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尚节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6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580096.53元。2023年4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
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479280804.9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4月12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5194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5881.99
二、募集资金净额46058.0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7804.78
本年度使用金额3259.59
暂时补流金额15000.00
现金管理金额7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25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6.83
其他-现金管理收益1161.6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181.8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4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首次公开发
发行名称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4月12日报告期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末余额状态江苏恒尚节能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198011600048872751.75使用中
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甘露分理处江苏恒尚节能科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780101220013202401425.47使用中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尚节能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6511010400108011.17使用中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无锡甘露支行江苏恒尚节能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9049080105051.64使用中
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江苏恒尚节能科
兴业银行无锡城南支行4084201001002322111.84使用中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4181.87
注: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恒尚节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已于2026年4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4月12日临时补充流临时补充流动资计划补充流董事会审议通过归还募集资金日归还募集动资金金额金起始日期动资金时长日期期资金金额
15000.002025年4月25日12个月2025年4月25日2026年4月1日15000.00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4月12日计划进行现金管计划进行现金管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理的金额理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
10000.00于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5月12日2026年5月11日2025年4月25日
协议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等)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4月12日预计年产品名产品类归还日尚未归还委托方受托银行购买金额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化收益利息金额称型期金额率江苏恒尚宁波银行股
节能科技份有限公司结构性保本浮2025年52025年82025年81.00%-
2500.00-12.83
股份有限无锡分行营存款动型月19日月19日月19日2.10%公司业部江苏恒尚宁波银行股
节能科技份有限公司结构性保本浮2025年52025年82025年81.00%-
500.00-2.56
股份有限无锡分行营存款动型月19日月19日月19日2.10%公司业部江苏恒尚中国建设银保本浮
节能科技行股份有限结构性2025年52026年51.00%-
动收益7000.00-7000.00-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鹅存款月16日月8日2.90%型公司湖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
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于2025年9月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祖庆、华凤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5〕0183号),监管部门指出公司募投项目“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江门项目”)涉及的华南地区幕墙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重新论证江门项目可行性,对江门项目所涉华南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在保荐人的监督下,组织全体董监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未来,公司全体董监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尚节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黎黄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4月12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59.5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64.3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募投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本年度截至期末本年度是否达目,含部调整后投投入金额与承投入进度定可使用状性是否发项目承诺投资承诺投入投入金累计投入实现的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分变更资总额诺投入金额的(%)(4)态日期(具体生重大变性质总额金额(1)额金额(2)效益效益(如有)差额(3)=(2)-(1)=(2)/(1)到月份)化广东江门幕墙智能生产
化生产基地建设投否32308.3923808.3923808.390.000.00-23808.390暂缓实施不适用不适用注1建设资项目数字化智能设计研研发不适
否10423.927249.627249.623259.596067.01-1182.6183.692026年4月不适用否发中心项目项目用。注2补流不适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否15000.0015000.0015000.000.0014997.36-2.6499.98不适用不适用否还贷用。注3合计57732.3146058.0146058.013259.5921064.37-24993.6445.73----
1、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7年4月。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2、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不适用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1)2021年1月,公司与鹤山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可行性、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等事宜,公司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自《投资协议》签署至今,双方合作持续进行,鹤山管委会持续向公司推荐鹤山工业城区域内地块,公司与其积极沟通用地需求,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实。公司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价格、项目建设要求现状等因素审慎论证各推荐地块,基于审慎决策使用募集资金原则,项目尚未确定最终实施用地。(2)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等区域。近年来,公司华南区域业务规模呈收缩趋势,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经营贡献有限,区域业务拓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若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华南区域市场。鉴于公司当前在华南区域订单储备及业务拓展情况,短期内难以形成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的业务需求,实施该项目可能导致产能闲置,从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3)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国内建筑幕墙行业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该项目是否与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契合,尚需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多维度因素进行审慎评估与动态研判。
注2: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幕墙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注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