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核实,回复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海量数据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6年2月12日
关于对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核实,回复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海量数据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2026年2月12日



