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经审阅《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经审阅《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该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经审阅《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簿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簿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修订,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
单晓秋
2o21 -- 9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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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叶秀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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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杨艳方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