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225,860股。
(以下无正文)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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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人千;
崔小乐:
王振伟:
[在此处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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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人千:
崔小乐:
王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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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乐:
王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