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鑫商贸”)实际
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6292.70万元(不含税),较预计减少1707.3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石”)实际发生的采购交
易金额合计9731.55万元(不含税),较预计减少5268.45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上年预计上年实际发生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人销售主要系受终端市场需求波
誉鑫商贸8000.006292.70
产品/商品动影响向关联人购买主要系公司相关电动车产
苏州蓝石15000.009731.55
产品/服务品上市节奏调整影响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本次预计金占同类披露日与关占同类额与上年实关联交本次预计上年实际关联人业务比联人累计已业务比际发生金额易类别金额发生金额例(%)发生的交易例(%)差异较大的金额注原因向关联人销售
誉鑫商贸7000.001.74845.036292.702.09不适用
产品/服务向关联
电机、电控人购买
苏州蓝石25000.001.702533.209731.550.83和车联网业
产品/服务增长务向关联株洲春风雅马哈人购买摩托车有限公司
24000.001.630.000.000.00不适用产品/服(以下简称“株务春雅”)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9号2号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资本:1312.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
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
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蓝石是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赖民杰担任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司维担任监事的其他法人,公司与苏州蓝石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苏州蓝石20691.734259.8410175.441206.63
注:以上系苏州蓝石单体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苏州蓝石资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9幢117、118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
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誉鑫商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春风摩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商贸”)的参股公司,春风商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0%;故誉鑫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誉鑫商贸2404.761673.106143.24106.4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誉鑫商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雅路76号
法定代表人:赖民杰
注册资本:282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摩托车、发动机及其零配件和上述产品自销,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株春雅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50%;此外,株春雅是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赖民杰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司维担任董事
的其他法人,公司与株春雅构成关联关系。3、履约能力分析单位:万元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株春雅46068.8428192.2744564.95751.7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株春雅系公司参股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苏州蓝石经营业务主要为从事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新能源车辆零部件及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苏州蓝石采购新能源整车生产所需的电驱产品、电源产品等配件产品。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
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按照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进行交易。
(二)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春风动力向誉鑫商贸出售整车、后市场用品及相关售后配件,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
2、定价政策公司向誉鑫商贸出售商品将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与同期
公司销售给国内其他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誉鑫商贸不享受优惠待遇。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三)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交易的主要内容
春风动力向株春雅采购整车、后市场用品及相关售后配件,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
2、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
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按照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上述关联方非公司唯一采购和销售方,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预计与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株洲春风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相关交易价格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