盈利能力分析
销售毛利率下降 7.7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21 年 ATV 美国加征 25%关税,海运费成本持续上升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9.6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增长较多,而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效益尚未释放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同比分别增长35.17个百分点和32.72个百分点,资产负债下降10.08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3、营运能力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增长1.56次,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所致。
存货周转次数增长0.22次基本与2021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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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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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1522357.0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42053988.48元。截至会议召开当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77374股,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内有24541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元(含税),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确定。
按照截至公告日的总股本(150077374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
(245411股)计算,公司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4360529.29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2%。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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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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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下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业务发展状况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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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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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拟开展的此类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
44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
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
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
45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
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
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本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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