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春风动力股票代码:60312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FMOTO POWER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6年6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同变化,国际市场进出口贸易争端频现,各国政府也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尤其是
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因此各国贸易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汇率变化风险
公司近年来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主营业务出口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手段趋于多元化,不仅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上的竞争比拼,也包括品牌推广、贸易政策利用等方面的竞争比拼。随着公司对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以及更多国际知名企业进军和加大在中国的营销,公司将在国际、国内市场上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公司拟大力发展的电动两轮车业务,也处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如果不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有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和提高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市场份额和利润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74107.78万元、263899.12万元和
297475.50万元,存货规模较大。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存货存在
大幅减值的风险较小。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存货规模的扩大,若市场供需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或存货管理不善,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或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9568.33万元、154103.24万元和189652.7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公司依据客户实力、历史交易记录及信用状况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结合会计准则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包括客户资信恶化、推迟支付、无力支付等情形,进行合理分析和评估。随着公司规模快速增长,若未来出现客户破产等导致其资信情况突然恶化、无法按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可能导致坏账损失增加,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和经营业
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涉及新建产能,主要产品系电动两轮车及燃油摩托车,虽然对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但目前电动两轮车及燃油摩托车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部分同行业公司也在进一步扩张产能,若公司在客户开发、技术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与扩张后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或公司所处行业受到产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七)美国关税归类调整的风险2025年 9月,公司美国子公司 CFP收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出具的《行动通知》(NOTICE OF ACTION),其中要求公司国内工厂出口至美国子公司CFP的 U\Z 产品需进行归类调整,同时追溯调整并按提高后的税率进行税款的补缴。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国内工厂出口至 CFP的 U\Z产品适用税率需进行相应的上调,同时需按规定补缴17.5%的关税差额。对于补缴相关的账单金额,公司不排除将采取聘请律师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进行申诉和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等措施依法维权。由于美国地区的销售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已降至
30%以内且公司后续将主要通过泰国和墨西哥工厂向美国地区出口 U\Z产品,因
此上述归类调整事项对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也将有明显下降。但若公司后续无法及时将国内产能切换至泰国和墨西哥工厂,或其它非美地区的市场开拓面临较大的阻碍,则上述归类调整事项将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2
四、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2
目录....................................................5
第一节释义.................................................7
一、普通术语................................................7
二、专业术语...............................................10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11
一、公司基本情况.............................................11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2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5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34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35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36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42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45
一、审计意见...............................................45
二、财务报表...............................................45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50
四、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52
五、主要财务指标.............................................53
六、财务状况分析.............................................55
七、经营成果分析.............................................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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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金流量分析.............................................99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101
十、技术创新分析............................................102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104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105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106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10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06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12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126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27
六、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
产能规模的合理性............................................127
第六节备查文件.............................................129
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一般术语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人民币
本次发行指217876.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说明书指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预案、发行预案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春风动力
控股股东、春风控股指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指赖国贵
重庆春风投资、春风投指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资重庆春风实业指重庆春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润资实业指杭州润资实业有限公司润资企管指杭州润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蓝石指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蓝石新动力(常熟)指蓝石新动力(常熟)有限公司杭州蓝石指杭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力腾动力指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CFF CFMOTO Finance Corporation,系发行人曾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指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CFT 指 CFMOTO (THAILAND) CO.LTD.,发行人子公司CFP 指 CFMOTO POWERSPORTS INC.,发行人子公司CMP 指 CFMOTO MEXICO POWERS.DE R.L.DE C.V.,发行人孙公司CFPH 指 CFMOTO Powersports Holding Co. Inc.,发行人子公司CFME 指 CFMOTO MOTOENERGIAS.A.DE C.V,发行人子公司JESSICAMEXICO TRANSMISSION,曾用名为CFMS 指 CFMOTOMEXICOSTRUCTURALTECHNOLOGIESS.A.DEC.V.,发行人子公司
香港和信指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台湾春风指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
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凯特摩、春风凯特摩指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春风摩范指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弘睿科技指春风弘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春风动力销售、浙江和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指信司,为发行人子公司极核电动车制造的子公司众悦行商贸指北京众悦行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春风摩范的子公司誉鑫商贸指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株春雅指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瑞典 SS 指 ATV SWEDENAB,发行人客户澳大利亚MJ 指 MOJO MOTORCYCLES PTY. LTD.,发行人客户法国 GD 指 GD France SAS,发行人客户俄罗斯 AWM 指 AWM-TRADE CO. LTD,发行人客户土耳其MO 指 UGUR MOTORLUARACLARANONIM SIRKETI,发行人客户罗马尼亚MCA 指 AUTHENTIC SPIRIT S.R.L,发行人客户加拿大 CMI 指 CANADAMOTOR IMPORT INC,发行人客户奥地利 KI 指 KSR GROUP GMBH,发行人客户PMAG PIERER Mobility AG,发行人参股公司,旗下共有三大摩托车品指牌 KTM、HUSQVARNA 和 GASGAS
KTMAG 指 PMAG主要子公司,系摩托车品牌 KTM的主要运营主体富国金融 指 WELLS FARGO COMMERCIAL DISTRIBUTION FINANCELLC
北点金融 指 NORTHPOINT COMMERCIAL FINANCE LLC
合忻贸易指浙江合忻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浙江杰西嘉传动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杰西嘉指发行人子公司
极核电动车制造指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极核智能装备指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黑桥设计指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指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嘉兴摩范指嘉兴市摩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精睿科技指春风精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极核、极核电动、
ZEEHO 指 公司创立的电动两轮车品牌
北极星、POLARIS 指 美国北极星工业公司
本田、HONDA 指 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雅马哈、雅马哈摩托、
YAMAHA 指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川崎、KAWASAKI 指 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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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SUKUZI 指 日本铃木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Accell Group 指 荷兰 Accell Group N.V.Ola Electric 指 印度 Ola Electric Mobility Ltd
庞巴迪、
BOMBARDIER 指 加拿大 BOMBARDIER INC.涛涛车业指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摩托指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隆鑫通用指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号公司指九号有限公司爱玛科技指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迪控股指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小牛电动指小牛电动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股东大会、股东会指司股东会董事会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保荐机构、本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华泰联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证券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立信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
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所、国浩、国浩律师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指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构、中证鹏元
最近三年、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最近一年指2025年报告期期末指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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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ATV 指 全地形车的一类,All-terrain Vehicle 的简称UTV 指 全地形车的一类,Utility terrain Vehicle的简称SSV 指 全地形车的一类,Side by Side Vehicle的简称以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通过电动机驱动行驶,具备两个车轮的电动两轮车指道路车辆,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等四轮车指全地形车两轮车指燃油两轮车和电动两轮车
发动机活塞从上止点移动到下止点所通过的空间容积,是衡量发排量指动机大小的重要指标
cc或 CC 指 发动机气缸排量单位,1cc=1毫升扭矩 指 发动机加速能力的具体指标,单位 N·m升功率表示单位气缸工作容积的利用率,升功率越大表示单位气升功率指缸工作容积所发出的功率越大。升功率的高低反映出发动机设计与制造的质量
EPA 美国环保署认证,发动机设备、车辆水处理设备、农药等多项产指品需通过检验和认证,主要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欧洲市场机动车认证标志。欧洲是以欧洲型式认证批准制度来管e-mark 指 理机动车辆,确认新设计产品的样品符合专门的性能标准,产品的技术条件登记在案,作为型式批准的唯一技术条件CE认证 指 欧洲市场产品强制安全认证标志
CVT 指 无级变速器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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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CFMOTO POWER CO. LTD.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春风动力
股票代码:603129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赖民杰
注册资本:15348.27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娱
乐船和运动船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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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积极倡导以“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首要政策导向,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转变。其中,旅游装备设备以及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等旅游相关产业,及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均被国家列为鼓励类产业。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发改就业〔2024〕840号)提出打造“商旅文体融合”消费空间,鼓励国货“潮品”消费,构建新消费品牌,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重点品牌带头建设国际品牌,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该政策将有利于构建和培育新消费场景。
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68号)将“轻量化、网联化、智能化的电动自行车”列为“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成为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电动两轮新国标和以旧换新政策红利叠加,行业需求扩容空间广阔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要求,2024年8月,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室)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通过财政支持大力推动老旧车辆退出市场,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释放电动自行车行业巨大的更新换代需求。
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正式发布,该标准于 2025 年 9月 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明确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新标准要求。此次政策调整显著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将有力推动电动两轮车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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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电动两轮车需求持续高企,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支撑
电动两轮车作为新一代城市短途出行工具,正在快速改变中国城市交通的运行结构。凭借绿色环保、成本低廉、出行灵活等优势,电动两轮车早已突破基础代步工具的边界,成为连接居民生活、商业配送和城市末端物流的重要交通节点。
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约
5.8亿台,市场规模庞大,渗透率持续提升,城市居民对其依赖度持续增强,特
别是在二线及以下城市和郊区,电动两轮车更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设施。
同时,伴随新消费场景不断拓展,电动两轮车正在嵌入即时配送、同城电商、社区零售等新兴业态生态之中。此外,电动两轮车也成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有效缓解城市拥堵、降低交通碳排放,为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提供了现实路径支撑。在政策引导和市场自发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电动两轮车已不再是“低端交通工具”的代名词,而是快速向城市出行基础设施角色转型。
3、摩托车“娱乐化”消费驱动市场繁荣,两轮出行活力持续释放
从整体产业结构看,中国摩托车产业正沿着电动化、智能化、品牌化等方向转型升级,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2025年度,中国全行业燃油摩托车产销分别为1849.75万辆和1846.15万辆,同比增长
11.65%和12.16%。同时,我国燃油摩托车行业正经历从“工具属性”向“娱乐属性”的深度转型,市场活力显著增强。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以 250cc以上为代表的中大排量燃油摩托车成为核心增长引擎,2025年产销分别为95.37万辆和95.23万辆,同比增长23.30%和25.87%,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展现出强劲的市场增长潜力。
随着消费升级浪潮的推进,摩托车技术迭代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内自主品牌依托自主研发能力,在发动机热效率、轻量化材料应用、智能电控系统等领域实现突破,逐步打破国际品牌在高端市场的垄断地位。与此同时,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通过差异化产品矩阵、赛事文化营销及用户生态建设,抢占年轻消费者市场,形成“技术+品牌”双轮驱动的竞争壁垒。随着“娱乐化出行”理念深入人心,摩托车已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成为生活方式符号,为行业长期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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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通过全地形车全球化深耕、摩托车中大排量差异化竞争、电动车智能化破局,构建了多元化的产品矩阵与市场布局。其中,在全地形车领域,公司是国内全地形车(ATV/UTV/SSV)出口龙头,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产销快讯》统计数据,常年稳居中国品牌全地形车出口额第一;在摩托车领域,公司打造了以运动性能为核心、兼具竞技属性和休闲功能的高端产品矩阵;在电动两轮车领域,极核电动依托公司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前瞻性产业布局,正快速崛起成为行业新锐力量,展现出显著的成长性与市场竞争力。2025年,极核电动实现销量55.12万辆,销售增速迅猛。
在品牌矩阵上,CFMOTO作为专业动力运动装备的国际化品牌,代表了春风动力在传统燃油动力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全球化影响力,强调技术可靠性和专业运动基因;极核 ZEEHO作为电动化与智能化的潮流先锋代表,则承载了电动化转型的使命,以智能科技和潮流文化为核心,重新定义年轻用户的出行体验。两者共同覆盖了从经典机械到未来科技的多元需求和从运动玩乐到通勤出行的丰富场景。
得益于上述领先优势,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了快速发展,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1.10亿元、150.38亿元和197.46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7.69%。
为深度契合全球客户需求并贯彻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公司已在杭州、重庆、泰国、墨西哥等战略要地建设现代化制造基地,构建了“全球布局、区域联动”的产业链协同体系,各生产基地配备国际一流水准的生产设施,形成了完善的智能制造基础设施体系。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尤其是极核电动业务呈指数级增长,现有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市场对高端、智能电动两轮车的旺盛需求。
为顺应行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亟需通过全面智能化改造、优化产能布局来提升生产效率。通过引入先进的数字化设备与智能制造系统,对生产流程进行重构,实现从零部件制造到整车装配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同时,科学规划产能布局,整合生产资源,促进四轮车与两轮车业务协同发展,以更高的生产效率、更优的产品品质,在行业深度变革中抢占先机,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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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市场竞争优势。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17876.30万元,发行数量为
2178763手(21787630张),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876.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17876.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350000.00145876.30
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0000.0045000.00
3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2000.0012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467000.00217876.3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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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春风动力数量按每股配售14.195元面
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4195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53482763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178763手。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129”,配售简称为“春风配债”。
(2)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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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54129”,申购简称为“春风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况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
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53482763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6年 6月 10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7876.3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217876.3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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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5362.89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在批文有效期内再度启动发行次数上限为一次。
(七)发行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807.93
2审计费用42.45
3发行人律师费用80.19
4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77.86
费用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3、若出
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6年 6月 8日 T-2 披露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刊登《发行公告》《网上日星期一路演公告》
2026年 6月 9日 T-1 网上路演日
星期二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2026年 6月 10 日 T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日
星期三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2026年 6月 11日 T+1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日
星期四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6年 6月 12 日 T+2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日星期五 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6年 6月 15 日 T+3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日
星期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6年 6月 16 日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星期二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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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17876.30万元,发行数量为
2178763手(21787630张)。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6月10日至2032年6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
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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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16日,T+4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2 月 16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2年6月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 1股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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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Q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
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1.7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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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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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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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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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春风动力数量按每股配售14.195元面
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4195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53482763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178763手。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2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129”,配售简称为“春风配债”。
2)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54129”,申购简称为“春风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况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2)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53482763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6年 6月 10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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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优先配售日期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为 2026年 6月 10日(T日)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2)优先配售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春风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195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4195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53482763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178763手。
(3)优先配售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6年6月
10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129”,配售简称为“春风配债”。
2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原股东认购1手“春风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3)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有效认购量获配春风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春风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4)原股东持有的“春风动力”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春风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
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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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利息;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 A股股票;
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
有关信息;
7)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
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
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债
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可转债本息、变更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
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
2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7)当可转债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法律法规和上交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
3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0)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
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11)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
B、债券受托管理人;
C、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D、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E、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17876.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3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350000.00145876.30
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0000.0045000.00
3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2000.0012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467000.00217876.3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评级事项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证鹏元担任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
3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过之日起计算。
22、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
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公司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
3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
(3)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民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董事会秘书周雄秀
联系电话0571-8919514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住所
镇 B7栋 401
保荐代表人杨俊浩、汪怡项目协办人许匡吉
项目组成员王廷瑞、陈勤羽
联系电话021-38966911
传真号码021-38966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机构负责人徐旭青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区 15号楼、2号楼
经办律师鲁晓红、袁晟、陈家齐
3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号码0571-85775643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杨志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建新、洪晓璐、谢佳丹
联系电话0571-85800402
传真号码0571-85800465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号码021-68804868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开户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号码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剑文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82号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东塔42楼
经办人员张伟亚、薛辰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3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2577663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序比例限售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东性质号()股数状态数量
1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2243054346境内非国---
有法人
27.9112061734境内非国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4800000
有法人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349672573其他---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3.966037740其他---
零二二组合
5林阿锡1.983018826境内---
自然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6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1.973000000其他---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7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1.722626035其他---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1.251913616其他---
零三二组合
9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1.241895264境内非国---
公司有法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公司-中证500交易型1.001529701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55.5984809835---480000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3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的权益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类型持股比例
1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2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3 CFP(美国) 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持股 100.00%
4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5上海摩芯动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6 CFT(泰国) 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持股 100.00%
7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8春风弘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9嘉兴市摩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10浙江合忻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11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12浙江春风动力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持股100.00%
13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股51.00%
14浙江杰西嘉传动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股51.03%
15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股51.00%
16 CMP CFPH及 CFP合计持(墨西哥) 全资孙公司
股100.00%
17极核电动车制造持股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100.00%
18 CFPH(美国) 全资孙公司 CFP持股 100.00%
19春风摩范持股北京众悦行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100.00%
20弘睿科技持股春风精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100.00%
3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类型持股比例
21 CFMOTO Europe GmbH 香港和信持股(奥地利) 全资孙公司 100.00%
22 Helmsmen Europe GmbH 香港和信持股(奥地利) 全资孙公司 100.00%
23 CFMS 香港和信持股(墨西哥) 全资孙公司 100.00%
MX PARTS
24 MANUFACTURING&ASSEMBLYS.A.DE 香港和信持股全资孙公司
C.V.(墨西哥) 100.00%
25 CFMOTOAUTO PARTS (THAILAND) 香港和信持股CO.LTD 全资孙公司(泰国) 100.00%
26极核智能装备持股浙江极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100.00%
27极核智能装备持股浙江春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100.00%
28 CFME(墨西哥) 控股孙公司 香港和信持股 51.00%
Helmsmen Europe
29 Kalex Engineering Gmbh 控股孙公司 GmbH(奥地利)持股
51.00%
3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公司-
31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北分公司-
京分公司
32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分公司
33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分公司-
34发行人直接持有50%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
35春风摩范持有40%股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权
36发行人直接持有30%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
37力腾动力持有100%股成都冠为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权
38力腾动力持有100%股重庆力腾驰辉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权
39力腾动力持有100%股重庆骐速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权
40 PMAG 参股公司 香港和信持有 2%股权
41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株春雅持有100%股权
发行人综合考虑上述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以及经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等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等因素,将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3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CFP、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重要子公司,相关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
备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自行车维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经营范围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导航终端销售;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交通设施维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服装制造;服饰研发;鞋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音响设备制造;市场营销策划;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助动车制造;
电动自行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股权结构春风动力持有100%股权已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度
/2025.12.313052.08-3845.9513761.87-983.91
注: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2、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经营范围部件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
3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电池销售;润滑油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股权结构极核电动车制造持有100%股权已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度
/2025.12.3171029.65-25141.98485698.68-31339.53
注: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3、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1050万欧元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经营范围服务;体育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6日
股权结构 春风动力持有 51.00%股权,KTMAG持有 49.00%股权已实缴注册资本1050万欧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度
/2025.12.3147708.9726219.0697626.755921.74
注: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4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4、CFP
公司名称 CFMOTO POWERSPORTSINC.成立日期2007年4月10日注册资本290万美元主要生产经营地美国
主要业务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的批发和销售
股权结构春风动力持有100.00%股权已实缴注册资本290万美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度
/2025.12.31425388.3364019.28566420.848078.87
注: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5、香港和信
公司名称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9日
注册资本20364.42万元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
主要业务商品进口及销售,出口服务及投资股权结构春风动力持有100.00%股权
已实缴注册资本20364.42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度
/2025.12.31125371.32-453.30110144.652385.06
注: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6、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经营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
4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池销售;非公路休闲
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
股权结构春风动力持有100.00%股权已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度
/2025.12.3152673.749893.74398.30-106.26
注: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春风控股直接持有春风动力28.2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赖国贵持有春风控股54%的股权进而通过春风控股间接控制春风动力28.2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春风控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公司名称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2560216651公司住所乐清市虹桥镇溪西法定代表人赖国贵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食品经营(仅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成立日期1996年9月3日
(2)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春风控股总资产239485.14万元,净资产225757.57万元;2025年度春风控股营业收入12207.87万元,净利润58573.89万元。
(3)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春风控股控制的主要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持股比例(万元)
1杭州润资实业有限5000.00春风控股直接持股股权投资
公司51.00%
2杭州润资企业管理300.00润资实业直接持股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100.00%
3苏州蓝石新动力有1312.50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润资实业直接持股
限公司的开发、生产与销售44.95%
4蓝石新动力(常熟)10000.00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苏州蓝石直接持股
有限公司的开发、生产与销售100.00%
5杭州蓝石新动力有1000.00主要从事新能源车零部件苏州蓝石直接持股
限公司的开发、生产与销售100.00%
2、赖国贵先生基本情况
姓名赖国贵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323196412******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无或地区的居留权学历大专
4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历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执行董事,春风控股集团杭州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春风实业集团有限公工作经历司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主要企业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权属纠纷情况。
4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业务性质及金额大小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性水平。在判断业务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会评估业务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综合考虑其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35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98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367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57656.57714905.50450641.25
交易性金融资产-911.699826.21
应收账款185939.95144860.24108628.59
应收款项融资12236.1013044.331255.00
预付款项13301.6714803.1210172.59
其他应收款17344.7410743.199864.14
其中:应收利息---
存货287304.05253031.16166250.70
其他流动资产59620.7841007.2814246.92
流动资产合计1533403.841193306.52770885.40
非流动资产:
4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长期股权投资23145.2023061.0023719.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397.3210482.4626051.64
固定资产187243.12180532.59133442.83
在建工程50816.5414361.8631014.65
使用权资产22338.8317333.5912656.08
无形资产26658.5119355.6616700.57
商誉3216.02862.32-
长期待摊费用5995.142701.132545.69
递延所得税资产32574.9216056.008645.62
其他非流动资产33219.1511963.135712.90
非流动资产合计393604.74296709.75260489.44
资产总计1927008.591490016.261031374.83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538832.63385780.32192810.00
应付账款432131.31332568.59224493.94
合同负债46457.2229207.5715923.11
应付职工薪酬50216.9042673.1333550.31
应交税费11552.5011620.756346.82
其他应付款21229.8612133.767430.70
其中: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12.552608.312069.00
其他流动负债16180.8812230.599899.13
流动负债合计1119613.86828823.01492523.0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1841.8416173.7210911.87
预计负债4538.633263.683576.20
递延收益6210.586573.597032.98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4.36310.36132.14
非流动负债合计33675.4226321.3521653.19
负债合计1153289.28855144.36514176.1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5257.7715143.1915045.42
4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本公积293962.95269854.03254650.27
其他综合收益-23230.51-21017.02-5559.45
盈余公积8302.278302.278302.27
未分配利润455916.88347122.16231443.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50209.35619404.62503882.35
少数股东权益23509.9615467.2813316.30
所有者权益合计773719.31634871.90517198.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27008.591490016.261031374.83注: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该解释
印发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要求,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74557.611503806.011211034.72
其中:营业收入1974557.611503806.011211034.72
二、营业总成本1793731.971329114.781090598.41
其中:营业成本1442669.421051731.95814687.92
税金及附加37176.3428741.8721187.15
销售费用128619.33105670.00124659.19
管理费用78590.4171343.5556721.92
研发费用121974.01102594.5292426.47
财务费用-15297.55-30967.11-19084.23
其中:利息费用2766.621562.41928.39
利息收入30596.1419735.2415679.46
加:其他收益6080.654463.085050.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19-246.5772.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101.03-636.35-902.45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2.36115.82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20.97-8486.21-321.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031.85-7395.73-5140.54
4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5.83133.51-56.0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6601.42163161.67120157.48
加:营业外收入2351.41714.65306.83
减:营业外支出1074.27991.821325.07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187878.57162884.50119139.25列)
减:所得税费用14507.9313498.6613468.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370.64149385.84105670.7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173370.64149385.84105670.73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167537.12147176.13100751.91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5833.512209.714918.82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13.49-15457.57-8024.81
七、综合收益总额171157.14133928.2797645.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65323.63131718.5792727.1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833.512209.714918.8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999.746.7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889.676.6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59609.021446508.691142476.27
收到的税费返还87892.0868434.8760472.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764.6234492.363203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0265.731549435.911234979.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00705.04877448.88782240.5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2848.44136127.24100885.86
4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76906.3650462.5435634.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3179.02188122.64177748.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3638.871252161.301096509.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626.86297274.61138469.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547.7317410.404989.4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59428.07789.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701.281493.30204.04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69.6019331.765983.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75941.5350238.3448843.63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8638.408493.5243335.9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3003.13881.63-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583.0559613.499217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313.45-40281.73-86196.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131.7411331.607482.5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31.7411331.607482.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59716.5031697.8321214.04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117.93--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06.023323.122308.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322.5235020.9523522.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90.79-23689.35-16039.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8384.6312187.304931.74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0737.99245490.8441165.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6713.84441223.01400057.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7451.83686713.84441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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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业取
主要持股比例(%)子公司注册务得经营注册资本名称地性方地直接间接质式
CFP 美国 290 商万美元 美国 100.00 设贸立
20364.42万投收
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100.00元资购制设
浙江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杭州1050万欧元杭州51.00造立商设
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杭州500万元杭州100.00贸立商设
北京众悦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500万元北京100.00贸立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
杭州1000商万元杭州100.00设限公司贸立商设
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杭州1000万元杭州100.00贸立科设
上海摩芯动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500万元上海100.00研立
CFT 泰国 500 制万泰铢 泰国 100.00 设造立制收
浙江杰西嘉传动有限公司杭州1021万元杭州51.03造购
CMP 墨西 216173927 墨西 制 100.00 设哥墨西哥比索哥造立制设
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杭州1000万元杭州100.00造立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2200万新台科
台湾台湾100.00设公司台湾分公司币研立
春风弘睿科技(重庆)有限公
重庆500制设万元重庆100.00司造立
春风精睿科技(重庆)有限公500科100.00设重庆万元重庆司研立制设
嘉兴市摩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嘉兴500万元嘉兴100.00造立服收
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上海100.25万元上海51.00务购
1000商浙江合忻贸易有限公司温州万元温州100.00设
贸立
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嘉兴10000制万元嘉兴100.00设造立
浙江春风动力技术研发有限公杭州5000万元杭州科100.00设
5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司研立
CFME 墨西 153 墨西 制万美元 51.00 设哥哥造立
CFMOTO Europe GmbH 奥地 5 奥地 科万欧元 100.00 设利利研立
Helmsmen Europe GmbH 奥地 5 奥地 投万欧元 100.00 设利利资立
CFMS 墨西 50505墨西 墨西 制 100.00 设哥哥比索哥造立
MX PARTS
MANUFACTURING & 墨西 50505墨西 墨西 制 100.00 设
ASSEMBLY 哥 哥比索 哥 造 立
CFPH 投 设美国 10万美元 美国 100.00资立
KALEX Engineering GmbH. 德国 25200 服 收欧元 德国 51.00务购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新设立大陆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浙江
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春风精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春风弘睿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3年,公司注销无实际经营的全资子公司 CFF。
2024年,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市摩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合忻
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4年,公司从第三方收购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5年,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技
术研发有限公司、CFME、CFMOTO Europe GmbH、Helmsmen Europe GmbH、
CFMS、MX PARTS MANUFACTURING & ASSEMBLY、CFPH,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5 年,公司现金收购 KALEX Engineering GmbH 51.00%的股权,并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4月,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4月11日,春风动力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2024年8月,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2025年4月,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合并)
5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营业成本805287.52814687.929400.40
销售费用134059.59124659.19-9400.40
其他流动负债973.719899.138925.42
预计负债12501.623576.20-8925.42
(2)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371.441.57
5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速动比率(倍)1.111.131.23
资产负债率(合并)(%)59.8557.3949.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3755.8248.07
每股净资产(元/股)49.1740.9033.49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4911.4112.40
存货周转率(次)5.144.804.2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26.0019.639.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7.0916.212.74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报告期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21.676.706.69利润
2023.1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20.886.466.45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26.259.749.67利润
2024.1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25.719.549.47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24.4910.9910.88利润
2025.1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23.1210.3810.27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10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5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参见本节“七、经营成果分析”之“(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57656.5749.70714905.5047.98450641.2543.69
交易性金融资产--911.690.069826.210.95
应收账款185939.959.65144860.249.72108628.5910.53
应收款项融资12236.100.6313044.330.881255.000.12
预付款项13301.670.6914803.120.9910172.590.99
其他应收款17344.740.9010743.190.729864.140.96
存货287304.0514.91253031.1616.98166250.7016.12
其他流动资产59620.783.0941007.282.7514246.921.38
流动资产合计1533403.8479.571193306.5280.09770885.4074.7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3145.201.2023061.001.5523719.462.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397.320.4410482.460.7026051.642.53
固定资产187243.129.72180532.5912.12133442.8312.94
在建工程50816.542.6414361.860.9631014.653.01
使用权资产22338.831.1617333.591.1612656.081.23
无形资产26658.511.3819355.661.3016700.571.62
5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商誉3216.020.17862.320.06--
长期待摊费用5995.140.312701.130.182545.69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32574.921.6916056.001.088645.620.84
其他非流动资产33219.151.7211963.130.805712.900.55
非流动资产合计393604.7420.43296709.7519.91260489.4425.26
资产总计1927008.59100.001490016.26100.001031374.8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31374.83万元、1490016.26万元和1927008.59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占比分别为74.74%、80.09%和79.57%,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存货;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25.26%、19.91%和20.43%,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的占比基本稳定。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库存现金40.3863.3924.63
银行存款943589.08684440.27439652.43
其他货币资金14027.1230401.8410964.19
合计957656.57714905.50450641.2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276266.8197939.4454805.63款项总额
公司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50641.25万元、714905.50万元和957656.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69%、47.98%和49.70%,货币资金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而增加。
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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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20000.001072.75金
保函保证金1637.47582.351028.40
融资保证金8456.017609.317317.10
信用证保证金111.26--
合计10204.7428191.669418.25
注:融资保证金主要系因 CFP 与富国金融、北点金融签订的融资保证金存入协议而存
入的保证金,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1、预计负债”。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911.699826.21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理财产品-911.699826.21
合计-911.699826.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9826.21万元、911.69万元和0万元,均系理财产品。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
8914.52万元,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赎回所致。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交易
性金融资产余额为0万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余额189652.70154103.24109568.33
坏账准备3712.759243.00939.7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85939.95144860.24108628.59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9.60%10.25%9.05%比重
应收账款主要是公司销售产品尚未收回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9568.33万元、154103.24万元和189652.7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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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余额随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金额较上期增长8303.25万元,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下降 5530.25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客户 KTMAG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变动较大所致。2024年,发行人的客户 KTMAG申请自主管理程序(相关公司所在国奥地利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旨在重组期间寻求债权重组),公司充分考虑该因素,结合 KTMAG的实际财务状况及债务重组进展,出于审慎判断,对其应收账款进行减值计提。截止 2025 年末,KTMAG债务重组事项已完结。
(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列示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6个月以内183928.2596.98%136.24183792.01
7-12个月843.660.44%84.54759.12
1-2年4084.012.15%2745.541338.47
2-3年279.770.15%229.4350.34
3年以上517.010.27%517.01-
合计189652.70100.00%3712.75185939.95
2024.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6个月以内152185.8598.76%8283.19143902.66
7-12个月491.300.32%213.82277.48
1至2年736.760.48%167.30569.46
2至3年221.290.14%110.65110.64
3年以上468.030.30%468.03-
合计154103.24100.00%9243.00144860.24
2023.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6个月以内106900.5397.57%-106900.53
7-12个月1278.431.17%127.841150.59
5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1-2年759.830.69%227.95531.88
2-3年91.180.08%45.5945.59
3年以上538.360.49%538.36-
合计109568.33100.00%939.75108628.59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各期末95%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6个月以内。2024年末,发行人6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金额为8283.19万元,系对客户 KTMAG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钱江摩托、隆鑫通用、涛涛车业、九号公司和爱玛科
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账龄春风动力钱江摩托隆鑫通用涛涛车业九号公司爱玛科技
1-3个月-5.00-5.00
3.30
4-6个月-5.005.005.000.37
7-12个月10.005.005.005.0016.54
1-2年30.0020.0010.0010.0034.958.26
2-3年50.0040.0020.0050.00100.0040.22
3-4年100.0080.0050.00100.00100.00100.00
4-5年100.0080.0080.00100.00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九号公司、爱玛科技对于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上表所列数据为其对应账龄区间的实际计提比例。
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可知,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充分、合理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坏账损失风险。
(2)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总计金额
97977.31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51.66%,具体情况如下表:
5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占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坏应收账款和合和合同资产账准备和合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期末余额合同资产减值期末余额期末余额余额计数的比例准备期末余
(%)额
富国金融41606.99-41606.9921.94-
北点金融20205.29-20205.2910.65-
瑞典 SS 13633.73 - 13633.73 7.19 -
澳大利亚MJ 11797.88 - 11797.88 6.22 -
马来西亚MF 10733.41 - 10733.41 5.66 -
合计97977.3197977.3151.66-其中,瑞典 SS、澳大利亚MJ、马来西亚MF系发行人客户,富国金融、北点金融系发行人库存融资结算模式下的金融服务商,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1、预计负债”。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期初余额13044.331255.003120.00
本期新增130489.41152126.7634073.00
本期终止确认131297.65140337.4335938.00
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12236.1013044.331255.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1255.00万元、13044.33万元、12236.10万元,其中2024年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1789.33万元,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期末未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原材料等采购预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0172.59万元、14803.12万元和13301.6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99%、0.99%和0.6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按具体账龄分类如下:
6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12935.6397.2514102.0495.269685.9095.22
1至2年145.201.09625.244.22248.972.45
2至3年151.781.1413.270.0981.800.80
3年以上69.050.5262.570.42155.921.53
合计13301.67100.0014803.12100.0010172.5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比均在95%以上,预付账款账龄较短,账龄结构合理。
(2)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4863.30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为36.56%,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占预付账款单位名称金额未结算原因余额的比例
Bishop Fixtures 2008.94 15.10 按合同约定预付材料采购款
CVTech IBC inc 1220.99 9.18 按合同约定预付材料采购款
NFP Property &
CasualtyServices Inc. 691.68 5.20 按合同约定预付保险费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489.603.68按合同约定预付材料采购款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452.093.40预付海关费用
合计4863.3036.56-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其他应收款项17344.7410743.199864.14
合计17344.7410743.199864.14
(1)其他应收款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864.14万元、10743.19万元和17344.74万元,包括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额、往来款、社保公积金、
6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备用金等,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保证金16657.879733.389416.70
往来款288.641108.55997.45
应收出口退税款810.211288.88742.50
社保公积金447.38345.68261.32
备用金---
账面余额小计18204.1112476.4911417.96
减:坏账准备859.371733.311553.82
账面价值17344.7410743.199864.14
注:往来款主要系代垫客户海运费、公务车上牌代垫保险费。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按账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6个月以内9458.6451.96%-9458.64
7-12个月282.321.55%28.23254.09
1-2年354.721.95%106.41248.31
2-3年709.833.90%354.91354.92
3年以上7398.6040.64%369.807028.80
合计18204.11100.00%859.3717344.74
2024.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6个月以内2354.1618.87%-2354.16
7-12个月435.373.49%43.54391.83
1-2年829.246.65%248.77580.47
2-3年4050.8432.47%228.323822.52
3年以上4806.8838.53%1212.683594.20
合计12476.49100.00%1733.3110743.18
2023.12.31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6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6个月以内2037.2517.84%-2037.25
7-12个月222.711.95%22.27200.44
1-2年4260.3537.31%215.704044.65
2-3年3871.3133.91%289.513581.80
3年以上1026.348.99%1026.34-
合计11417.96100.00%1553.829864.1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合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不存在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为16200.93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9.0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序号单位名称性质账面余额账龄的比例期末金额
(%)
1美国海关保证金14760.486个月以内;3年81.08-
以上
2国家金库临平区税收应收出口退798.546个月以内4.39-
支库税款
WALTON 3
3 FIDEICOMISO 保证金 239.58 1-2 年;2-3年 1.32 120.64
INDUSTRIALWV
4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保证金231.953年以上1.27231.95
发展有限公司
5重庆数码模车身模具保证金170.372-3年0.9485.19
有限公司
合计16200.93-89.00437.78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61208.3520.5843965.5316.6632765.4218.82
周转材料1446.270.49900.430.34478.190.27
6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委托加工物资5094.881.713156.391.202263.161.30
在产品8324.862.806376.522.425437.813.12
自制半成品8483.962.858937.143.394857.942.79
库存商品186761.0062.78178087.0367.4895942.1355.11
发出商品21237.947.1420518.107.7721819.1112.53
在途物资4918.241.651957.990.7410544.036.06
余额小计297475.50100.00263899.12100.00174107.78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10171.463.4210867.964.127857.084.51
账面价值287304.0596.58253031.1695.88166250.7095.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74107.78万元、263899.12万元和297475.50万元。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89791.34万元,主要系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增加所致。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整车等,2024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和原材料余额较上年末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主营产品的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基于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前瞻性判断以及对国际贸易摩擦风险的考量,公司有序推进产能扩张,并同步加强库存商品的储备和原材料储备,以确保及时、充分地满足客户需求,更好地应对潜在的成本波动与交付挑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原材料4599.506401.062731.17
周转材料282.4545.2221.61
委托加工物资157.07195.43211.60
自制半成品336.71723.86216.97
库存商品4795.733502.394675.73
合计10171.4610867.967857.08
2023年-2025年,公司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比较情
6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存货余额170979.82127701.64131665.77
钱江摩托存货跌价准备8473.2810613.7310712.41
计提比例4.96%8.31%8.14%
存货余额103425.04110900.7777574.07
隆鑫通用存货跌价准备8740.3410578.177318.07
计提比例8.45%9.54%9.43%
存货余额172007.82121954.6572776.16
涛涛车业存货跌价准备1427.441344.951295.69
计提比例0.83%1.10%1.78%
存货余额331792.66201480.23130882.89
九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15183.3017556.1220045.15
计提比例4.58%8.71%15.32%
存货余额87682.6183266.4557916.35
爱玛科技存货跌价准备257.012191.86382.32
计提比例0.29%2.63%0.66%
平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3.82%6.06%7.07%
存货余额297475.50263899.12174107.78
春风动力存货跌价准备10171.4610867.967857.08
计提比例3.42%4.12%4.51%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于行业中间水平,高于涛涛车业和爱玛科技,低于钱江摩托、隆鑫通用、九号公司,这一差异主要源于各公司销售区域与产品结构的不同。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包括留抵增值税额、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6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留抵增值53120.6689.1038357.6593.5412664.0788.89税额
预缴的企5321.568.932649.636.461582.8511.11业所得税预充值尚
未使用的1178.561.98平台促销费
合计59620.78100.0041007.28100.0014246.92100.00
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6760.36万元,主要系
公司留抵增值税额增加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1、合营企业
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20524.8720148.9920470.16
小计20524.8720148.9920470.16
2、联营企业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591.05565.30569.74
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29.282346.712679.56
小计2620.332912.013249.30
合计23145.2023061.0023719.46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PMAG 8397.32 10482.46 26051.64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对 PMAG的股权投资,2024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 15569.18万元,主要系 PMAG公允价值下降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和信持有 PMAG2.00%股权。
6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1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房屋及建筑物111624.12111274.1880099.00
机器设备68085.0063248.4549074.41
运输设备939.20620.99790.12
电子设备及其他6594.805388.963479.29
合计187243.12180532.59133442.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442.83万元、180532.59万元、187243.12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重分别为12.94%、12.12%、9.72%。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截至2025年末,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综合成新率为73.97%,不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32669.0121044.88-111624.1284.14%
机器设备108125.3940040.39-68085.0062.97%
运输设备1933.05993.85-939.2048.59%
电子设备及其他16329.269734.46-6594.8040.39%
合计259056.7171813.59-187243.1272.28%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1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设备安装工程9861.4611404.7815807.13
软件安装1471.77915.38797.38
CFP办公楼 - - -
新厂区(三期)--8197.76
基建2333.342041.716212.37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37149.97--
6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3.12.31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合计50816.5414361.8631014.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1014.65万元、14361.86万元和
50816.5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01%、0.96%和2.64%。2024年末公司
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16652.79万元,主要系2023年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为增强研发实力、提升产能、优化产品结构,逐步推进新厂区(三期)建设,2024年相关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等竣工验收转固所致。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36454.68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投入建设。
1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房屋及建筑物22333.8317325.0912645.09
机器设备5.008.5011.00
合计22338.8317333.5912656.08
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增加4677.51万元、5005.2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考虑到主营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为建设墨西哥子公司二期厂房工程、设立重庆子公司、新设美国研发中心及泰国区域经营场地租
赁而新增厂房租赁,以及为增加的存货而新增的仓库租赁。
1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和特许权,其中特许权主要系墨西哥子公司的电力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土地使用权18370.6610898.477896.19
非专利技术4049.274822.014867.18
6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软件3357.032756.313150.29
特许权881.55878.87786.91
合计26658.5119355.6616700.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700.57万元、19355.66万元和26658.51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1.62%、1.30%和1.38%,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土地使用权分别为7896.19万元、10898.47万元和
18370.66万元,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土地使用权较上期末分别增长3002.28
万元、7472.19万元,2024年末土地使用权大幅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杰西嘉为顺应业务扩张需求、进一步扩大产能,购置土地厂房,2025年末土地使用权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购置部分土地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专利技术账面价值分别为4867.18万元、4822.01万元和4049.27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均未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1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主要为对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和 KALEXEngineering GmbH.的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862.32-
KALEX Engineering GmbH. 3216.02 - -
合计3216.02862.32-
2024年,公司收购上海黑桥工业设计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
营工业产品的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等,公司投资该公司主要系为进一步强化在电动两轮车领域的产品竞争力与设计创新能力,2025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该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对收购其51%股权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5 年,公司收购 KALEX Engineering GmbH. 51%的股权,
6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该公司主营高性能摩托车赛事车架研发、底盘工程设计及赛车技术开发,公司投资该公司主要系为进一步强化在中大排量摩托车领域的赛事技术储备、底盘研发能力与高端性能车型工程创新实力。
1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尚未摊销的装修费、工程费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装修工程4297.741722.701548.42
春风苑/厂区东西面管道工程7.029.8112.61
混凝土密封固化地坪工程196.42151.54229.09
软件使用费19.645.3128.96
服务及培训费309.56296.67162.15
产线改造工程92.22159.48238.83
办公家具112.04191.83282.98
其他960.52163.7942.65
合计5995.142701.132545.6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2545.69万元、2701.13万元和5995.14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0.25%、0.18%和0.31%,占比较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4406.562177.7620747.643114.109351.291402.69
预提费用等形成的61368.409241.2730373.994568.1317348.332602.25暂时性差异
递延收益6108.56916.286440.77966.126833.491025.02
租赁负债1248.85201.711297.85194.68102.1315.32
7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16163.264511.7422507.196535.4514336.643694.08润
股票期权激励35612.845703.266705.381071.41--
可抵扣亏损41871.8310467.96671.30167.82--
资产摊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176780.3033219.9988744.1116617.7047971.888739.3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递延所得递延所得递延所得应纳税暂应纳税暂应纳税暂税税税时性差异时性差异时性差异负债负债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454.75113.69491.66122.91528.56132.14资产评估增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2.360.35115.8217.37价值变动
资产加速折旧5295.041230.982627.75545.43416.9662.54
使用权资产1308.78212.341355.73203.3692.2213.83
未开票的采购返利689.72172.43----
合计7748.281729.434477.50872.061153.57225.8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递延所抵销后递递延所得递延所得项目得税资抵销后递延抵销后递延延所得税税资产和税资产和产和负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资产资产或负负债互抵负债互抵债互抵或负债余额或负债余额债余额金额金额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45.0732574.92561.7016056.0093.758645.62
递延所得税负债645.071084.36561.70310.3693.75132.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8645.62万元、16056.00万元和32574.92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重分别为0.84%、1.08%、1.69%,占比较低;
7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32.14万元、310.36万元和1084.36万元,占负债总计的比重分别为0.03%、0.04%和0.09%,占比较低。
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7410.38万元,主要原因系:(1)
发行人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存在未实现利润,带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507.19万元。(2)资产减值准备、预提费用由于税会差异而形成暂时性差异。
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6518.92万元,主要原因系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付设备款和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预付设备款17354.327529.005712.90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15864.834434.13-
合计33219.1511963.135712.9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712.90万元、11963.13万元和33219.15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重分别为0.55%、0.80%和1.72%。2024年末、2025年末较上期末分别增加6250.23万元、21256.02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推广旗下电动两轮车品牌,增加了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以及公司为扩大生产预付部分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38832.6346.72385780.3245.11192810.0037.50
应付账款432131.3137.47332568.5938.89224493.9443.66
合同负债46457.224.0329207.573.4215923.113.10
7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50216.904.3542673.134.9933550.316.53
应交税费11552.501.0011620.751.366346.821.23
其他应付款21229.861.8412133.761.427430.701.45
一年内到期的非3012.550.262608.310.312069.000.40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6180.881.4012230.591.439899.131.93
流动负债合计1119613.8697.08828823.0196.92492523.0095.7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1841.841.8916173.721.8910911.872.12
预计负债4538.630.393263.680.383576.200.70
递延收益6210.580.546573.590.777032.981.37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4.360.09310.360.04132.14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33675.422.9226321.353.0821653.194.21
负债合计1153289.28100.00855144.36100.00514176.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14176.18万元、855144.36万元和
1153289.28万元,其中2024年末的负债总额增加较多,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公司应付供应商货款的增加较多。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5.79%、96.92%和97.08%,主要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21%、3.08%和2.92%,主要为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银行承兑汇票538832.63385780.32192810.00
合计538832.63385780.3219281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92810.00万元、385780.32万元和538832.6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50%、45.11%和46.72%。公
7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不断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付材料货款308936.72246238.25159792.98
应付工程设备款44311.5527444.3420660.51
应付服务及其他款78883.0458886.0044040.45
合计432131.31332568.59224493.9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24493.94万元、332568.59万元和432131.3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66%、38.89%和37.47%。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支付供应商的商品采购款。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较上期末增加108074.65万元、99562.72万元,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合同负债46457.2229207.5715923.11
合计46457.2229207.5715923.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5923.11万元、29207.57万元和
46457.22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3.10%、3.42%和4.03%。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客户预付货款相应有所增加,因此合同负债也相应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7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短期薪酬46722.7042269.0933016.8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494.20404.03533.49
合计50216.9042673.1333550.3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5880.7041925.8832743.48
二、职工福利费61.1353.758.82
三、社会保险费591.09273.19247.04
其中:医疗保险费323.78256.87227.21
工伤保险费267.3116.3219.83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104.0114.5012.9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791.784.52
六、其他短期薪酬83.97--
合计46722.7042269.0933016.8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基本养老保险3390.73391.03515.14
二、失业保险费103.4813.0018.35
合计3494.20404.03533.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3550.31万元、42673.13万元和50216.90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6.53%、4.99%和4.35%。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6346.82万元、11620.75万元和11552.50万元,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税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消费税1648.382048.191233.87
7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增值税1141.2458.92248.78
企业所得税5898.137244.962719.27
土地使用税347.89264.80264.80
城市维护建设税170.18143.0897.26
房产税852.35605.39603.42
个人所得税959.20897.09958.90
教育费附加72.9461.3341.68
地方教育费附加48.6240.8927.79
印花税319.83255.95151.00
环境保护税-0.150.05
其他93.74--
合计11552.5011620.756346.82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保证金20297.7511332.366551.10
公司往来款544.22607.80862.50
其他387.89193.6017.10
合计21229.8612133.767430.7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保证金和公司往来款,其中保证金主要系为经销商购货保证金、供应商质量保证金,公司往来款主要系代垫海运费。2024年末、2025年末分别增加4703.06万元、9096.10万元,主要原因系经销商、供应商保证金随公司经销商、供应商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012.552608.312069.00
7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合计3012.552608.312069.00
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分别增加539.31万元、
404.24万元,具体原因参见本节“(一)资产结构分析”之“13、使用权资产”。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税额,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待转销项税额1666.501602.65973.71
产品质量保证14514.3810627.948925.42
合计16180.8812230.599899.13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协议,公司承担产品保修期内制造缺陷或零部件缺陷的保修责任。为防范产品质量损失风险,公司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准备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公司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产品质量准备金;如当年实际发生金额超过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余额,差额部分据实列支当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准备金分别为8925.42万元、10627.94万元和14514.38万元。
9、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租赁付款额21841.8416173.7210911.87
合计21841.8416173.7210911.87
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增加9660.71万元、5261.85万
元、5668.12万元,具体原因参见本节“(一)资产结构分析”之“13、使用权资产”。
10、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计负债主要为 CFP针对下游经销商在库未售车辆
7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计提的回购准备金,用于在经销商出现违约、破产等极端情形时履行回购责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CFP经销商在库未销售库存准 4538.63 3263.68 3576.20备金
合计4538.633263.683576.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3576.20万元、3263.68万元和
4538.6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0%、0.38%和0.39%。根据发行人子公
司 CFP 与美国客户签署的销售协议,在经销商因违约、破产等原因导致不能偿还金融服务商贷款及利息费用,同时,该经销商存在尚未售出车辆时,CFP承担该极端条件下的回购责任。为防范该损失的发生,CFP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风控措施,充分利用美国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结合经销商信用变化情况、经销商尚未售出车辆情况,及时掌握信息,控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回购数量较小。
11、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政府补助6210.586573.597032.98
合计6210.586573.597032.98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371.441.57
速动比率(倍)1.111.131.23
资产负债率(合并)(%)59.8557.3949.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3755.8248.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7、1.44和1.37,速动比率分别为
1.23、1.13和1.1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85%、
7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57.39%和59.85%。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基本稳定,具备较为稳定的偿债能力。
2、与可比公司的偿债指标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可比上市公司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钱江摩托1.631.942.19
隆鑫通用1.861.861.87
涛涛车业1.982.824.47流动比率
九号公司1.201.361.50
(倍)
爱玛科技0.870.860.95
行业平均1.511.772.19
春风动力1.371.441.57
钱江摩托1.251.641.77
隆鑫通用1.731.711.74
涛涛车业1.171.863.51速动比率
九号公司0.971.161.28
(倍)
爱玛科技0.810.790.89
行业平均1.181.431.84
春风动力1.111.131.23
钱江摩托45.8653.3447.48
隆鑫通用44.3842.2439.55
涛涛车业38.7029.9222.33资产负债率
%九号公司66.2660.2349.00(合并)()
爱玛科技60.5760.8060.89
行业平均51.1549.3143.85
春风动力59.8557.3949.85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与行业平均水平相近,但高于隆鑫通用、涛涛车业,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增加对供应商的经营性负债满足采购所需资金,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较大。
7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可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提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如下:
单位:次
可比上市公司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钱江摩托5.707.055.62
隆鑫通用9.859.828.33
涛涛车业4.564.394.64
九号公司16.5513.059.01
爱玛科技54.4955.9462.06
行业平均18.2318.0517.93
春风动力11.4911.4112.40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023年至2025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40次、11.41次、11.49次,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九号公司接近,高于钱江摩托、隆鑫通用、涛涛车业,主要系公司现款现货及经销商库存融资结算模式的销售占比较高所致;低于爱玛科技,主要系爱玛科技的客户付款绝大多数采取现付或预付方式。
2、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
单位:次
可比上市公司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钱江摩托2.713.432.79
隆鑫通用14.4614.7112.78
涛涛车业1.571.991.82
九号公司5.626.134.58
爱玛科技23.9925.1525.28
行业平均9.6710.289.45
春风动力5.144.804.24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8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23年至2025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4.24次、4.80次和5.14次,与钱江摩
托、涛涛车业、九号公司接近,而低于隆鑫通用和爱玛科技。主要原因在于,隆鑫通用和爱玛科技的产品更偏向于大众日常高频使用的通勤类小排量摩托车及电动车,其产品特性与快消品更为相似,周转效率相对更高;而公司因产品迭代速度较快,生产周期与库存管理节奏与之存在差异,因此存货周转率略低。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2)类金融业务“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此外,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8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
2025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正常业务开展中员工借支款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8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从事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账面价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金额占期末合并报序号项目值(万元)金额(万元)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17344.74--
3其他流动资产59620.78--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397.32--
5长期股权投资23145.20--
6其他非流动资产33219.15--
合计141727.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科目均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保证金16657.8791.51%
往来款288.641.59%
社保公积金447.382.46%
8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金额占比
应收出口退税款810.214.45%
小计18204.11100.00%
减:坏账准备859.374.72%
合计17344.7495.28%
注:往来款主要系应收代垫客户海运费、应收公务车上牌代垫保险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以及应收代垫客户海运费、应收公务车上牌代垫保险费等往来款,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比例
留抵增值税额53120.6689.10%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321.568.93%
预充值尚未使用的平台促销费1178.561.98%
合计59620.781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留抵增值税额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预充值尚未使用的平台促销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397.32100.00%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8397.32100.00%
-PMAG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对 PMAG的股权投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和信持有 PMAG2.00%股权。
PMAG 是欧洲领先的摩托车生产商,主要生产竞赛摩托车、摩托车配件及高性能车辆配件,旗下共有三大摩托车品牌 KTM、HUSQVARNA和 GASGAS。
公司投资入股 PMAG,有利于深化公司与 PMAG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实现
8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双方在技术、市场等领域的优势互补及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深入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全球高端摩托品牌,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大排量摩托车国内市场的领军者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公司对 PMAG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金额占比
1、合营企业
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20524.8788.68%
小计20524.8788.68%
2、联营企业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591.052.55%
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29.288.77%
小计2620.3311.32%
合计23145.20100.00%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合营企业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
司及联营企业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这些投资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链上下游展开,并非以获取财务回报为主要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其中,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是春风动力与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共同投资的合营企业,春风动力持有其50%股权,该公司聚焦摩托车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通过合资模式整合双方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属于产业链内的战略投资。
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在杭州区域的核心经销商,春风动力持有其40%股权,投资目的是与核心经销商形成紧密战略联盟,强化区域市场渗透能力,属于围绕销售渠道的产业投资,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
重庆力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动力科技领域,与公司摩托车发动机研发、生产业务具有技术协同性,公司参股旨在探索动力技术升级路径,属于产业链上游的技术布局投资。
8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综上,上述投资均以拓展核心业务、深化战略合作关系为目标,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产业战略意图,不属于以短期财务回报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比例
预付设备款17354.3252.24%
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15864.8347.76%
合计33219.151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33219.15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推广旗下电动两轮车品牌,增加了经销商门店装修补贴,以及公司为扩大生产预付部分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1918724.5897.171468016.3797.621177702.1097.25入
其他业务收55833.032.8335789.642.3833332.612.75入
合计1974557.61100.001503806.01100.001211034.72100.00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车及配件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运费收入、材料废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8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轮车960841.9950.08721015.2749.11650414.1355.23
两轮车838275.9243.69643453.8043.83447940.4038.04
配件及其他119606.676.23103547.317.0579347.576.74
合计1918724.58100.001468016.37100.001177702.1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四轮车及两轮车产品。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90314.27万元,增长率为24.65%,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主要系:1)受益于全球居民消费升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2)为了顺应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创新,积极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报告期内新推出的450SR等多款车型持续热销,推动了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3)公司在电动两轮车领域进行深度战略布局,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与迭代,成功构建了全场景产品矩阵。凭借差异化的技术优势与精准的市场定位,公司旗下“极核”品牌电动两轮车市场认可度迅速提升,销量实现跨越式增长,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持续凸显。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30%,主要原因系:
1)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布局与供应链,为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公司加强全球生产
基地协同,提升美国市场高性能全地形车产品供给能力,在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成功跻身主流品牌,带动销售额增长。2)公司积极完善市场策略,精准对接不同区域市场需求。在欧洲,公司延续“CFMOTO + GOES”双品牌战略优势,不断推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针对多样化使用场景,研发不同型号、不同性能特点的全地形车,推动该区域销售额提升;在国内,公司在200CC跨骑摩托车市场销量位居行业第一,龙头地位稳固;同时公司结合出行需求及消费升级趋势,推出功能实用、设计新颖的电动两轮车系列产品,“极核”品牌电动两轮车销量和销售收入快速攀升。
(2)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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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539691.5528.13387408.1526.39258369.0521.94
境外销售1379033.0371.871080608.2273.61919333.0578.06
合计1918724.58100.001468016.37100.001177702.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8.06%、73.61%和
71.87%。近年来,公司坚持内外销并重的发展战略,营销布局更趋均衡。对于国内市场,公司精准锚定消费型、玩乐类产品定位,着力打造兼具高品质与高附加值的产品线。通过持续优化销售网络布局、强化渠道渗透能力,公司旗下燃油摩托车逐步赢得国内消费者青睐,内销收入实现逐年稳步增长。与此同时,面向内销市场的“极核”品牌电动车凭借差异化产品矩阵与品牌运营优势,销量增速显著,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在行业竞争中日益凸显。在海外市场布局上,公司持续强化对北美、欧洲等核心市场的资源投入,基于当地用户的使用习惯与需求特征,针对性开发适配产品,推动优势品类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公司同步加速南美、中东、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的开拓进程,通过本地化运营策略深化市场渗透,整体外销收入维持在较高水平,全球化市场布局成效显著。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在主要消费地区销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539691.5528.13387408.1526.39258369.0521.94
北美洲697762.7436.37453509.4530.89475381.0040.37
欧洲489467.7125.51400457.6827.28252696.6521.46
亚洲(不含中国70846.083.69135380.729.22102704.428.72境内)
大洋洲45172.022.3542877.232.9237469.253.18
南美洲60054.513.137766.110.535318.110.45
非洲15729.970.8240617.032.7745763.623.89
合计1918724.58100.001468016.37100.001177702.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为境内、北美洲和欧洲,三者合计占各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77%、84.56%和90.01%。
8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25048.9221.53358802.6023.86272389.5122.49
第二季度560494.4028.39392119.8126.08288080.2723.79
第三季度504089.9325.53446781.5729.71362634.5729.94
第四季度484924.3724.56306102.0420.36287930.3623.78
合计1974557.61100.001503806.01100.001211034.72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旺季一般为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
(二)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毛利总额总体构成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514873.0696.80450305.9299.61392025.0798.91
其他业务17015.133.201768.150.394321.721.09
合计531888.19100.00452074.06100.00396346.7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总额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
(1)综合毛利率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情况及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收入毛利率贡毛利收入毛利率贡毛利收入毛利率贡毛利率占比献率占比献率占比献
四轮车32.1448.6615.6436.5147.9517.5138.4553.7120.65
两轮车18.9142.458.0321.6842.799.2824.1036.998.91
配件及其他39.756.062.4145.926.893.1642.836.552.81
其他业务30.482.830.864.942.380.1212.972.750.36
综合毛利率26.9430.0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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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毛利率贡献=该类产品毛利率*收入贡献(该类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主营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四轮车和两轮车,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
四轮车32.14-4.3736.51-1.9438.4512.24
两轮车18.91-2.7721.68-2.4124.104.14
2024年、2025年四轮车产品毛利率分别较上期下降1.94个百分点、下降4.37
个百分点;2024年、2025年两轮车产品毛利率分别较上期下降2.41个百分点、
下降2.77个百分点。
*四轮车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台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四轮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单位售48773.716147.1642626.55-1775.7744402.323389.04价
单位销33098.196035.0027063.19-264.6827327.87-2935.09售成本
毛利率32.14%-4.37%36.51%-1.94%38.45%12.24%公司四轮车产品以外销为主。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以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四轮车产品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及毛利率略有波动。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销售单价变动率分别为-4.00%、14.42%;同期单位销售成本变动率分别为-0.97%、22.30%。
*两轮车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台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两轮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单位售价9895.83-6498.4816394.31-6339.4022733.71-479.32
单位销售8024.45-4815.4012839.85-4416.0617255.91-1324.91成本
毛利率18.91%-2.77%21.68%-2.41%24.10%4.14%
报告期内,公司两轮车的单位售价、单位销售成本均有所下降,主要因电动
9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两轮车产品销量占比大幅提升引发产品结构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电动两轮车产量持续增加,车型矩阵也不断拓展,从报告期初专注高端车型,逐步延伸至高性价比的日常出行类产品线,整体售价、成本和毛利率水平均受到影响。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钱江摩托、隆鑫通用、涛涛车业、九号公司和爱玛科技。最近三年,公司与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主要相关产品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摩托车整车及电动自行
钱江摩托24.4025.7127.30车
摩托车及发动机/
隆鑫通用19.9717.9417.85摩托车产品特种车(包括全地形车、涛涛车业越野摩托车)/动力运动产31.8932.9027.01品
九号公司电动两轮车23.7621.1119.27
爱玛科技电动自行车19.6217.5816.57
四轮车32.1436.5138.45春风动力
两轮车18.9121.6824.10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最近三年,公司四轮车毛利率与涛涛车业特种车较为接近;两轮车毛利率则与隆鑫通用、九号公司、爱玛科技和钱江摩托接近。
(三)利润表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
“(一)营业收入分析”。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轮车652034.4446.45%457765.7344.98%400304.0750.95%
9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两轮车679750.8248.42%503946.0349.52%340006.9543.28%
配件及其他72066.265.13%55998.705.50%45366.015.77%
合计1403851.52100.00%1017710.46100.00%785677.03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公司销售收入构成基本一致。
3、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税金及附加主要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消费税24841.7466.8221908.6176.2314778.9869.75
城市维护建设税5199.4913.992809.129.772831.0313.36
教育费附加2258.836.081258.314.381212.865.72
地方教育费附加1505.894.05838.882.92808.233.81
印花税1319.013.55988.093.44642.543.03
土地使用税380.531.02267.980.93264.991.25
房产税1150.873.10670.162.33648.003.06
环境保护税0.840.000.460.000.520.00
车船税0.050.000.250.00--
其他519.091.40----
合计37176.34100.0028741.87100.0021187.15100.00
报告期内,消费税逐年增加主要系 250cc以上排量的应纳消费税产品销售增加所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逐年增长,主要是由于内销逐年增长导致的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中的免抵部分增加。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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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28619.3340.98105670.0042.50124659.1948.94
管理费用78590.4125.0471343.5528.6956721.9222.27
研发费用121974.0138.86102594.5241.2692426.4736.29
财务费用-15297.55-4.87-30967.11-12.45-19084.23-7.49
合计313886.20100.00248640.96100.00254723.35100.00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广告促销费、职工薪酬、仓储费、差旅费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广告促销费63958.9349.7359089.5155.9278901.2663.29
职工薪酬29486.9322.9320606.4319.5017174.6213.78
仓储费16485.0812.829474.438.979642.347.73
差旅费3993.103.103776.713.573497.672.81
业务服务费2190.031.702769.782.622604.492.09
中介服务费2464.231.922054.111.941250.781.00
办公费1001.480.78880.320.83505.410.41
中信保费2360.981.84863.260.821077.830.86
业务招待费679.180.53762.950.72879.370.71
股权激励1179.010.92598.230.57746.030.60
折旧摊销984.110.77410.840.39785.620.63
进出口服务费481.370.37330.930.31317.850.25
会务费571.440.4499.820.09197.000.16
其他2783.462.163952.683.747078.915.68
合计128619.33100.00105670.00100.00124659.19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124659.19万元、105670.00万元和128619.3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29%、7.03%和6.51%。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中介服务费、财产保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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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折旧、办公费、资产摊销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0176.8951.1240801.6557.1931412.1355.38
中介服务费11761.5314.975722.228.026089.6010.74
财产保险6260.507.977559.7810.605156.049.09
固定资产折旧4329.225.512838.823.982011.943.55
办公费1940.382.471655.542.32549.940.97
资产摊销1659.452.111627.472.281982.323.49
租赁费2180.062.771582.702.221960.533.46
业务招待费747.380.951213.571.70910.421.61
股权激励1649.352.10694.710.97628.521.11
差旅费840.491.07554.960.78474.880.84
招聘费343.100.44271.360.38309.230.55
维修保养费143.590.18164.560.23222.320.39
其他6558.478.356656.239.335014.068.84
合计78590.41100.0071343.55100.0056721.92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56721.92万元、71343.55万元和
78590.41万元。发行人管理费用总额逐年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支出的工资薪酬、中介服务费、财产保险和折旧及摊销等相应增长。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8%、4.74%和
3.98%,管理费用基本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2426.47万元、102594.52万元和
121974.01万元。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为不断开发新车型、掌握新技术,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9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5149.3645.2146480.3945.3042400.9145.88
试制费18004.9414.7616708.6716.2919392.3320.98
中间试验费21533.5517.6518981.1318.5012154.8413.15
设计费4461.863.663858.713.764364.074.72
折旧费3902.583.203644.113.552757.852.98
中介服务费3901.253.201714.641.672016.562.18
股权激励3711.513.041716.491.671818.521.97
差旅费2594.022.132159.552.101726.191.87
审查认证费1366.191.121631.031.591340.401.45
资产摊销1278.511.051065.641.04813.940.88
专利费622.030.51436.790.43541.10.59
检测费229.720.1983.020.08234.580.25
其他5218.494.284114.374.012865.183.10
合计121974.01100.00102594.52100.0092426.47100.00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费用2766.621562.41928.39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910.991562.41928.39
减:利息收入30596.1419735.2415679.46
汇兑损益11920.50-13267.84-4858.03
其他611.47473.56524.87
合计-15297.55-30967.11-19084.2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系汇兑损益、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涉及的金额较大,分别为-4858.03万元、-13267.84万和11920.50万元。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9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5483.343417.074766.24
进项税加计抵减452.36937.6214.3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44.95108.39269.66
合计6080.654463.085050.26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01.03-636.35-902.4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0.64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85.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188.05521.85收入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18.23240.02268.14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益-49.08-38.29-
合计70.19-246.5772.73
报告期各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85.83万元、0万元、0万元。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合计金额分别为-902.45万元、-636.35万元、101.03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联营公司的股权取得的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分别为
521.85万元、188.05万元、0万元。
另外,报告期各期,处置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68.14万元、240.02万元、18.23万元。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115.82万元、2.36万元、0万元,主要系远期结汇合约及理财产品产生的损益,参见本节“六、财务状况分析”
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交易性金融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9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2.36115.82
其中: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6115.82
交易性金融负债---
合计-2.36115.82
8、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6520.978486.21321.0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634.468342.71248.5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86.51143.5072.48
资产减值损失7031.857395.735140.54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6169.537395.735140.54本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862.32--
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8342.71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对客户
KTMAG的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KTMAG债务重组事项已完结,公司确定的坏账损失为2173.94万元。
9、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35.83133.51-56.07
10、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外收入:2351.41714.65306.83
营业外支出:1074.27991.821325.07
9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对外捐赠165.75521.14506.37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75.32231.72444.19
其他733.19238.95374.50
11、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所得税费用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6644.9320206.0611715.23
递延所得税费用-12137.01-6707.401753.29
合计14507.9313498.6613468.52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39.49-98.21-500.90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5483.343417.074766.24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2.36301.65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8.23240.02268.1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6109.26113.36-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52.46-45.44-574.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13023.803629.154261.09
所得税影响额-1868.83-484.39-567.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52.54-125.574.58
合计9402.433019.193698.2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9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3.67%、2.05%和5.61%。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59609.021446508.691142476.27
收到的税费返还87892.0868434.8760472.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764.6234492.363203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0265.731549435.911234979.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00705.04877448.88782240.5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2848.44136127.24100885.86
支付的各项税费76906.3650462.5435634.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3179.02188122.64177748.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3638.871252161.301096509.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626.86297274.61138469.7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234979.60万元、
1549435.91万元和2220265.73万元,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销售产品
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收到税费返还产生的现金流入及包括政府补助等收到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096509.87万元、
1252161.30万元和1823638.87万元,主要为日常经营过程中购买原材料所支
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469.72万元、297274.61万元和396626.86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收现和采购付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科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59609.021446508.691142476.27
营业收入1974557.611503806.011211034.72
销售收现比104.31%96.19%94.34%
9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科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00705.04877448.88782240.59
营业成本1442669.421051731.95814687.92
购货付现比90.16%83.43%96.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626.86297274.61138469.72
净利润173370.64149385.84105670.73
净现比228.77%199.00%131.0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购货付现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
净现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收现比分别为94.34%、96.19%和104.31%,净现比分别为131.04%、199.00%和228.77%,表明公司销售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货付现比分别为96.02%、83.43%和90.1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相匹配,总体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547.7317410.404989.4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59428.07789.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701.281493.30204.04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69.6019331.765983.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75941.5350238.3448843.63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8638.408493.5243335.9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3003.13881.63-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583.0559613.499217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313.45-40281.73-86196.11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
100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额较大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131.7411331.607482.5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31.7411331.607482.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59716.5031697.8321214.04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117.93--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06.023323.122308.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322.5235020.9523522.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90.79-23689.35-16039.95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039.95万元、-23689.35万元和-50190.7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股票期权行权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分配股利。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厂房、购置土地等所支付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8843.63万元、50238.34万元、75941.53万元;公司投资支付
的现金分别为43335.92万元、8493.52万元、8638.4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所支付的现金。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请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部分内容。
10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研发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及研发内容进展状态方式
目标:研发一款能够精准计算电池剩余容量
SOC并支持精准续航功能的控制器。
1研发内容:监测电压、电流、温度等信息,自主电池计量器项目已搭载整车
通过汽车级算法计算出电池剩余容量 SOC、 研发
剩余电量 SOE、瞬时功率等状态,并与整车、充电器、云平台保持通信。
目标:智慧系统融合智慧电池、智慧计量板、
智慧充电器以及智慧 APP 四大模块,对电池进行高效的监控与管理,延长电池的使用寿
2研发中,试自主智慧电池系统命,提高系统安全性,增强用户差异化的功
制阶段研发能体验。
研发内容:智慧电池、智慧计量板、智慧充
电器以及智慧 APP。
目标:开发一款适用增程、混动及插混等多
款车型的集成双电机、变速箱及双电控多合
3 DHT 一的 DHT 研发中,A 自主平台产品。
样阶段研发
研发内容:双电机、双电机控制器、电机减
速器、油冷器及其附件。
目标:开发一款控制完成整车驱动和发电功能的双电机控制器。
研发内容:双电机控制器的结构匹配总成,
4 研发中,A 自主双电控 电气性能达到目标要求;软件适配开发旋变
样阶段研发
软解码、温度传感器软件算法识别、电机控
制软件各功能开发、电机状态机适配开发、诊断适配性开发。
目标:针对低电压平台车型(如高端电摩),研发一款能够支持汽车交直流桩充电的产品,快速便捷的补能,解决出行续航焦虑痛点,提升产品竞争力,引领市场发展趋势。
5 研发中,A 自主交直流一体机
研发内容:开发与直流桩通讯协议交互,开样阶段研发发 220V交流转低压直流,开发高压直流转低压直流,支持 CAN通讯,UDS诊断及远程刷写、高效风冷布局散热等。
10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为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核心技术优势,发行人构建了集团化技术创新体制,公司建立以杭州总部集团研究院为核心,海外各研发基地、国内其他研发基地为支撑的集团化研发体系,集团归控,各基地、各产品事业部根据实际实施差异化的新品开发管理,确保新品开发高质敏捷开发。同时,集团研究院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完善专家团队,覆盖研发经费保障、产学研合作、知识管理的全方位运行机制以确保技术创新战略高效落地,另外研发体系横向打通与各业务模块的联动管理,深耕专业领域发展,建立知识护城河,完善健康全面发展的研发体系,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
在研发团队建设方面,公司采取“内部培养+外部合作”双轨模式,截至2025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达1748人,核心技术团队由资深专家领衔并覆盖动力系统、智能网联等关键领域,通过集团研究院分体系、分层次培养模式并结合师带徒、跨部门协作等机制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与创新活力;同时与天津大学、温州大
学等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引入高端人才与前沿技术,与KTMAG、日本YAMAHA等国际企业深度合作吸收先进技术经验,并针对轻量化蓄电池等国内空白领域与外部厂家开展联合研发以弥补技术短板。
公司以“共赢理念”构建多维驱动的创新激励体系,设立项目奖金、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对核心技术突破、专利成果等给予专项奖励,如对中排量直列四缸发动机等关键项目团队实施绩效挂钩激励,同时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对具有落地价值的思路予以表彰,还通过定期举办技术研讨会、创新大赛等活动营造“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氛围,并为研发人员提供晋升通道,如重要技术人员可参与管理层决策以增强团队归属感与长期投入动力。
此外,公司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转化”全链条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合作模式,与高校联合开展电池计量算法、动力系统优化等基础研究,如与浙江理工大学合作开发轻量化材料在摩托车部件中的应用,依托与 KTMAG的技术合作引入发动机平台等先进技术,并通过合资公司春风凯特摩实现技术转移与本土化生产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研发项目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如针对海外市场开发Moto Play国际版车联网软件适配多国家地区用户习惯,推动技术创
10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新与市场拓展协同发展。通过上述机制,发行人形成了“决策高效、团队精锐、激励充分、投入稳定、合作深入”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持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在以下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涉及侵权责任的诉讼案件:
1、2023年 10月 13日,原告 Dane Johnson将被告 CFMOTO POWERSPORTS
INC.、EXCITE MOTORSPORTS LLC及发行人诉至纽约州最高法院。原告大约在 2020 年 5月 24日,在操作其从被告处购买的 ATV车辆时,连接在车上的绞盘突然收回,将他的手卷入绞盘内,导致其右拇指遭受创伤性截肢。原告在最近的和解会议上提出的索赔金额约为150万美元。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2、2026 年 2月 2日,美国企业 PolarisInc.、Polaris Industries Inc.和 Polaris
Sales Inc.(即北极星公司)根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节规定向美国国
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 提出调查申请,主张春风动力及子公司 CFP生产销售的特定越野车及部件产品在输美和在美销售、使用过程中侵犯其5项美
国专利权,请求 ITC针对春风动力旗下 ZFORCE和 UFORCE系列产品发布永久性的有限排除令以及要求相关主体永久性的停止侵权命令。ITC 已于 2026 年 3月4日正式立案。针对上述案件,春风动力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北极星公司曾于2010年针对公司的产品发起类似的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双方于2016年达成和解,和解金为75万美元。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3、2026年3月,春风动力收到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
10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告 Shawn Behenna向法院起诉 CANADAMOTORS IMPORT INC.、 MAXXIM
MOTORSPORTS INC.和发行人,诉称其在驾驶案涉全地形车时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并因此向被告主张各类赔偿金合计200万加元。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综上,上述诉讼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净资产的占比较低,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或有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05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7876.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金额
1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350000.00145876.30
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0000.0045000.00
3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2000.0012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467000.00217876.3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
1、项目概述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项目选址浙江省桐乡市,将围绕电动两轮车和摩托车整车制造以及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与配套生产,全力打造高标准智能化工厂。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市出行市场需求,提高产品供给能力
106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电动两轮车和燃油摩托车凭借其灵活便捷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日常通勤及休闲玩乐等多个领域,成为城市出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提升、行业技术日益突破、以旧换新政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两轮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应用场景日益增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消费者对电动两轮车和燃油摩托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关注基本出行功能,更对产品的性能、智能化体验、外观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期望。公司作为全球知名的高端动力运动装备生产商,凭借丰富的技术储备,充分发挥技术协同性,推出了电动两轮车产品。2024年和2025年,公司在电动两轮车领域展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动能。然而,受限于现有的场地条件,公司电动两轮车产能挖掘有限,生产能力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不仅导致公司订单交付时间延长,产品交付速度降低,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业务的大规模拓展。此外,为及时满足中大排量燃油摩托车的市场需求,公司也亟需加快产能建设。
(2)积极响应“两化融合”政策导向,打造智能绿色制造新标杆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大力倡导以“数字化、绿色化”为核心推进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在数字化方面,受益于当今全球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国内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建设持续开展。在绿色化方面,在国内《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双碳”政策持续推进,国外“碳关税”、“碳足迹”等日益临近的背景下,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是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此外,从产品角度来看,考虑到两轮车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安全性和稳定性是最为重要且最难保证的方面,因此如何通过提升每个生产环节的高效性和准确性进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对公司而言至关重要。同时,桐乡市作为制造业强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面推进“两化”融合,鼓励企业通过实施高水平的数字化与绿色化改造,创建未来工厂、绿色工厂等标杆项目,推动当地制造业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打造智能绿色制造新标杆,在生产环节强化公司产品性能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资源,为公司未来在两轮车产业及相关领域的拓展奠定坚实基础,打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10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3)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增强市场竞争力,构建新增长曲线近年来,受两轮车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基于技术共通性,公司制定了“两轮、四轮、电动”全球化发展战略,开始切入新能源赛道,拓展了电动两轮车业务板块,推出了涵盖电自及电摩的 AE4、AE5、EZ3i 等系列产品,积极挖掘市场潜力以获取更多的收益。然而,一方面,与摩托车相比,电动两轮车在产品零件构成、生产工艺、测试认证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共线生产,因此公司亟需在电动两轮车领域完成产能布局,抢占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两轮车市场正加速向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这要求行业从业者不仅需要在研发设计端积极扩大技术储备,研发出多样化的产品谱系,而且需要在生产端进行生产能力的前瞻性布局,以推动市场前景好、性能配置好的产品快速量产,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此背景下,公司立足两轮车产业,在稳固传统燃油摩托车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赛道,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覆盖燃油、电动多品类的产品矩阵,实现产业发展的战略升级。本项目将依托规模化制造优势,精准匹配不同消费群体需求,强化智能科技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矩阵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溢价能力,助力公司在两轮车领域构建新增长曲线,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相关产业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了有利环境
两轮车在居民出行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两轮车产业发展、产品安全、消费刺激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在产业发展方面,近年来,国家全力推动制造业向高质量、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在智能化方面,2025年3月,工信部等3部门制定了《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鼓励面向电动自行车、轻工机械等离散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环节智能协同,提升按需精准交付能力。此外,浙江省、桐乡市也分别制定了《浙江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桐乡市制造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在绿色化方面,在双碳背景
108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下,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要求贯穿于产品设计、制造、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以上政策不仅契合公司的发展理念,也为企业生产制造的升级提供了指导方向。
在产品安全方面,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组织修订并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相较于旧版标准(GB17761—2018),新国标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件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
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大幅抬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将有力推动产业朝着高质量方向转型升级。
在消费刺激方面,2025年1月,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叠加电动两轮车车辆5年左右的平均使用寿命,首批市场保有量集中进入更新周期,释放出庞大且持续稳定的替换需求。
公司始终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坚定不移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号召的有力举措,有助于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电动两轮车及燃油摩托车全流程制造体系。
(2)项目市场需求旺盛,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本项目实施奠定市场基础
电动两轮车具备绿色环保、贴近民生、便捷灵活等特点,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巨大的消费市场为电动两轮车的应用和推广创造有利条件,在市场发展空间方面,我国电动自行车销量整体呈现增长态势,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5年中国两轮电动车行业研究报告》,2017年我国电动两轮车销量为3050万辆,到2024年增长至5000万辆,复合年均增长率为7.32%。在以旧换新补贴等因素的刺激下,预计2025年会迎来新一轮增长。公司早在2019年已将电动产品作为公司重点推动的产品系列组合之一。自2020年创立极核品牌以来,公司便深度布局电动两轮车领域,不断推陈出新,AE、EZ、MO 等系列新品频出,凭借时尚动感的外观设计、卓越不凡的性能表现以及前沿智能的配置,全方位满足了不
109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公司本次项目生产的电动两轮车能极大满足消费者对智能化、高端化、时尚化产品的需求,市场销量有望获得持续提升。
在摩托车方面,我国摩托车制造业已跻身世界大国前列。同时我国摩托车出口占比逐年上升,据中国摩托车商会公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摩托车出口量占全年销量的半壁江山,2025年出口1336.57万辆,占摩托车总销量的72.40%。
电动两轮车与燃油摩托车出行市场双双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有助于本次项目产能的逐步消化,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3)公司经验积累深厚,技术体系完备,具备较好的实施能力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研发与制造,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构建了一套涵盖发动机研发、整车设计、整合调校、品质控制、售后服务等全环节
的完备产业体系,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产品开发与制造经验。
在研发方面,研发架构上,公司成立了集团研究院,下设技术中心、电智中心、新能源中心等部门,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获得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
心及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荣誉。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支由整车、动力、电子控制、智能互联等多领域专业人才组成的高素质技术团队。在研发成果方面,公司通过自主创新、产学研协同研发等多种创新模式,构建了涵盖新能源三电、整车及发动机的正向研发体系,掌握了电控系统、车辆轻量化结构、水冷大排量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在原创造型、三电系统、电气及智能化控制等关键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这些核心技术优势,不仅确保了产品的高性能、高可靠性,更为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具备成熟先进的智能制造能力。公司通过引入国际领先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前沿的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构建了完善高效的工业互联网和生产制造物联网体系,获得了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本项目将充分依托公司现有的智能制造优势、完备的研发体系以及成熟稳定的供应链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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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推进新产能建设与工艺升级。在项目规划、设备采购安装,到生产流程优化、质量控制等各个关键环节,都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公司的现有资源和丰富经验,有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本项目将充分依托公司现有的智能制造优势和完备的研发体系,高效推进新产能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总投资350000.0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用9002.39万元,土建工程107000.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9100.00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97.61万元,基本预备费202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6900.00万元。投资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土地购置9002.392.57%
土建工程107000.0030.57%
设备购置及安装89100.0025.4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97.615.09%
基本预备费20200.005.77%
铺底流动资金106900.0030.54%
总投资350000.001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1)土地购置费
本项目涉及土地购置费,公司通过与政府沟通基本确定土地地块、面积和金额。基于本项目所需土地面积,本项目拟投入9002.39万元用于土地购置。
(2)土建工程费用
本项目土建工程费用为107000.00万元,主要建设厂房、配套、食堂等。
(3)设备投入费用
本项目设备投入8910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79100.00万元,安装费用1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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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城市设施配套费、工程设计费等,预计投入17797.61万元。
(5)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
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即20200.00万元。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投产前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员
工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周转,考虑到本项目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占主营成本比重较高,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参照公司实际情况,预计投入约106900.00万元。
5、项目效益分析经测算,该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燃油摩托车销量20万辆、新增电动自行车销量170万辆、新增电动摩托车销量110万辆,新增年均销售收入合计为
1419000.00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为6.13年,税后财务内
部收益率为12.64%。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项目的效益预测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营业收入估算
项目建成投产后,随着生产线逐步接近产能限制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产销量将进入平稳期,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为1419000.00万元。
*税金及附加估算
企业所得税率、增值税金及附加按照公司目前税率适用水平选取。
*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等。
A、主营业务成本由项目原材料、直接人工、折旧和制造费用组成;
B、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项目产品营销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项目产品广告、渠道建立等其他市场推广销售费用;
C、管理费用包括资产折旧、办公差旅费、水电费、管理人员薪酬等其他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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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研发费用指研发人员薪酬、研发及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6、项目选址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店街塘港北侧、鹏辉大道东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已取得本项目相关的主要用地,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
7、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公司本次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已完
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已于2025年3月在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代码2503-330483-07-01-332569),并取得了项目备案信息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5年10月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环评批复文件(嘉环建〔2025〕50号)。
8、项目预计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营销网络作为公司连接品牌用户的关键桥梁,其布局与运营的优劣对公司的市场表现和业务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公司凭借“技术立企、稳健经营、长期主义”的理念,在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及电动两轮车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现有的店面数量已难以满足公司动力运动业务的进一步扩张,特别是极核电动车业务呈现出指数级增长的形势,使得现有店面数量的局限性更加凸显。为了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提升极核电动车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决定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聚焦于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销售与服务网络,包括中心店、空间店、旗舰店等。通过优化极核电动车网点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品牌推广,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提高网点覆盖率,为电动车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
11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支撑。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把握电动两轮车行业发展契机,扩充现有渠道,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电动两轮车拥有便捷灵活、低碳环保等特点,成为重要的短途交通工具,已渗透到消费者个人出行、即时配送、共享出行等诸多领域,同时受益于以旧换新等因素,产品销量稳定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作为国际一流动力运动品牌,公司顺应电动两轮车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新能源系列产品的研发,并单独设立电动品牌极核(ZEEHO),凭借其独特的产品优势和精准的市场定位,迅速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一方面,尽管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攀升,但相对较少的店面数量难以充分满足市场的旺盛需求,导致部分潜在客户无法便捷地获取产品;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获取市场份额,保持竞争优势,公司拟新建电动两轮车生产线,待新产线建成投产后,公司电动两轮车产能会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成倍放大,这对公司营销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营销网络已难以支撑公司持续拓展市场。
因此,为了紧紧抓住当前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极核电动车的市场份额,本次募投项目将增加营销投入,针对电动两轮车业务,在全国主要省份增加旗舰店、中心店、空间店、服务中心的网点数量,扩大营销网点规模,不断拓宽市场覆盖范围。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拉近与消费者距离,提升公司服务响应速度和消费者购买体验,增强公司的营销服务能力,在把握电动两轮车发展契机的同时消化公司新增产能,这对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2)应对市场竞争,完善公司营销网络部署,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从行业的竞争程度来看,考虑到电动两轮车发展已步入成熟稳定期,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市场格局不断变化,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各参与方积极在广告、产品性能、渠道建设、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度布局,特别是从行业销售方式来看,电动两轮车销售主要通过营销门店触及客户,因此行业从业者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纷纷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公司作为我国电动两轮车行业的新进入者,为提升整体竞争力,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智能化等
11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性能,另一方面,公司加快建设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力求增强在市场推广、产品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动两轮车领域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然而,虽然极核电动车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在营销布局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重点城市和商圈由于市场容量扩大和居民消费能力较强,公司的营销网络需要进一步加密扩展来满足市场需求。
通过本项目公司将加强渠道建设,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加大线下营销投入,新增旗舰店、中心店、空间店线下网点,快速填补空白区域,搭建覆盖全国的业务网络,助力公司提升在各区域的市场拓展和客户服务能力;二是针对部分重点城市和核心商圈,增加营销网点的密度;三是新增建设部分服务中心门店,增强本地化服务能力。
综上,本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渠道建设、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力,是公司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必然要求,同时公司将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渠道掌控力,强化网点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份额的增长和行业地位的提升。
(3)贯彻公司“电动化”发展战略,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双碳”战略深入推进和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背景下,新能源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作为国内动力装备领域领军企业,春风动力加速推进电动化战略转型,制定了“全球化、智能化、电动化”和“两轮、四轮、电动”的发展战略,依托在动力运动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全面对标新国标要求,紧密围绕市场需求与用户价值,以“高性能”、“高颜值”、“高智能”为导向,研发出极核电动两轮车产品,力求打造多元化发展路线,持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筑第三业务增长曲线。近年来,极核电动车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建设成效初显,通过高频次亮相国际车展、举办新品全球发布会等一系列品牌推广活动,极核电动的品牌知名度得到显著提升。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未来3-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区域渗透,深耕国内核心市场。近年来,随着公司电动车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了在行业中保持良好竞争力,公司陆续展开了产品研发、产能建设、营销网点等相关建设,然而,在营销领域,公司现有营销网点数量、营销网络布局、售后服务体系、品牌推广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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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难以支撑公司未来战略的实现,极核电动车的品牌影响力仍存在提升空间,亟待实现更广泛的市场覆盖与更深度的用户连接。因此,一方面,在渠道建设上,为扎实推进公司未来战略规划,需对目前营销服务网络进行系统性的升级建设,通过在全国各重点城市及商圈建设旗舰店、中心店等营销网点,提高网点布局密度,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网络体系。另一方面,在品牌推广上,本项目将持续完善公司“1+N”全媒体传播矩阵,加大品牌宣传。同时,结合不同区域的文化特色和消费习惯,策划本土化营销活动,让品牌形象更具亲和力与感染力。
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更加快速、高效地响应消费者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而且能将品牌价值理念与产品核心优势精准传递给消费者,提升品牌影响力,最终践行好公司“电动化”发展战略,成长为全球电动出行领军品牌。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丰富的营销渠道拓展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新能源系列产品的研发,并结合行业特定的营销服务特点,加快营销网络建设,在线下营销渠道上,公司根据我国各区域的经济特征做了合理布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在长期的市场实践中,公司在网点建设(网点选址、装修标准、店面布局、产品陈列)、门店管理、售后服务
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并结合市场经验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构建了适合公司发展的国内营销渠道,建立了较强的可复制性的营销网络运营能力。在网点建设方面,为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和突出企业独特性,公司按照各地城市经济水平、人均消费水平及特点、当地的交通流量、竞争对手网点等因素进行选址,形成旗舰店、中心店、空间店的服务网点布局,确保新网点能够快速融入市场,实现高效运营;在装修标准上,公司通过统一的品牌形象设计,以“科技、动感、品质”为主题,突出品牌 LOGO 和核心卖点,展现极核电动车的科技感和时尚感,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并合理规划展示区、试骑区、维修区等,确保空间利用最大化。在门店管理方面,为全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品牌影响力,针对不同的区域,公司设有专门的团队负责该区域经销商培训、开业指导、营销开展、销售管理等门店具体运营工作,确保公司营销模式的灵活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不仅在各地区建有服务中心门店,而且设立了24小时电话救援服务,客户售后服务优化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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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新增网点布局,因此,通过借鉴和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建设经验,可以降低市场开拓的风险,有助于本项目实施。
(2)公司现有服务体系、传播矩阵及合作资源有助于营销网络高效落地
在服务体系上,公司长期深耕动力运动装备领域,在多年的积累中,建立了包括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数字化系统等在内的成熟运营管理体系,能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提供有力的支撑。在制度方面,针对经销商管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化管理制度,覆盖市场开发、经销商筛选、营销管理、终端管理、业绩评估等营销网络管理各环节,健全、完善的标准化制度为公司可复制性的营销网络运营能力提供了保障。
在数字化管理方面,公司构建了覆盖研、产、供、销的智慧化管理系统,为各业务领域全面赋能,提升产品研发、生产流程、营销升级、仓储配送、服务提供等全价值链运营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新开门店通过接入现有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能快速搭建起标准化服务流程,实现服务请求从受理到完成的全流程数字化管控,确保服务响应及时高效。
综上,本项目将依托现有服务体系,扩大品牌宣传力度,并结合专业服务团队的定向指导与培训,确保极核电动车营销网络快速、高效落地,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3)公司优质的品牌形象助力电动两轮车市场推广,提升门店获客能力
秉持“质量筑基、价值引领”的经营理念,公司在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凭借丰富的技术实力、较高的产品质量、高效的运营模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公司已在市场中具备广泛的知名度与良好的美誉度。公司通过实施“差异化、高端化”品牌竞争策略,在充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同时,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品牌管理策略,不断提升品牌形象与品牌溢价能力。
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拓展市场提供了长期有效的支持,将增强消费者对于公司产品的信任,助力产品营销。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9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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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1营销网点建设费用69205.8076.90%
2市场推广费用17333.9119.26%
3基本预备费3460.293.84%
4合计90000.001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营销网点建设费用
本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旗舰店、中心店、空间店和服务中心合计约4900家门店,本项目共计投入装修费用69205.80万元。
*市场推广费用
本项目将持续完善公司“1+N”全媒体传播矩阵,加大品牌宣传,预计投入共计17333.91万元。
*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即3460.29万元。
5、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计算效益,但通过营销网点的建设可以促进产品的销售,为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
营销网点建设完成以后,将会成为公司产品的销售平台以及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及时将公司的产品转化为收入,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品牌影响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收益。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营销网点数量将大幅增长。本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通过加强营销网点建设,为公司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提供更多的及时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创造更多销售机会,不断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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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选址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是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地点涉及全国主要省市。本项目不涉及土地购置事宜。
7、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根据杭州市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于2025年7月出具的说明,公司拟实施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列入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且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公司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环保报批事项。
8、项目预计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期为36个月。
(三)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公司已成功搭建涵盖企业资源规划(SA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在内的完整信息化系统架构,这些系统在采购、生产计划制定、客户信息维护、研发项目推进等企业运营关键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凭借在信息化领域的卓越实践,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荣获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数字领航”企业等称号,成为行业内信息化建设的佼佼者,展现了公司在生产制造智能化转型的突出成果。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业务场景愈发复杂多样,以及海外一体化生产体系的逐步构建,现有的信息化系统面临新的挑战。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启动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对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研发平台管理、供应链管理、仓储管理、销售渠道、业务中台、数据存储及备份、网络信息安全、
云服务等多方面进行优化升级。通过打破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与高效协同,加速公司运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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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注入强劲的信息化动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紧跟智能化浪潮,持续深化公司信息化建设
在国家积极推动数字化战略的大背景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行业竞争的核心驱动力。信息技术深度融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管理等各个层面,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的关键因素。公司始终紧跟政策导向,积极投身信息化建设,前期已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但随着行业智能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公司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断增加。
在研发方面,产品更新换代节奏加快,对项目进度跟踪、资源精准分配以及技术创新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产业协同方面,多品类产品布局和广泛的市场覆盖,需要更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来支撑。尽管公司现有信息化系统具备一定基础,但在功能拓展和性能提升上已逐渐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聚焦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产业信息协同、智能生产制造等核心领域,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各业务环节的信息化与精细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在动力运动产品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领先地位,确保公司在智能化发展浪潮中始终保持优势。与此同时,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信息化体系将由集成型系统结构布局转变为领域平台级数字化服务,可以对海量业务数据进行实时分析与深度挖掘,助力公司精准洞察市场趋势、客户需求,从而驱动研发创新,实现生产线的柔性化生产,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2)强化管理效能,提升信息协同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的蓬勃发展,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的产品线日益丰富,市场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变得愈发复杂。
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信息电子化管理,但面对日益增长的数据量和复杂的业务流程,在研发设计、零部件生产、整车装配、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多环节的协同管理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
此次信息化系统升级,将基于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借助智能化技术,减少对人力的过度依赖,实现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确保研发、生产、销售等全链条信息能够高效流转与共享。这不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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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于显著提升各环节的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还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推动公司管理水平迈向新的高度,是公司在现有良好基础上追求更高效运营的重要举措。
(3)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生产质效
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制造行业对生产精度、设备协同及成本控制有着极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的生产信息化系统在过往对生产流程的管理和监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产品种类日益繁多,生产工艺愈发复杂,现有系统在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分析的深度以及实时监控的及时性方面的不足逐渐显现。例如,在设备效率监测上,难以对所有设备的实时状态进行精准把握;在成本控制方面,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分析不够精细;在产品质量把控上,缺乏高效的质量预测和预警机制。本项目通过升级信息化系统,依托公司已有的数据积累和系统框架,实现生产数据的全面实时采集与深度监控。
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获取产品质量和能耗情况,并运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算法优化生产流程。这将有效提升生产线的稳定性和生产效率,降低次品率和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产品质量优势,体现了公司对产品品质精益求精的追求。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契合政策导向,保障项目推进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制造业信息化建设。
2025年3月,工信部等3部门发布《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提出
面向电动自行车、轻工机械等离散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环节智能协同,提升按需精准交付能力。重点研发推广智能焊接机器人、颜料自动喷涂机器人、自动化装配组装产线、智能网联车等解决方案。
2024年12月,工信部等4部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百城”试点取得扎实成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应改尽改,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转型标杆;试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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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中小企业上云率超过40%。
2024年10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浙江省“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鼓励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全环节创新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有力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2)人才与管理支撑,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人才团队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信息化技术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系统开发、维护和数据分析经验,对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架构和业务逻辑较为熟悉,能够为系统升级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各业务部门拥有熟悉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在过往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能够快速适应信息化系统升级带来的变化。同时,公司拥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将持续为项目实施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确保系统升级后能够高效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新系统的优势。
(3)技术发展助力,降低项目技术风险
公司在以往的数字化建设中已经对部分先进技术有所应用,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实践经验,如制造数字化方面,公司依托数字孪生、云计算、5G 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以客户定制平台、数字化设计平台、智能制造平台、车联服务平台、大数据运营平台为核心,实现了从客户到供应链的端到端数据集成。此次系统升级,公司可以充分借助这些先进技术和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在已有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拓展,有效降低项目技术风险,确保信息化系统升级后的功能实现与性能提升,为项目的成功落地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占比
1软硬件投入12000.00100.00%
2合计12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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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计算效益,但其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6、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7、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根据杭州市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于2025年7月出具的说明,公司拟实施的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未列入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且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公司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环保报批事项。
8、项目预计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期为36个月。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
2、项目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1)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呈现较快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11034.72万元、1503806.01万元和1974557.61万元。基于下游市场需求,
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处于业务快速扩张阶段,市场开拓、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能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实施,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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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与稳定性。同时,本项目有利于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巩固公司现有市场地位,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中,资本性支出155876.32万元,非资本性支出62000.00万元,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6%,未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8号》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1、人员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成立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秉承前瞻性研发思维,把行业前沿发展趋势作为产品研发的重要方向,结合现有工艺不断优化产品生产能力和设计能力,成功研发出多项核心技术。通过多年来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公司现已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末,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占比达到20.00%。
公司相关人才在具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具有行业发展视野,熟悉行业市场,充分理解用户需求和行为。此外,公司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储备制度,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2、技术储备
发行人在燃油摩托车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和研发经验,具备完整的整车设计、制造、检测试验能力,在电动两轮车领域聚焦高端电动出行,在行业享有良好声誉。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发行人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9242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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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94.52万元和121974.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达到7.63%、6.82%和
6.18%,持续进行产品与技术研发。发行人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也
是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
中心和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参与过71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的制定,已获得有效授权的专利2119项,其中境内专利 1936项、境外专利 183项。公司的 1P72MM-A摩托车发动机、CF625-3(Z6)运动休闲型电喷水冷全地形车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CF250T-6A荣获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等荣誉,公司自主研制的 CF650GR-T、CF1250GR-T摩托车成功入选成为国宾护卫专用大排量摩托车。
3、市场储备
在摩托车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追求驾乘乐趣的动力产品制造商之一,一直以来坚持水冷大排量发动机为核心的动力运动装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质控制、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产品整体以中高端、运动、竞技、休闲为定位,全线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产品覆盖仿赛、街车、复古、踏板、拉力、巡航、摩旅等细分市场,代表性车型有 250SR、450SR、450CLC、675SR、700CLX、800NK、800MT等产品,能够满足运动、竞技、休闲需求,深受海内外消费者喜爱。
在电动两轮车领域,公司以“极核”品牌进军电动两轮车市场,聚焦高端品牌,主打“高性能”、“高颜值”、“高智能”,产品覆盖中高端电自与电摩,包括 AE、EZ、MO等车型,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极核电动以高性能电机和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为核心,专注于电动两轮车的研发与生产,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效、环保、智能的出行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在动力系统、智能化控制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成为电动两轮车技术创新的代表型企业。自2020年推出高端电动品牌“极核”以来,公司短短三年便打出市场口碑,2025年极核销量达到55.12万辆,实现销售收入19.12亿元,同比增长381.03%。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467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17876.30万元,其余所需资金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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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是公司提
升制造实力、拓展业务版图的核心项目。2024年和2025年,公司在两轮车领域展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动能。本项目作为公司未来两轮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整车与部件的生产能力扩张,这不仅能够大幅缩短交付周期,还能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产品迭代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对高品质燃油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车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燃油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车市场的竞争地位。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强化市场覆盖、提升品牌影响力的关键布局。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现有的店面数量已难以满足公司电动两轮车业务的进一步扩张,特别是极核电动车业务呈现出指数级增长的形势,使得现有店面数量的局限性更加凸显。该项目聚焦于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销售与服务网络,通过优化极核电动车网点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品牌推广,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提高网点覆盖率,为电动车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顺应时代发展、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公司已搭建了涵盖企业资源规划、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的信息化系统架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成果显著。但随着行业智能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公司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断增加。该升级项目运用前沿技术优化多方面系统功能,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有助于公司紧跟智能化浪潮,强化管理效能,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生产质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地形车、燃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是对公司现有信息化业务的深化和升级。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可有效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充足的流动资金能确保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等活动顺利进行,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全方位实现公司健康、均衡、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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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
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将相应增加,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陆续投入,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的业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投项目的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公司存在发行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募投项目中“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拟用于提升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全地形车、摩托车及配套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公司遵循产业发展趋势,主动拥抱“电动化”,于2020年成功发布新能源品牌(极核)及首款概念电动摩托车 Cyber(赛博),公司开始对电动两轮车进行业务布局。自2020年推出高端电动品牌“极核”以来,公司短短三年便打出市场口碑,2025年公司电动两轮车销量达到55.12万辆,实现销售收入19.12亿元,同比增长381.03%。
(二)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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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中“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拟用于提升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该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项目”之“2、项目必要性分析”。
2、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公报的数据,2025年度,全行业完成燃油摩托车产销1849.75万辆和1846.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5%和12.16%。在出口方面,
国内自主品牌依托自主研发能力,在发动机热效率、轻量化材料应用、智能电控系统等领域实现突破,正加速出海,凭借“高性价比+快速迭代”的策略,逐步打破国际品牌在高端市场的垄断地位,2025年,摩托车整车出口量增长至
1336.57万辆,同比增长21.33%。同时,我国燃油摩托车行业正经历从“工具属性”向“娱乐属性”的深度转型,市场活力显著增强。以 250cc以上为代表的中大排量燃油摩托车除了具备基础的交通工具功能,还附加了更多玩乐、社交的属性,在越野、山路、赛道等场景应用广泛,成为核心增长引擎,2025年我国销量突破95万辆,同比增长25.87%,出口53.30万辆,同比增长48.48%,展现出强劲的市场增长潜力。
凭借绿色环保、成本低廉、出行灵活等优势,电动两轮车早已突破基础代步工具的边界,成为连接居民生活、商业配送和城市末端物流的重要交通节点。根据艾瑞咨询研究报告,2024年,我国电动两轮车销量达到5000万辆,城市居民对其依赖度持续增强,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设施。2024年底,国家颁布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对车辆重量、电机扭矩给出新标准,满足了用户需求,加之以旧换新补贴,根据艾瑞咨询研究报告,预计2025年会迎来新一轮增长,预计全年销量为5200万台。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5.8亿辆,整体市场空间仍十分广阔。
综上所述,公司新增产能对应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募投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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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募集说明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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