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6证券简称:天目湖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6元(含税),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935428.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6294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9853735.69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7.93%。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18629428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为27012671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经营与投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