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秀国、李景涛、恽建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