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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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以下事项敬请注意: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请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要求,按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确认与会资格。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股东请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会议签到,13:50为会议报到的终止时间。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2/42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7日14:0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
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做出紧急处理。
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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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14:00开始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5年5月7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2025年4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读、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42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五)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
(六)现场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大会工作人员清点现场表决票,计票人进行表决票统计;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文佳周雪春
联系电话:0571-89195143
指定邮箱:board01@cfmot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邮政编码:311199
5/42目录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4
议案三、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1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2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7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8
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30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31
议案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4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8
议案十二、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40
6/42议案一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经营状况,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42附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一)深耕主业,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2024年,春风动力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深化市场布局,
实现了经营质量与规模效益的协同提升。公司全年营业收入150.38亿元,同比增长24.18%;归母净利润14.72亿元,同比提升46.08%,核心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1、核心业务韧性增长,结构优化成效显著
全地形车板块,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韧性。全年累计销售16.91万辆,实现销售收入72.10亿元,同比增长10.85%。
报告期内核心产品矩阵焕新,产品力提升,中高端新品 U10 PRO等凭借卓越性能与创新设计,成为市场焦点,为品牌注入全新活力。全年出口额占国内同类产品71.89%,稳居行业首位。公司进一步推动全球化纵深布局,构建市场互补体系,美国市场积极推动销售渠道优化及拓展,发展势能强劲,深度扎根并持续提升市场份额;欧洲市场成功收购“GOES”四轮品牌,通过整合渠道与资源,双品牌协同作战,市占率稳居第一。
摩托车板块,坚持内外兼修,推进“精品”路线。报告期内,150SC、675SR等新品上市,完善产品体系,全年累计销售两轮车28.65万辆,实现销售收入60.37亿元,同比增长37.14%。其中,国内市场实现内销14.32万台,销售收入30.94亿元,同比增长 44.44%,>200CC跨骑摩托车内登顶行业首位;海外市场不断拓展版图,延展“CF Lite”品牌,推动业务从玩乐向出行领域拓展,依托全球 2000+
8/42经销网络势能,全年两轮产品外销14.33万台,销售收入达29.43亿元,同比增
长30.22%。
电动两轮板块,聚焦高端电动出行,通过技术下放与产品创新,加速培育新增长曲线。报告期内,极核电动突破十万大关,逐步在行业中崭露头角,展现强劲发展潜力。全年实现销量10.60万辆,销售收入3.97亿元,同比增长414.15%。
在市场拓展方面,国内聚焦核心城市,渠道网点数量同比增长1489%;国际市场成功进军30余个国家和地区,品牌知名度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多元化品牌营销、顶级赛事等平台,强化高端动力运动品牌形象,实现品牌声量与口碑的双提升。通过“春风日”、安驾训练营、全球新品发布会、国际展会等活动触达超百万用户,深化用户情感联结;在世界顶级摩托车赛事 MotoGP 中,公司包揽Moto3 组别年度车手总冠军、车队总冠军及制造商总冠军,创造了中国摩托车品牌的历史,品牌价值再攀高峰。
2、创新驱动发展,技术实力显著提升
公司坚持精品策略,锚定国际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持续攻克关键技术难题,夯实核心竞争力,全年研发投入10.26亿元,占营业收入6.82%,同比增长11.00%,为产品创新提供强劲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场景化需求为导向,产品矩阵全面升级,全地形车领域启用全新三缸动力平台,推出 U10Pro、Z10 等新品,产品力大幅提升;两轮车领域,完善“玩乐+出行”产品矩阵,150SC、675SR等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
电动车领域聚焦全栈自研能力提升,打造多元化电动化产品线,AE4、AE5、EZ3i等产品重塑电动出行体验,为用户带来更安全、更有趣的智能电动产品。
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动力平台、智能平台、电器平台及工业设计平台,筑牢技术根基。报告期内公司 800NK车型荣获世界顶级设计大奖—红点奖,成为中国首个获此殊荣的燃油摩托车品牌。截至年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1659项,其中发明专利141项、实用新型专利1311项、外观设计专利207项,构建起全方位的技术护城河。
3、全球化战略深化,构建强大产业生态
公司以产供销协同为核心,聚焦产品 QCD,优化生产流程,强化效率与品质管控,打造具备全球化竞争力的制造体系。加速全球产业链整合,联动杭州、
9/42重庆、墨西哥、泰国等制造基地,构建“全球布局、区域联动”的产业链协同体系,各基地依托区位优势,分工协作,推动产业链升级,降低物流成本,优化生产布局,提升抗风险与产能效率,为全球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4、管理效能提升,组织活力迸发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搭建规范高效的内控体系,严格执行制度并强化监督机制,为运营的合规与高效筑牢根基。同时,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对运营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不断提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环境的韧性。
在组织与人才管理方面,公司强化部门协同与流程衔接,打造高效灵活的运营体系,提升组织执行力和运营效能。积极构建与组织成长契合的人才发展生态,通过“核动力”“新动力”等赋能项目,全面提升员工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创新能力与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同步推出“期权+持股计划”组合激励方案,实现股东、企业与人才价值共生,为技术攻坚与全球竞争注入持续动能。
(二)2024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52项议案。全体董事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对审议议案深入讨论、积极建言,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2、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决议能够有效实施。
3、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
10/42四个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
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关注公司动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优化投资者交流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及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的公司业绩、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未来前景等问题,切实提升投资者沟通效率与满意度。
二、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董事会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履行日常职责,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一)围绕战略重点,多维度驱动业绩增长
1、深耕主业,助力业绩提升
坚持两轮与四轮产品协同发展,以重点产品为核心,制定灵活高效的营销策略与服务方案,加大重点市场投入,优化销售渠道布局,拓展新客户群体,深度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持续夯实市场根基。
2、创新引领,赋能高质量发展
11/42精准洞悉用户需求,强化产品与市场链接,在运动玩乐、家庭出行、电动化
与智能化等领域加速研发成果转化,提升产品、技术与用户场景的适配度;持续扩充产品线,增强产品竞争力,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布局与研发力度,提升营收占比,助力品牌向高端化迈进。
3、深化主业布局,构建产业新生态
以全球化视野统筹产业布局与生产能力转化,推进精益化与高效化生产,科学规划产能扩张路径,确保产能与市场需求动态匹配,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加速数字化制造基地建设,提升产能利用率与智能化水平,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体系。
4、提质增效,夯实发展根基
优化机构职能,以业务逻辑为核心,推动各模块协同,构建高效、敏捷、绩效驱动的运营机制;落实降本增效举措,强化现金流与预算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二)深化合规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构建权责清晰、运作透明、协调高效、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强化董事履职能力培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打造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三)精益运营,锚定高质量发展持续突破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构建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持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营合规,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耕动力产业主航道,坚持稳中求进,以“全球化、智能化、电动化”为战略导向,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12/4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13/42议案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春风动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落实和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经营决策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14/42附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3项议案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追认额度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
2024/4/15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
15/42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2
2024/5/23十六次会议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第五届监事会第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8/6十七次会议《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第五届监事会第《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2024/8/15十八次会议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第五届监事会第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4/9/11十九次会议《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4/10/17《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2024/12/3二十一次会议人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4/12/2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股权激励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
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
16/42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4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各重要环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2024年4月15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度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注销、行权价格调整以及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进行的授予、行权、注销、行权价格调整以及开展的员工持股计划
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已
17/42取得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结项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恪尽职守,落实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谨从法规夯实监事会监督职责
持续与证监管理部门要求保持一致,加强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合规合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决策和合法经营等活动。
18/422、强化基础提高风险探知力
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管理与监督要求,高质量组织监事会工作探讨,依规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内、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与交流,认真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增加基层调研和检查措施,不断提高监事会探知公司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健康的运行和管控长效机制。
3、注重实效加强业务提高
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专业培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选择合适的监督面进行细致分析研究,并向公司提出相关的建议与意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19/42议案三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
律文件以及《春风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编制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20/42议案四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90000元/人*年(税前)。
二、在公司领薪的董事薪酬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薪。
三、监事津贴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薪并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仅领取监事津贴。
监事津贴人民币60000元/人*年(税前)。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津贴分12个月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方案在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追溯从2025年1月
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21/42议案五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美国春风 CFP、香港和信 HS、春风凯特摩机车、春风销售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春风摩范、上海摩芯、春风(泰国)、春风(墨西哥)、浙江极核、春风(台湾)、春风精睿、春风弘睿、上海黑桥、浙江合忻和杭州杰西嘉)合并数据,报告详见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附件: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42附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包括母公司(春风动力)和子公司(美国春风 CFP、香港和信 HS、春风凯特摩机车、春风销售公司、春风特种装备、春风摩范、上海摩芯、春风(泰国)、春风(墨西哥)、浙江极核、春风(台湾)、春风精睿、春风弘睿、上海黑桥、浙江合忻和杭州杰西嘉)合并数据。
一、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47176.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424.22万元,同比增长46.0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比率
一、营业收入1503806.011211034.7224.18
减:营业成本1051731.95814687.9229.10
税金及附加28741.8721187.1535.66
销售费用105670.00124659.19-15.23
管理费用71343.5556721.9225.78
研发费用102594.5292426.4711.00
财务费用-30967.11-19084.2362.27
资产减值损失7395.735140.5443.87
信用减值损失8486.21321.012543.58
加:投资收益-246.5772.73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6115.82-97.96
资产处置收益133.51-56.07不适用
其他收益4463.085050.26-11.63
23/42二、营业利润163161.67120157.4835.79
加:营业外收入714.65306.83132.91
减:营业外支出991.821325.07-25.15
三、利润总额162884.50119139.2536.72
减:所得税费用13498.6613468.520.22
四、净利润149385.84105670.7341.37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176.13100751.9146.08
2.少数股东损益2209.714918.82-55.08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18%,其中内销增长49.68%,外销增长17.18%。
KTM同比减少 12.75%,四轮车同比增长 10.85%,两轮车增长 49.25%,公务车同比增长24.38%,电动车同比增长414.15%。
2、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 35.66%,主要是两轮车 250cc 以上排量的产品内
销同比增长49.93%导致的消费税金及附加上涨。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5.23%,职工薪酬增长3431.81万元,增长比率为
19.98%;广告费减少19811.76万元,减少比率为25.11%;中介服务费增长803.33万元,增长比率为64.23%;仓储费减少167.91万元,减少比率为1.74%。
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5.78%,其中职工薪酬增长9389.52万元,增长比
率为29.89%;中介服务费减少367.38万元,减少比率为6.03%;财产保险增长
2403.74万元,增长比率为46.62%;固定资产折旧增长826.88万元,增长比率
为41.10%。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00%,其中职工薪酬增长4079.48万元,增长比
率为9.62%;试制费减少2683.67万元,减少比率为-13.84%;中间试验费增长
6826.30万元,增长比率为56.16%;设计费减少505.35万元,减少比率为11.58%。
6、财务费用减少11882.88万元,主要系2024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和
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根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分别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7395.73万元,计
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8486.21万元,主要系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8、投资收益减少246.57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
少636.35万元,理财收益240.02万元。
24/429、其他收益金额为4463.08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3417.07万元。
二、公司资产结构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90016.26万元,净资产619404.62万元,资产负债率57.39%。
1、资产总额比年初增长44.47%。主要是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其中:货币资
金增加264264.25万元、应收账款增加36231.65万元、存货增加86780.46万元、
固定资产增加47089.76万元。
2、负债总额比年初增长66.31%。主要是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其中:应付票
据增加192970.32万元、应付账款增加108074.65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9122.82万元。
3、净资产比年初增长22.93%。主要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297274.61万元,其中销售扣除采购付款、职
工薪酬等其他运营资金后金额为244809.92万元,税收返还68434.87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40281.73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0238.34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23689.35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31697.83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项目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变动
销售毛利率30.06%32.73%减少2.67个百分点盈利能力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25%21.67%增加4.58个百分点
流动比率143.98%156.52%减少12.54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速动比率113.45%122.76%减少9.32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57.39%49.85%增加7.54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1.8612.50减少0.64次营运能力
存货周转次数5.024.32增加0.70次
1、盈利能力分析
销售毛利率减少2.6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和极核电动
25/42两轮车产品结构占比变化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4.58个百分点,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净利润增加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同比分别减少13.56个百分点和10.1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增加7.54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3、营运能力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减少0.64次,主要系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2023年度所致。
存货周转次数增加0.70次,主要系产品销售节奏加快,周转时间缩短所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26/42议案六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33325314.37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71761328.04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525776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424002.5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91%。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27/42议案七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余额不超过4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含)。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预计2025年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
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五)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
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28/42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
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29/42议案八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
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
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合作的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借款手续,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30/42议案九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2025年度将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规避汇率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交易的金额日益增加,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在
202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
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方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31/42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该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
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
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2/42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
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
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33/42议案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34/42生产和供应业
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在诉讼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起诉(仲被诉(被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裁)人事件裁)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金亚科技、周尚余500万
投资者2014年报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
旭辉、立信元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保千里、东北2015年重组、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2015年报、1096万元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估、立信等2016年报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35/42项目合伙人:姓名张建新,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晓璐,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俞伟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注:上述审计报告统计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2-2024年,实际对应2021-2023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上期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36/42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37/42议案十一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因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住所、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情况因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住所由“杭州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最终注册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结果为准(注:前述变化,因行政区划分调整导致,实际住所位置未变动)。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55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76.72万份;确认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1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25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23)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24),截至 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76.40万股,行权价格为116.77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89212280.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64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8448280.00元;截至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38.18万股,行权价格为109.41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41772738.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
38/42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818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390938.00元。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
2025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1431863.00元先增至152195863.00元,后增至152577663.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1431863股先增至
152195863股,后增至152577663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住所变更,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公司住所:杭州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
第五条
洲路116号,邮编311199。开发区五洲路116号,邮编311199。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43.1863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57.7663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43.1863万股,公司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5257.7663万股,公司
第十九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43.1863万股。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257.7663万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以及相关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39/42议案十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在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计划以全资子公司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作为国内全地形车及中大排量摩托车的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发展战略,依托强大的研发体系和持续创新能力,不断强化竞争优势。在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战略性拓展电动两轮车业务,打造多元化增长新引擎,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在“双碳”战略和绿色产业政策推动下,叠加消费升级、即时配送需求增长及新零售模式创新等因素驱动,电动两轮车产业已迈入高速发展期,展现出强劲增长势头。与此同时,兼具休闲娱乐与运动属性的中大排量摩托车,作为消费升级的代表性产品,其市场渗透率也在持续稳步提升,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为满足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将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3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将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谈判、签署、执行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项目备案等事项。
40/42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2、机构类型:党政机关
3、关联关系:交易合作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构成《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中认定的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等;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研发、生产高端电动车、摩托车及相关零部件产品。
4、项目预计总投资额: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3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41/42甲方: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生产基地项目。
(三)主要内容
根据桐乡市政府地方产业政策及投资要求,公司拟在桐乡市崇福镇购置工业用地,投资建设一定规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生产基地。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高度协同。通过建设摩托车及电动车生产基地,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扩大规模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同时多元化的产业布局,将有效分散经营风险,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并拟分期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处于筹备阶段,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极核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已经注册成立,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
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以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等,公司将及时关注项目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