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海量数据:海量数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7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管理机构...............................................3

第三章薪酬构成...............................................3

第四章薪酬发放和管理............................................4

第五章薪酬调整...............................................5

第六章附则.............................................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薪酬水平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大小、个人能力及绩效表现相匹配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公司董事薪酬

(一)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兼任非独立董事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一定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长期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章薪酬发放和管理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其他款项。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未达标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职务等处理。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发展阶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

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十五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

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