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1证券简称:上海沪工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