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6证券简称:天目湖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溧阳市遇·天目湖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38593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8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淑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对参股公司增资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2913906 98.5194 672190 1.0526 273300 0.428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终止对参
1股公司增资等相134441258.710467219029.354527330011.9351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表决完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俊汝、张曹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及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