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
并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1974557.61万元,满足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1、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等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同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春风动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奖励基金计提额度=(2025年净利润-2024年净利润)*15%,奖励基金的资金规模不超过2025年净利润的5%。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奖励基金计提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因此,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24351114.55元,为公司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计提的核心骨干合伙人2025年度
的超额绩效奖金,所计提的奖励基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本次提取的2025年度(当期)业绩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2025年度税前费用。
三、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的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员工的业绩贡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合伙人,不超过29人,具体如
下:
获授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姓名职务分配比例
奖励基金数额上限(万元)
赖民杰董事长、总裁
倪树祥董事、副总裁
高青董事、副总裁
司维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马刚杰副总裁60030%陈志勇副总裁陈柯亮副总裁张素珠副总裁周雄秀董事会秘书
其他核心骨干合伙人(非董高)(20人)140070%
合计2000100%
四、本次提取奖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公司提取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员工激励,有利于激发核心管理、业务、技术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满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
2、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用于员工激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资
金规模及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购买结果为准。本次奖励基金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