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0证券简称:云中马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解释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