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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海量数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海量数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6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8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5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6

议案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17议案八《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8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19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号科大天工大厦 B座 6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枫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13:30-14: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3、主持人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4、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5、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董事长宣读现场计票监票办法

6、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决议有效期限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议案1-6、议案8、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

7、股东发言

8、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9、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11、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会议期间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账号,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会议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四、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O”表示,多选或不选的,将做弃权处理。

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独立董事以及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九、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 5月 21日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

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161.45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金投入

1新一代高性能混合事务分析海量数据、广州海量48875.0948875.09

数据库建设项目

2多模态时序数据库建设项目海量数据、广州海量21286.3621286.36

合计70161.4570161.45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 5月 21日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1日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 5月 21日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 5月 21日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1日议案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1日议案八《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均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088.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1日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股东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6:《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21日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机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

3、决定聘请或更换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

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

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8、如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调整;

9、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同意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

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12、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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